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法學大佬,可我無援_第10章 開庭前三天
第10章
開庭前三天,我回了一趟家。
不是去求和的,是去取東西。
我的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大學期間的獎狀和證書,都還放在那個家的房間裡。開庭要核驗身份資訊,這些東西我必須拿回來。
那天是週三下午,按慣例只有我爸在家——他週三不排庭。
我拿鑰匙開啟門的時候,客廳裡的景象讓我愣了一下。
全家人都在。
我爸坐在餐桌前翻報紙,我媽在沙發上對著電腦改檔案,我哥靠在窗邊打電話,我姐端著咖啡杯站在書櫃前翻書。
四個人,齊刷刷地,全在。
他們看見我進來,臉上的表情幾乎一模一樣——短暫的驚訝過後,迅速切換成了一種我形容不出的冷淡。
不是憤怒,不是厭惡。
是那種看陌生人的、禮貌的、微帶嫌棄的冷淡。
像是一缸溫水忽然結了冰。
「回來幹什麼?」我媽頭也沒抬。
「拿證件。」我換鞋,鞋櫃裡我的拖鞋已經不見了,我光著腳踩在地板上,「開庭要核驗身份。」
聽到「開庭」兩個字,我媽敲鍵盤的手頓了一下。
林硯結束通話電話,走過來,用一種語重心長的語氣說:「微微,現在回頭還來得及。這個案子我們分析過了,你的證據鏈有缺口。體液檢測只能證明你體內有藥物成分,但無法直接證明是張敬堯投放的。監控拍到他扶你進電梯,但扶這個動作本身構不成猥褻。你在酒吧主動和他碰杯的畫面也被拍到了,這在法庭上會被解釋為自願飲酒。」
他說得頭頭是道,每一句都像是教科書上的案例分析。
可我聽見的不是法律分析,而是一個哥哥在教自己的妹妹如何認輸。
「如果我真的輸了,」我看著他,「那也只能是因為證據不足,而不是因為我沒做對的事。」
「你什麼時候能改改這個固執的毛病?」林正國終於放下報紙,摘下老花鏡,「從小到大你就是這樣,犯了錯不承認,非得撞得頭破血流才知道回頭。上次非要去學什麼新聞傳播,學了四年出來還不是找不到工作?」
「爸,我學的是新聞傳播沒錯,但我輔修了法學。我的畢業論文是——」
「別提你那篇論文,」林清打斷我,從書櫃前轉過身,「本科畢業論文而已,何況拿了良。法學輔修和法學本科是兩回事,你連司法考試都沒過,就不要在我們面前談法律了。」
她頓了頓,像是忽然想起了什麼:
「不過你倒確實給我的論文提供了素材。我最近正在寫一篇關於誣告動機的實證研究,你的案子很有參考價值。」
我看著她,看著那張和我有三分相似的臉,忽然笑了。
不是苦笑,不是冷笑,是一種很輕很淡的、釋然的笑。
「姐,」
我叫了她一聲。
二十三年裡我叫過她無數聲姐,但沒有哪一聲像現在這樣鄭重,像在喊一個即將成為過去式的人。
「謝謝你們。」
四個人都愣住了。
「謝謝你們一個都不幫我。」我繼續說,「因為你們不幫我,我才知道,原來我從來沒有真正依靠過你們。以前我覺得沒有你們我活不下去,現在我發現,沒有你們,我活得好好的。」
客廳裡安靜得像一座墳墓。
我走進自己的房間,拉開抽屜,把證件、材料一樣一樣裝進包裡。房間裡還是我搬出去之前的樣子,書桌上還放著那張全家福——三年前拍的,五個人站在一棵銀杏樹下,笑得都很燦爛。
我沒有帶走那張照片。
出門的時候,我聽見我媽的聲音從身後傳來,語氣平淡得像在說今天的天氣:
「既然你這麼有骨氣,那開庭的時候見吧。」
「嗯。」我頭也不回,「法庭上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