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當眾賀小三產子,卻不知我是正牌妻_第8章 我在會前十分鐘走進會議室
我在會前十分鐘走進會議室,發現座位安排有變化。
我的名牌被挪到了長桌最遠端。
離主位最遠的角落。
我把名牌拿起來,走到我原來的位子——左側第三個——把名牌放下,坐好。
沒有人說什麼。
陸承淵進來的時候掃了一眼我的位置,眉頭皺了一下,但沒有出聲。
董事會成員陸續到齊。五名董事:陸承淵、財務總監錢立明、外部獨立董事劉元白、蘇家代表蘇振海、以及一位新面孔。
“給大家介紹一下,”陸承淵說,“這位是孟德安律師,盛德律所合夥人,從今天起擔任公司的外部法律顧問。”
我手上的筆停了一下。
外部法律顧問。
在公司已經有首席法務官的情況下,另聘外部法律顧問——這是在架空我。
孟德安向我點了點頭。
四十出頭,深色西裝,表情職業化到幾乎沒有表情。
“沈總監。”
“孟律師好。”
會議開始。
財務總監錢立明花了二十分鐘彙報了上市進度和財務資料。
一切正常,直到他翻到最後一頁PPT。
“最後一項。關於公司核心智慧財產權的權屬確認——”
他看了一眼陸承淵。
陸承淵微微點頭。
“經核查,公司十二項底層演算法專利目前登記在首席法務官沈知晚女士個人名下。法務部需要儘快完成權屬轉移手續,以確保招股書資訊披露的準確性。建議設定十五個工作日為最後期限。”
整個會議室的目光齊刷刷落在我身上。
獨立董事劉元白皺起了眉頭。
“等一下——十二項核心專利不在公司名下?”
錢立明說:“是歷史遺留問題,公司成立初期的代持安排。
”
“代持有沒有協議?”
“沒有書面協議。”
劉元白臉上的皺紋又深了兩道。
蘇振海坐在對面,六十多歲的人精,不動聲色地喝了口茶。
“沈總監,”他開口了,聲音不急不慢,“你對這件事怎麼看?”
所有人看著我。
我放下筆。
“蘇董事,這個問題的答案很簡單。這十二項專利是我在銳航科技註冊成立之前、以個人名義合法申請並取得的。當時沒有代持協議,沒有任何書面檔案顯示這些專利的權屬應當歸屬於一家尚不存在的公司。”
錢立明說:“但這些專利的技術成果是銳航團隊研發的——”
“研發團隊當時也沒有跟銳航簽署勞動合同。因為銳航還不存在。”
會議室安靜了幾秒。
孟德安開口了。
“沈總監說的是一個法律事實。但從公平合理的角度——”
“孟律師,”我打斷他,“你是盛德的合夥人,應該比誰都清楚——法律講的是事實和證據,不是公平合理的感覺。”
孟德安的笑容沒有變。
“當然。所以我建議雙方坐下來,在法律框架內協商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我同意協商。”我說,“但十五個工作日的最後期限,我不接受。專利權屬屬於我個人的重大財產權利,不能被公司董事會單方面設定期限要求轉讓。這不是法務流程,這是越權。”
劉元白說:“沈總監說得有道理。這件事不應該在董事會上用設定期限的方式處理。”
蘇振海放下茶杯,看了陸承淵一眼。
陸承淵的手指在桌面上輕輕敲了兩下。
“那就由孟律師和沈總監私下協商,形成方案後再提交董事會審議。
”
“可以。”我說。
會議散了。
我收拾東西的時候,蘇振海從我身邊經過,停了一下。
“沈總監,有空到華盛來坐坐。”
這句話不是邀請,是警告。
我抬頭看他。
“蘇董事客氣了。等協商方案出來,我們自然會見面。”
他“嗯”了一聲走了。
我最後一個離開會議室。
走到門口的時候,手機振了。
顧衡:剛才的錄音發給我。
第12章
孟德安約我第二天下午在銳航二十九樓的小會議室談。
他只帶了一個助理,桌上攤了一疊檔案。
我自己來的。
“沈總監,我先說一下我的建議。”
他推過來一份擬好的《智慧財產權權屬確認及轉讓協議》。
我翻開掃了一遍。
核心條款:沈知晚將十二項專利無償轉讓給銳航科技。
作為對價,公司向沈知晚支付技術服務費人民幣一千五百萬元。
無償轉讓。
一千五百萬的“技術服務費”。
從三千五百萬降到一千五百萬——看來蘇家的出價策略是越往後越低。
“孟律師,你覺得我會籤這個嗎?”
“我覺得不會。但這是一個起點。”
“那我給你看看我的起點。”
我從包裡拿出一份檔案,推到他面前。
他開啟看了三十秒。
眉頭動了一下。
這是我讓顧衡準備的一份材料。
標題:《關於銳航科技招股書涉嫌智慧財產權資訊虛假披露的法律備忘錄》。
內容很短,核心就一段話:銳航科技招股書中將十二項核心演算法專利列為公司資產,但實際權利人為公司員工沈知晚個人。若該事實被SEC認定為重大遺漏或虛假披露,公司可能面臨IPO中止、罰款、以及投資人訴訟。
“這份備忘錄目前只有我和我的律師看過。”我說,“但我的律師告訴我,如果需要,它可以在四十八小時內到達SEC的辦公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