全家法學大佬,可我無援_第28章 她們開口

全家法學大佬,可我無援發布時間:2026-09-15作者:燈光

第28章

《她們開口》系列的第三期、第四期、第五期接連發出,在法治類自媒體的圈子裡激起了不小的水花。方老闆在選題會上拍著桌子說「這個系列給我往深裡做」,轉頭就給我加了兩個人手。

可與此同時,也出現了一些不同的聲音。

最先發難的是一個認證為「法學博士」的博主。他發了一篇長文,標題是《以情緒替代證據,是對法治的傷害》。文章的核心論點很簡單——林微的系列報道只關注受害者的「主觀感受」,對證據規則和程序正義的討論幾乎為零,這是一種危險的輿論導向。

「法律講究的是證據鏈,不是眼淚。當輿論用共情替代理性,用故事替代證據,最終傷害的是所有人的程式權利。」

這篇文章發出來不到三小時,評論區就吵翻了天。支持者和反對者各執一詞,轉發量迅速破萬。宋知意發訊息給我:「別理他,這種學院派的槓精你越理他越來勁。」

但到了下午,事情變了味。

林清轉發了這篇長文,配了一句評論:「半年前我在講座中說過的話,如今看來並沒有說錯。誣告成本太低,情緒煽動成本更低。值得深思。」

一石激起千層浪。

我姐在法學圈的影響力不是那個博主能比的。她是政法大學最年輕的副教授,是「青年法學家」獎項的獲得者,是多個學術期刊的編委。她一轉,整個話題的熱度翻了三倍不止。

方老闆把我叫進辦公室,把手機放在桌上,螢幕上是我姐的轉發頁面。

「你怎麼想?」她問。

「她說的不是完全沒有道理,」我說,「證據規則和程序正義確實重要。但我的報道也沒有否定這些。我只是在記錄另一面。」

「另一面是什麼?」

「是證據規則在現實中的失效。」我靠在椅背上,看著天花板上那盞嗡嗡作響的日光燈,「理論上,法律保護每一個人。但實際上,有資源的人能請到最好的律師,能把黑的辯成白的。沒有資源的人,連報警都要猶豫半年。這就是另一面。」

方老闆敲了兩下桌子,沉思了一會兒。

「這樣,」她說,「下一期我們做點不一樣的。你去採訪一個法律界的資深人士,讓專業人士來談這個事。」

「採訪誰?」

「你心裡有人選嗎?」

我想了想。腦子裡第一個跳出來的名字是我爸,第二個是我媽,第三個是林硯,第四個是林清。

四個在法庭上站在我對面的人。

「有一個。」我說,「但我不知道他會不會答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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