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法學大佬,可我無援_第7章 開庭前一周
第7章
開庭前一週,事情開始發酵。
先是有人在網上發了一段模糊的影片片段,角度刁鑽,剛好拍到我和張敬堯並肩走進酒店大堂的畫面。影片配文只有八個字:「實習生深夜陪酒上位。」
轉發量一夜之間破了十萬。
緊接著,我姐林清在政法大學開了一場公開講座。
講座的主題是《司法實證分析視野下的誣告成本問題》。
宋知意給我發了現場錄音。
我戴著耳機從頭聽到尾,聽到最後,手指已經把掌心掐出了血印。
講座的後半段,林清以「最近發生的一起典型案例」為例,做了長達二十分鐘的分析。
她沒有提我的名字。
但她說的每一個細節,都和我公開的報案資訊完全吻合。
「這個案例很有意思,」她的聲音通過錄音傳出來,冷靜、理性,帶著學術研究者特有的疏離感,「一個剛入職不到一個月的實習生,指控她的直屬上司在商務應酬中對其實施猥褻。」
「大家注意這個時間點——入職不到一個月。我們來看她的社交賬號,在此之前她頻繁釋出求職相關內容,多次抱怨找不到理想工作。」
「而這次報案之後,她在網路上的關注度顯著上升,甚至有自媒體開始聯絡採訪。」
「當然,我們不能據此就斷定她是誣告。但從司法實證的角度看,此類案件的利益驅動因素,確實值得納入考量範圍。」
臺下響起一片掌聲。
有人提問:「林教授,那您認為應該如何降低這類誣告的成本呢?」
林清笑了一聲。
「提高舉證門檻,加大誣告懲處力度。」她說得很慢,像是要把每個字都釘進聽的人的腦子裡,「如果隨便一個人憑几句口頭指控就能毀掉他人的職業生涯和社會評價,那我們法律人一直追求的公平正義,豈不是笑話?」
錄音到這裡,宋知意掐斷了。
「別聽了。」她在微信裡說,「微微,別聽了。」
我坐在出租屋的床上,面前擺著厚厚一沓開庭材料。
窗外是凌晨兩點的城市,萬家燈火,沒有一盞是我的。
「沒事。」我打字回覆,「她越是這樣,我越要打這場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