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法學大佬,可我無援_第24章 面試安排在周四下午

全家法學大佬,可我無援發布時間:2026-09-15作者:燈光

第24章

面試安排在週四下午。

是一家小型的文化傳媒公司,做法治類內容的。老闆姓方,四十出頭的女人,短髮,不化妝,說話的時候習慣用筆敲桌面,節奏很快,像是腦子裡裝了太多東西來不及往外倒。

「林微,」她翻著我的簡歷,「新聞傳播本科,輔修法學。你的專業背景跟我們很契合。但我有一個問題——你簡歷上寫的是今年三月離職,到現在隔了快八個月。這八個月你在幹什麼?」

面試過的人都知道,這個問題避不開。

我可以撒謊。

也可以說實話。

「打了一場官司。」我說。

方老闆敲桌面的筆停了。她抬起頭看我,目光很直接,但不冒犯。

「什麼官司?」

「我被前公司上司猥褻,報警立案,對方找了頂尖律師做無罪辯護。」我儘量用平靜的語氣陳述,像是在說一個別人的故事,「我找了法援,打了半年,上個月剛拿到判決。對方被判強制猥褻罪。」

辦公室安靜了幾秒。

「被告找的律師是誰?」方老闆忽然問。

「沈慧蘭和林硯。」

她的眉毛挑了一下。做的是法治類內容,她不可能不知道這兩個名字。

「沈慧蘭是你——」

「是我母親。」

方老闆靠回椅背,手指夾著筆轉了兩圈。她沒有說「對不起」或者「節哀」之類的話,只是看了我很長時間,然後點了點頭。

「我們最近在策劃一個專題,」她說,「關於職場性騷擾舉證困境的。法理部分有人做了,但缺一個能講真實經歷的人。你願意參與嗎?」

我愣住了。

「不是讓你寫自己的案子,」方老闆補充道,「是讓你用你的專業背景和親身經歷,去採訪其他有類似遭遇的女性。她們的處境、她們的困難、她們需要什麼樣的法律支援。你做不做?」

紙箱裡那份論文的最後一頁忽然浮現在我眼前。

「選題太差。」

林清的筆跡,紅墨水,一筆一劃寫得工工整整。

「我做。」我說。

方老闆站起來,朝我伸出手:「那歡迎入職。試用期三個月,薪資不高,但內容自主權很大。另外——」

她頓了頓,嘴角微微上揚:「你剛才說你打官司的那段,陳述得很專業,也很剋制。這就是我要的表達方式。不賣慘,不煽情,用事實說話。」

我握住她的手。那是一隻骨骼分明的手,掌心乾燥有力,和我媽握筆的手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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