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那個我真正的家_第4章 她睡著了
她睡著了,眉頭還是皺著的。眼角有很深的紋路,嘴角往下撇。
這張臉老了很多。
尋人啟事上有他們的照片。兩個年輕人,站在海邊,笑得開心。
才五年,就老成這樣了。
我輕輕把手從她手心裡抽出來。
她立刻醒了。
“囡囡?怎麼了?”
我搖搖頭,又把手放回她掌心裡。
她握緊了,拍了拍我的手背:“睡吧,媽媽在。”
媽媽在。
這三個字像一顆石子扔進水裡,在我心裡盪開一圈一圈的波紋。
我閉上眼睛。
一滴眼淚從眼角滑下來,流進枕頭裡。
第二章
03
在醫院住了三天。
警察來了兩次。
第一次來做筆錄,問我叫什麼名字,住在哪裡,是誰打的。
我不會說話,也不會寫字。沒上過學,一個字都不認識。
警察給我一支筆,讓我畫畫。
我畫了一個房子,房子裡一個大人拿著棍子,一個小人蹲在地上。
警察看了之後,臉色很不好看。
第二次來的時候,帶了一個穿便服的女警察。她蹲在我面前,語氣很溫柔。
“小朋友,你能指一指,之前住在哪個方向嗎?”
我想了想,指了一個方向。
“是鎮上還是村裡?”
我伸出手指,在被子上畫了一個歪歪扭扭的形狀。
女警察看了半天,猜了好幾次,我搖了好幾次頭。
最後男人走過來,把那張尋人啟事遞給警察。
“先做DNA比對吧。”
警察採了我的血樣,也採了男人和女人的。
說結果要等一到兩週。
這一到兩週是最難熬的。
對他們來說是期待。
對我來說是恐懼。
如果DNA不匹配呢?
出院那天,女人給我換了一身新衣服。粉色的羽絨服,裡面是一件碎花毛衣,褲子是加絨的,鞋子是新的棉靴,剛好合腳。
這是我這輩子穿過最好的衣服。
她還給我洗了頭髮,用梳子一點一點把打結的頭髮理開。
我的頭髮又幹又黃,跟枯草一樣。
她梳的時候很輕很輕,碰到結的地方,先用手指捋開,再用梳子過。
後媽從來不給我梳頭。
我的頭髮都是自己用手指頭擼的,擼不開就扯,扯掉一把也不疼。
女人給我紮了兩根小辮子。
跟尋人啟事上的照片一樣。
她紮好了,捧著我的臉左看右看,笑了。
笑著笑著又哭了。
“像,太像了。跟小時候一模一樣。”
男人站在旁邊,也在笑,眼眶紅紅的。
他叫方建國,在臺州開一家五金店。
她叫陳秀蘭,以前在服裝廠上班。女兒丟了之後,她辭了工作,全國各地找孩子,找了五年。
五年裡花光了家裡所有積蓄,還借了外債。
五金店差點關門。親戚朋友都勸他們再生一個,別找了。
陳秀蘭不肯。
她說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她每年印幾千張尋人啟事,走到哪兒貼到哪兒。火車站、汽車站、菜市場、學校門口、垃圾桶旁邊。
垃圾桶旁邊。
我就是在垃圾桶裡撿到的。
他們開車帶我離開醫院,說要去台州。
“回家。”陳秀蘭拉著我的手說,“囡囡,我們回家。”
回家。
這兩個字我不太懂。
柳河鎮那個院子,是家嗎?應該不算。那裡只有後媽的巴掌和親爹的沉默。
我不知道台州是哪裡,有多遠。
車子開上了高速公路。
我趴在車窗上往外看。窗外的世界白茫茫一片,公路兩邊是光禿禿的樹和灰濛濛的天。
陳秀蘭坐在旁邊,把我摟在懷裡。
她的懷抱有一種我說不清的味道。
不是香水味,不是飯菜味,就是一種暖烘烘的、讓人想靠近的味道。
車開了很久。
中途在服務區停了一次。方建國給我買了一碗餛飩。
餛飩端上來的時候我愣了一下。
白色的碗,薄薄的餛飩皮,裡面包著肉餡,湯上飄著蔥花和香油。
我從來沒吃過餛飩。
我用勺子舀起一個,咬了一口。
燙。
但是好吃。
特別好吃。
我埋頭吃,吃得很快,連湯都喝乾淨了。
陳秀蘭看我吃完,又去買了一碗。
“慢點吃,別燙著。”
我抬頭看她。
她笑著給我擦嘴角的湯汁。
我的喉嚨突然動了一下。
像是有什麼東西要從嗓子裡冒出來。
但還是沒有聲音。
吃完飯繼續開車。
到台州的時候,天已經黑了。
車子停在一棟老舊的居民樓下面。六層樓,灰色的牆皮剝落了大半,樓道里的燈忽明忽暗。
方建國抱著我上樓。
三樓,左邊那戶。
門一推開,一股熟悉又陌生的味道湧過來。
是家的味道。
雖然我不知道家應該是什麼味道,但我覺得就是這個。
客廳不大,沙發有些舊了,茶几上擺著一盆塑膠花。牆上掛著一張放大的照片,是一個小女孩的照片。
紅棉襖,兩根小辮子,笑彎了眼。
就是尋人啟事上的那張。陳秀蘭把我放在沙發上,轉身進了裡屋。
過了一會兒出來,手裡抱著一床嶄新的被子和一個毛絨玩具。
是一隻粉色的兔子,耳朵很長。
“這是你小時候最喜歡的兔兔。”她把兔子遞給我,“你三歲之前,天天抱著它睡覺。”
我接過來,摸了摸。
軟軟的,毛茸茸的。
我從來沒有過玩具。
在柳河鎮,我的玩具是院子裡的泥巴和石頭。
我把兔子抱在懷裡,低頭聞了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