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論奸臣的自我修養_第十七章 當然

當然,如今也是最關心我的。

我理了理有些散亂的頭髮,笑道:「我要上王臺陳罪,揭發今上蕭晉的十大罪!」

大梁有律,天子朝臣不下獄。

若是犯有罪責,除服散發,登上王臺自辯,所有的百姓都能來旁聽。

是非對錯,由民心所定。

只是這些年,蕭晉隨心所欲,誅殺朝臣全憑個人好惡。

王臺自辯就成了擺設,更不要說定天子的罪了!

我知道懷瑾是怎麼想的,他讓我假死,除了躲避一時的危機。

更為了將我從暴君奸臣的危機中摘出去。

因為無論我是真奸臣,還是假奸臣,起義計程車族和朝臣都不會放過我。

天下不滿蕭晉已久,卻又礙於禮教,不能弒君。

所以即便是這次起義,也是打著清君側的口號。

試問蕭晉身邊最大的奸臣是誰?

自然只有我這個帝師了!

我長髮散在身後,只著一件素色單衣,一步步踏上臺階。

「罪臣姚畹,自請上王臺陳罪,請朝臣和百姓見證!」

行至最高處的時候,臺下圍滿了人。

士族和大臣雖驚詫我死而復生了,但更多的是竊喜。

蕭晉是不會寫罪己詔的,如何讓他退位,處理起來頗為棘手。

有了我這個大梁第一奸臣的揭發,就能名正言順的將他請下皇位,遷居別宮「榮養」了。

初春乍暖還寒,格外的冷,尤其是夜裡。

等到士族將蕭晉押來,臺上臺下堵滿人時,我已經在冷風裡,跪了一個時辰。

「天武元年,蕭晉誅殺功臣,致懷氏枉死上百餘人,一罪也!」

他登基後,落下的第一把屠刀,改變了懷瑾的一生,也改變了我的一生。

「天武二年,蕭晉廢除科舉,濫用廷尉撫司,二罪也!」

自那時起,我便知道,若想在他身邊蟄伏,做不成赤子丹心的忠臣,只能從奸。

「天武三年,蕭晉殺舅辱母,不顧綱常,三罪也!」

因沈太后昔年冷待他和生母楊氏,就構陷沈家謀反。

我明知沈家冤枉,卻只能趁遞刀的功夫,告訴沈國舅,會幫他保下家中老弱。

等我趕到冷宮的時候,撞見侍衛凌辱沈太后,她不堪受辱,求我給她個解脫……

那是我手上,沾的第一條人命!

「天武四年,蕭晉無故流放言官,不敬文人,四罪也……」

流放的詔書是我親手所寫,沒有轉圜的餘地,唯有將他們流放的地方稍作修改……

「天武五年……」

「…」

「天武九年,坑殺考生,九罪也!」

「立師長為後,罔顧人倫,十罪也!」

細數蕭晉的十條大罪後,我心中說不出是沉重,還是釋然。

我終於將他的所作所為,全部公之於眾了。

可好笑的是,每一樁每一件,都和我有關 ……

「恩師在雀奴身邊近九年,揹負天下罵名,就為了今日嗎?」

蕭晉死盯著我,繼而瘋癲的狂笑起來。

「雀奴只是沒了皇位,恩師你,卻是要沒了性命——」他調轉語氣:「懷大人,這筆買賣,當真划算嗎?」

我猛然回首。

臺下燈火闌珊,懷瑾就立在那裡。

我在他身上,看到了一股近似絕望的哀傷。

我知道他有多麼想讓我活著,而我,卻選了一條必死的路。

他提著一盞燈火,緩慢而僵持的走到了我身邊。

「……為何……」

說實話,我是第一次見他紅了眼,口中像吞了一把黃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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