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叔把五本房產證給了我_第10章 母親站在門邊

堂叔把五本房產證給了我發布時間:2026-09-04作者:隔壁小岑

母親站在門邊,看了我許久。

她的眼圈紅了。

「丫頭,媽知道對不起你......」

「若真覺得虧欠我,媽,你就別讓小川去法庭。」

她點了點頭,回身走掉了。

我合上門,靠在門板上。

我的心跳快得厲害。

堂叔趕回來的時候,天早已黑了。

他看我神情不對,問咋了。

我把我媽張口的話告訴了他。

三叔聽完,坐在椅子上,許久沒說。

「三叔?」

「好。」

「你在想啥?」

他仰起臉,望著我。

「我只是在想,你爸為搶家產,竟捨得把親兒子推去違法。」

他起身,來到窗邊。

「青禾,明天你把這些話跟秦律師說一遍。」

「為啥?」

「是因為沈國樑要是真讓小川去作偽證,我們不能只防守。」

只見他回過身。

「該反擊了。」

那天夜裡,凌晨兩點,我又收到一條匿名簡訊。

仍是那陌生號碼。

「聽說你媽今天找過你。可惜啊,媽勸不動你,爸也管不了你。忤逆長輩的孩子,在這鎮上,日子不會好過。」

我盯著螢幕看了十秒。

隨後回了兩個字。

「試試。」

13.

隔天早上,水龍頭擰開,沒水。

三叔反覆擰動,管中咕嚕響了兩聲,半滴水也沒流出。

他去院子裡檢查了水錶。

原來有人關??了水錶閥門。

並非壞了,是被人從外頭擰??的。

三叔蹲在水錶旁邊,看了片刻。

沒說。

我追問:「三叔,要不要報警?」

「報啥警?人家說是檢修,你能咋辦?」

他起身,拍了拍手上的土。

「先向隔壁討兩桶清水,暫且對付一日。」

我去隔壁老吳家借水。

鄰院吳叔六十多歲已經退休,平常與堂叔來往不少。

但今天他開門的時候,神色不太對。

「丫頭,水我借你,但......」

只見他探頭往巷子裡打量著。

「你三叔是不是得罪啥人了?」

「咋了?」

「昨天有人來衝我追問,問你三叔平時啥時候出門、啥時候趕回來。」

「誰?」

「並不認識,開一輛白色的大車。」

那輛白色SUV。

沈國樑的車。

我拎著兩桶清水回家,將老吳的話轉告堂叔。

只見他正在院子裡生爐子燒水。

「人家已經盯上我們了。」

他出了聲三個字。

「三叔,我們不能幹候著。」

「不等。」

只見他把爐子上的水壺放好。

「今日我親自去供水單位,問清停水緣故。」

「隨後呢?」

「隨後去找秦律師。」

他望著我。

「你今天請個假,跟我一道去。」

我給許小滿發了條訊息,讓她幫我請假。

只見她回了個「收到」,隨後問:「是不是又出事了?」

「好。」

「需要幫忙嗎?」

「暫時不用。」

「那你小心。」

上午十點,我們趕到供水公司。

櫃檯後面的辦事人員查了系統。

「你們所在片區今日沒安排停供啊。」

「那我家為啥沒水?」

「或許是管道問題,我們派人去查。」

午後,維修工來了。

師傅沿管線檢視一遍,判斷總閥被外人偷偷擰??。

「誰關的?」

「不清楚,閥門在室外,誰都能動。」

只見他把閥門拉開,水來了。

可堂叔明白,來水不等於麻煩結束了。

今天能關,明天還能關。

果然。

隔天晚上,電停了。

整棟屋子一片漆黑。

三叔拿手電筒出門打量著電錶箱。

電閘被人拉了。

他推回電閘,兩小時後,又被人拉下。

電閘第三回落下時,堂叔沒再去推。

他坐在黑暗裡,點了根蠟燭。

一豆燭光照著他的臉,半明半暗。

「叔。」

「好。」

「該打電話了。」

他望著我。

我說:「打給秦律師。」

堂叔抄起電話,撥了出門。

電話響了兩聲就接了。

「秦律師,他們動手了。」

聽筒那頭沉默了兩秒。

「他們敢停水停電?」

「好。」

「拍照了嗎?」

「拍了。」

「好。明天上午來我辦公間,帶著所有憑證。」

「還有一件事。」堂叔說。

「啥?」

「他們或許要讓我侄子去法庭作偽證。」

聽筒那頭又沉默了幾秒。

「老沈,那更好。」

「啥意思?」

秦律師的嗓音很平靜。

「作偽證,是刑事犯罪。」

「假如對方真讓十四歲的孩子上庭作假證,那便等於親手把自己送進絕路。」

「我候著他們來。」

電話掛了。

堂叔擱下電話,看著蠟燭的火苗。

那簇火苗被風吹得一晃一晃的。

「青禾,你怕嗎?」

「不怕。」

「真不怕?」

「有你和秦律師在,我怕啥。」

他露出笑來笑。

蠟燭的光映在他面上,皺紋比以前深了。

短短幾個月,他蒼老了不少。

可他的雙眼仍然明亮。

14.

四月中旬,法庭傳票到了。

爸正式起訴堂叔,請求撤銷收養。

訴由:簽訂收養時受到威逼併遭人欺騙。

證人:趙浩——我弟。

開庭那一日,我請了假。

堂叔換上漿洗潔淨的白襯衣,連頭髮都修短了。

秦律師在法庭門邊等我們。

他今日穿著黑西裝,公文包塞得鼓鼓的。

「張羅好了嗎?」

三叔應聲點頭。

我也點頭。

法庭不大。

爸和受聘律師並排坐在起訴方席位。

律師是東衡律所的,四十多歲,一臉精明。

爸套著件七成新的外衣,端坐在那邊,神色頗不自然。

媽、叔公以及沈國樑,全部坐在旁聽區。

沈國樑穿著灰西裝,坐在最後一排,蹺著二郎腿。

小川縮在證人等候處,始終垂著腦袋。

庭審著手。

原告律師先發言:「被告沈某某辦收養時,故意隱瞞名下家產,借原告不知實情,誘導原告錯誤決定,將女兒送養。

這屬於民事欺詐。」

「除此以外,簽約當日,被告還曾以言語壓迫原告,致使原告違背真實意願落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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