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法學大佬,可我無援_第21章 判決下來的那天

全家法學大佬,可我無援發布時間:2026-09-15作者:燈光

第21章

判決下來的那天,是一個週三的下午。

天很陰,雲壓得很低,窗外的梧桐樹被風吹得嘩嘩作響。

我坐在第七審判庭的原告席上,和開庭那天穿著同一件白襯衫。

宋知意坐在我旁邊。旁聽席上坐滿了人,黎晚坐在第一排,她媽媽推著她的輪椅。周也站在她旁邊,手裡舉著一個便攜錄影機,鏡頭對著審判席。

何莉莉坐在最後一排,沒有戴口罩,也沒有戴帽子。她穿著簡單的衛衣和牛仔褲,看起來比開庭那天年輕了很多。

旁聽席上還坐著很多我認識或不認識的人。有記者,有戴眼鏡的大學生,有幾個看起來不到二十歲的女孩。她們安靜地坐著,沒有人說話。

我看向被告席。

張敬堯坐在那裡,領帶歪了,頭髮亂了幾縷,眼眶下面青黑一片。他的代理律師席上,沈慧蘭和林硯還在。但他們面前那厚厚一摞案卷已經合上了,那支派克筆的筆帽也已經蓋上了。

「全體起立。」

陳法官的聲音從高高的審判席上落下來。

所有人站起來。

「本院認為,被告張敬堯違背婦女意志,利用藥物致被害人意識不清,趁機實施猥褻行為,其行為已構成強制猥褻罪。」

法槌還沒有落下。

但我已經聽到了我想要的結果。

「被告人張敬堯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

那個數字落下來的時候,我閉上了眼睛。旁聽席上爆發出一陣壓抑了很久很久的歡呼聲,有人哭了,有人鼓掌,有人抱在一起。黎晚的哭聲穿透了所有的喧鬧,像一把鈍刀劃開積了太久太久的烏雲。

而我站在那裡,沒有哭,也沒有笑。

我只是覺得很輕。

像是把背了二十多年的東西,終於放下來了一點。

「......本案判決為口頭宣判,書面判決書將在十日內送達各方當事人。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

陳法官的聲音還在繼續。

我轉頭看了一眼被告席旁邊。

沈慧蘭低著頭,正在收拾案卷。她的動作很快,像是在趕時間。檔案一頁一頁塞進公文包裡,順序亂了,她也不管,只是不停地往裡塞。

然後她抬起頭。

隔著幾米的距離,隔著原告席和被告席之間那道無形的線,她看向我。

她握筆的手,在抖。

那雙從我記事起就永遠穩穩當當的、能在法庭上寫出最凌厲辯護詞的手,在微微地發抖。

那不是緊張。也不是害怕。

那是一個在法庭上活了半輩子的女人,忽然發現自己不認識鏡子裡的自己。

「媽。」

我用只有自己能聽到的聲音,喊了她一聲。

她沒有聽到。

她轉身離開了。

走的時候,她忘了拿那支派克筆。

那支她說過「只會在最重要的案子上用」的筆,孤零零地躺在被告席的桌面上,筆帽反射著法庭慘白的燈光,像一顆遺落的子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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