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那個我真正的家_第4章 她睡著了

她睡著了,眉頭還是皺著的。眼角有很深的紋路,嘴角往下撇。

這張臉老了很多。

尋人啟事上有他們的照片。兩個年輕人,站在海邊,笑得開心。

才五年,就老成這樣了。

我輕輕把手從她手心裡抽出來。

她立刻醒了。

“囡囡?怎麼了?”

我搖搖頭,又把手放回她掌心裡。

她握緊了,拍了拍我的手背:“睡吧,媽媽在。”

媽媽在。

這三個字像一顆石子扔進水裡,在我心裡盪開一圈一圈的波紋。

我閉上眼睛。

一滴眼淚從眼角滑下來,流進枕頭裡。

第二章

03

在醫院住了三天。

警察來了兩次。

第一次來做筆錄,問我叫什麼名字,住在哪裡,是誰打的。

我不會說話,也不會寫字。沒上過學,一個字都不認識。

警察給我一支筆,讓我畫畫。

我畫了一個房子,房子裡一個大人拿著棍子,一個小人蹲在地上。

警察看了之後,臉色很不好看。

第二次來的時候,帶了一個穿便服的女警察。她蹲在我面前,語氣很溫柔。

“小朋友,你能指一指,之前住在哪個方向嗎?”

我想了想,指了一個方向。

“是鎮上還是村裡?”

我伸出手指,在被子上畫了一個歪歪扭扭的形狀。

女警察看了半天,猜了好幾次,我搖了好幾次頭。

最後男人走過來,把那張尋人啟事遞給警察。

“先做DNA比對吧。”

警察採了我的血樣,也採了男人和女人的。

說結果要等一到兩週。

這一到兩週是最難熬的。

對他們來說是期待。

對我來說是恐懼。

如果DNA不匹配呢?

出院那天,女人給我換了一身新衣服。粉色的羽絨服,裡面是一件碎花毛衣,褲子是加絨的,鞋子是新的棉靴,剛好合腳。

這是我這輩子穿過最好的衣服。

她還給我洗了頭髮,用梳子一點一點把打結的頭髮理開。

我的頭髮又幹又黃,跟枯草一樣。

她梳的時候很輕很輕,碰到結的地方,先用手指捋開,再用梳子過。

後媽從來不給我梳頭。

我的頭髮都是自己用手指頭擼的,擼不開就扯,扯掉一把也不疼。

女人給我紮了兩根小辮子。

跟尋人啟事上的照片一樣。

她紮好了,捧著我的臉左看右看,笑了。

笑著笑著又哭了。

“像,太像了。跟小時候一模一樣。”

男人站在旁邊,也在笑,眼眶紅紅的。

他叫方建國,在臺州開一家五金店。

她叫陳秀蘭,以前在服裝廠上班。女兒丟了之後,她辭了工作,全國各地找孩子,找了五年。

五年裡花光了家裡所有積蓄,還借了外債。

五金店差點關門。親戚朋友都勸他們再生一個,別找了。

陳秀蘭不肯。

她說活要見人,死要見屍。

她每年印幾千張尋人啟事,走到哪兒貼到哪兒。火車站、汽車站、菜市場、學校門口、垃圾桶旁邊。

垃圾桶旁邊。

我就是在垃圾桶裡撿到的。

他們開車帶我離開醫院,說要去台州。

“回家。”陳秀蘭拉著我的手說,“囡囡,我們回家。”

回家。

這兩個字我不太懂。

柳河鎮那個院子,是家嗎?應該不算。那裡只有後媽的巴掌和親爹的沉默。

我不知道台州是哪裡,有多遠。

車子開上了高速公路。

我趴在車窗上往外看。窗外的世界白茫茫一片,公路兩邊是光禿禿的樹和灰濛濛的天。

陳秀蘭坐在旁邊,把我摟在懷裡。

她的懷抱有一種我說不清的味道。

不是香水味,不是飯菜味,就是一種暖烘烘的、讓人想靠近的味道。

車開了很久。

中途在服務區停了一次。方建國給我買了一碗餛飩。

餛飩端上來的時候我愣了一下。

白色的碗,薄薄的餛飩皮,裡面包著肉餡,湯上飄著蔥花和香油。

我從來沒吃過餛飩。

我用勺子舀起一個,咬了一口。

燙。

但是好吃。

特別好吃。

我埋頭吃,吃得很快,連湯都喝乾淨了。

陳秀蘭看我吃完,又去買了一碗。

“慢點吃,別燙著。”

我抬頭看她。

她笑著給我擦嘴角的湯汁。

我的喉嚨突然動了一下。

像是有什麼東西要從嗓子裡冒出來。

但還是沒有聲音。

吃完飯繼續開車。

到台州的時候,天已經黑了。

車子停在一棟老舊的居民樓下面。六層樓,灰色的牆皮剝落了大半,樓道里的燈忽明忽暗。

方建國抱著我上樓。

三樓,左邊那戶。

門一推開,一股熟悉又陌生的味道湧過來。

是家的味道。

雖然我不知道家應該是什麼味道,但我覺得就是這個。

客廳不大,沙發有些舊了,茶几上擺著一盆塑膠花。牆上掛著一張放大的照片,是一個小女孩的照片。

紅棉襖,兩根小辮子,笑彎了眼。

就是尋人啟事上的那張。陳秀蘭把我放在沙發上,轉身進了裡屋。

過了一會兒出來,手裡抱著一床嶄新的被子和一個毛絨玩具。

是一隻粉色的兔子,耳朵很長。

“這是你小時候最喜歡的兔兔。”她把兔子遞給我,“你三歲之前,天天抱著它睡覺。”

我接過來,摸了摸。

軟軟的,毛茸茸的。

我從來沒有過玩具。

在柳河鎮,我的玩具是院子裡的泥巴和石頭。

我把兔子抱在懷裡,低頭聞了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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