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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那個我真正的家

更新:1個月前章節:18親情現代治癒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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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七歲那年

第一章

七歲那年,我因為偷吃了一口菜,被後媽用燒火棍打斷了三根手指。

親爹蹲在門口抽菸,說:“賠錢貨,早該扔了。”

大雪天,我被丟在鎮口的垃圾站。餓到第三天,我在一堆爛菜葉子底下摸到一張尋人啟事。

照片上的女孩跟我一樣大,穿著紅棉襖,笑得甜。

她失蹤五年了。

我把臉湊近一塊碎玻璃,髒兮兮的,瘦得脫相,但眉眼之間,跟她有六七分像。

她右耳後有顆痣,我也有。

她爸媽懸賞十萬塊錢找她。

我沒想要那十萬塊。

我只是太冷了。

我想有個媽。

我用凍僵的手,摸出褲兜裡唯一的五毛錢硬幣,爬到郵局門口,夠著公用電話,撥出了那串號碼。

電話響了三聲就接了,那頭一個女人嗓子啞得不成樣,劈頭就喊:“囡囡?是囡囡嗎?”

我張了張嘴,喉嚨裡什麼聲音都發不出來。

可那個女人聽見電話裡微弱的呼吸聲,已經哭得撕心裂肺:“囡囡你說話啊!你在哪裡?”

我握著話筒,分不清臉上是雪水還是眼淚。就在這時,話筒裡傳來“嘟”的一聲忙音。

五毛錢,用完了……。

01

1998年臘月二十三,小年。皖北,柳河鎮。

我記得那天的雪特別大,天黑得早,整條巷子沒有人。

我叫秦小梅,七歲。不上學,沒上過一天。

後媽說,女娃讀書浪費錢,不如在家燒鍋餵豬。

那天晚上吃飯,桌上難得燉了一鍋排骨。後媽生的弟弟秦磊坐在桌邊,嘴巴吃得流油。我蹲在灶臺邊,聞著肉味,肚子咕嚕咕嚕響。

我忍了很久。

實在太餓了。

趁後媽去灶房盛飯,我伸筷子夾了一小塊骨頭邊的肉。

還沒送進嘴裡,後媽的聲音從背後炸開。

“誰讓你吃的?”

一隻手揪住我後脖領子,把我從板凳上提起來,摔在地上。

燒火棍掄過來,第一下打在背上,我疼得縮成一團。第二下打在手上,我聽見骨頭咔嚓一聲響。

我沒哭。

不是不疼,是我知道哭了會捱得更狠。

親爹秦德貴坐在桌邊,扒拉著碗裡的飯,頭都沒抬。

弟弟秦磊咬著排骨,歪頭看我,眼神跟看一條捱打的狗沒區別。

後媽打夠了,喘著粗氣指著門口:“滾出去!這個家沒你吃的!”

我右手三根手指彎不了,火辣辣地疼,整條胳膊都在抖。

我看了親爹一眼。

他終於開口了,含著一嘴飯,含含糊糊:“你媽說得對,賠錢貨,早該送人了。”

我沒說話。

我已經很久沒說過話了。

半年前後媽把我關在柴房裡三天不給飯吃,出來之後我就不怎麼說話了。後來捱了一頓毒打,從那以後嗓子就像被堵住了,想說話,喉嚨發不出聲。

村裡人說我變成了啞巴。

後媽說正好,省得到處亂嚼舌頭。

那天晚上,她把我推出院門,啪一聲把門栓插上了。

雪越下越大。

我穿著一件破了三個洞的棉襖,袖子短了一截,露著一截手腕。腳上的棉鞋是撿的,大了兩號,走路老掉。

我在巷子裡走了很遠。

不知道該去哪兒。

以前被趕出來,我會在院牆根底下蹲一夜,天亮了後媽開門,會讓我進去幹活。但這一次不一樣。

她說“送人”。

我聽得懂。

鎮上好幾個女娃都被送走過。隔壁王嬸家的三丫,被一個騎摩托車的男人領走了,說是送去南方打工。

三丫比我大兩歲,走的時候哭得滿臉鼻涕。後來再也沒回來過。

我不想被送走。

可我也沒有地方可去。

風颳得臉疼。

我走到鎮東頭的垃圾站。說是垃圾站,就是路邊一個磚砌的坑,幾個鐵皮桶圍著,裡面堆滿了爛菜葉、煤渣、碎磚頭。

我鑽進最大的那個鐵皮桶裡。

裡面有一堆爛紙箱子,踩上去軟軟的,比雪地暖和一點。

我縮成一團,把手揣進棉襖裡。斷了的手指腫起來了,碰一下就鑽心地疼。

雪從桶口飄進來,落在頭髮上。

我閉上眼,想睡覺。

睡著了就不冷了。

不知道過了多久,可能是半夜,可能是後半夜。

我被凍醒了。

牙齒打架打得咯咯響,整個人抖得控制不住。我把爛紙箱子往身上蓋,手碰到一張硬一點的紙。

不是普通的廢紙。

是一張彩色的,印刷過的紙。

我把它拽出來,藉著路燈昏黃的光看。

尋人啟事。

最上面四個大字,紅色的。

下面是一張照片。

一個小女孩,穿著厚厚的紅棉襖,頭上扎著兩根小辮子,對著鏡頭笑。眼睛彎彎的,臉蛋圓圓的,看起來被養得很好。

白白胖胖的,跟我完全不一樣。

姓名:方圓圓。

性別:女。

出生日期:1991年3月15日。

失蹤時間:1993年7月。

失蹤地點:浙江省台州市黃巖區。

1991年。跟我同年。

我盯著照片看了很久。

她笑起來的樣子,眉毛彎彎的,嘴角往上翹。

我伸手在桶底的碎玻璃堆裡摸到一塊鏡子碎片,小心翼翼舉到臉前。

鏡子裡的臉又髒又黃,顴骨突出來,眼窩凹進去。

但是眉毛的形狀,鼻子的輪廓,還有嘴巴的弧度,跟照片上那個女孩,竟然有幾分相似。

我又看了一遍尋人啟事。

“右耳後有一顆黃豆大小的黑痣。”

我把頭歪過去,用碎鏡子照右耳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