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叔把五本房產證給了我_第4章 走出校門

堂叔把五本房產證給了我發布時間:2026-09-04作者:隔壁小岑

走出校門,堂叔帶我去了隔壁文具店。

他買齊新文具,兩本參考書,還有新書包。

我說不用買這麼多。

他卻回答:「該花的錢一分也不能省。」

來到摩托跟前時,他鄭重補了一句:「青禾,從這一刻起,你便是一中的學生。」

「好好唸書,考上大學,你往後便不用過我的日子。」

我點頭。

心頭有個念頭越來越清晰——這男人是真心把我當閨女。

堂叔從不只用嘴疼我,而是拿錢、耗時間、花心力來護我。

我在家十七年,沒得到的東西,堂叔一月便給了我。

新學期第一天,我揹著新書包邁進班裡。

全班四十多人,張張面孔都陌生。

同桌是個扎馬尾的女生,叫許小滿。

她看我兩眼:「轉學生?原來在哪讀書?」

「鎮中學。」

她哦了一聲,沒有再說。

下課鈴剛響,前座男生便扭過身:「大家說你被親爹媽送給三叔了?」

訊息傳得真快。

「好。」

「為啥?你爸媽不要你了?」

許小滿替我懟了回去:「關你啥事?管好你自己吧。」

那個男生頓時退了回去。

許小滿衝我露出笑來笑:「別理他,嘴欠。」

我說謝謝。

她說不客氣。

這是我在新校裡交到的第一個朋友。

首次月考,我排在班裡第十八。

不算好,但也不算差。

堂叔看完成績單,既沒誇我也沒責怪。

他最後只問我一句:「哪一門功課學起來最費勁?」

「數學。」

隔天,他給我報了一個數學補習班。

每逢週末開課,每月八百元。

八百塊。

從前住在父母家,哪怕五十元一冊的資料媽也捨不得替我付。

她總說姑娘認得字就夠了,省下來的費用還得供小川學特長。

我弟的興趣班,一學期三千。

報的是架子鼓。

半年課程學下來,後來碰都不碰了。

那三千塊,全部白花了。

我沒說啥,去上了補習班。

又一次月考,我升到班級第九。

堂叔看了成績單,這次他露出笑來。

「不錯。」

仍是兩個字。

但夠了。

三月將盡的週末,我結束補課往家走,恰好在巷口撞見小川。

他長高了半點,穿著一件新羽絨服。

瞧見我,他攔住了路。

「姐,你如今真的轉進縣城一中了?」

「好。」

「我也想去。」

那時我直視著他。

「你跟爸媽說。」

「我出了聲,爸說太貴。」

他垂下臉,踢了踢地面上的石子。

「姐,你替我求求三叔行不行,也讓他掏學費送我進去?」

我沉默了兩秒。

「小川,你知道三叔為啥出錢供我嗎?」

他擺頭。

「是因為我是他的閨女。」

我弟怔在原地。

「你不是。」

我沒有再說,繞過他走了。

身後傳來他的嗓音,有點急:「姐!你變了!」

那時我沒回頭。

是變了。

晚上回到家,堂叔在灶房熱飯。

他學會煮麵了,可總煮過頭,坨成一團。

「叔,我弟想去縣一中。」

堂叔順手給我碗中放入一枚煎蛋。

「他找你說的?」

「好。」

「你咋說的?」

「我說他不是你的孩子。」

三叔把碗推給我。

「吃飯吧。」

他沒評價對錯。

可我看得出,他認可我的回答。

晚飯過後,堂叔正在洗碗,電話響了。

他擦手接起電話,聽了片刻,臉色就沉了。

「三叔,咋了?」

他把電話擱下。

「你爸請了律師,準備撤銷收養。」

6.

隔天,堂叔出門了一整天。

他沒跟我說去哪,只說晚飯不用等他。

我獨自在桌前做功課,??口總覺得不安。

撤銷過繼。

爸當真幹得出這種事。

晚上九點,堂叔趕回來了。

他懷中夾著只資料袋,黃褐色紙面,塞得高高隆起。

他坐在堂屋內,把檔案袋拉開,裡頭是一沓材料。

「丫頭,到這邊來。」

我朝那邊過去,坐在他對面。

「你爸請了代理人,聲稱當初簽收養並非本意,要法院判它無效。」

「他能撤銷嗎?」

「不能。」

堂叔把材料攤開。

「收養手續合法,你爸親筆簽了字,民政部門也有備案。」

「他得拿出受人逼迫的實證來,要不然撤不掉。」

我鬆了口氣。

「可。」

堂叔望著我。

「你爸絕不會輕易就此罷休。」

他把一張紙推到我面前。

信封內裝著催告函,末頁蓋有一家律所印章。

函件意思如下:沈某某(父親)指控收養協議涉嫌欺騙,責令沈某某(堂叔)交還被收養者,不然便向法院起訴。

欺詐嫌疑。

「三叔,啥欺詐?」

堂叔冷露出笑來一聲。

「按你爸的說法,我籤協議前刻意藏下家產,哄騙他將親生閨女送到我名下。」

我怔在原地。

堂叔的臉沉了下去。

我爸知道堂叔有屋子了。

「誰跟他說的?」

堂叔沒正面回答,而是說:「你爸上回鬧過後,我便知道遲早有這一步。」

「村裡藏不住事,徵遷公告剛貼出來,大家便都知道了。」

我握緊了拳頭。

堂叔望著我,口氣平靜:「丫頭,別怕。」

「他告不贏。」

「憑啥告不贏?」我追問。

堂叔起身,來到櫃子前,拉開鎖,拿出一個鐵盒子。

舊鐵匣被掀開,內側碼放著厚厚一沓文書。

他翻了翻,抽出一張紙。

「先讀一讀這份東西。」

我接到這邊來。

是一份公證書。

落款是去年十月。

正文記載:沈某某(堂叔)自願將三處住宅和兩間門面未來的繼承權,交由被收養人沈某某(我)取得。

去年十月。

彼時,堂叔尚未開口談收養。

彼時,我仍替父母剝蒜、下廚、清洗一家人的髒衣。

「三叔......你去年就做了公證?」

相關故事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