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恩人的兒子送進好大學_第4章 有錢人家的孩子

我把恩人的兒子送進好大學發布時間:2026-08-29作者:早八逃犯

有錢人家的孩子,什麼都能買來,書本最不值錢。

如今他一無所有。

反倒只有學習還能抓在自己手裡。

人有時候這麼奇怪。

真被逼得背靠牆,才肯看清出口在哪邊。

與此同時我碰上了麻煩。

那個五萬塊的專案很吃時間,程式碼一行都少不了。

白天教他,夜裡程式設計。

我一宿最多閤眼四個小時。

第十八天清早,我守著灶火突然眼前一黑。

鍋鏟從掌心滑到了地上。

許蘭秋正好進門。

「穗穗!你這是怎麼了?」

「沒什麼,起身太急。有點暈。」

「你這張臉沒血色了。」

「歇會兒就好。」

我俯身去夠鍋鏟。

許蘭秋伸手擋住了我。

「這些天你到底幾點睡?」

「十二點左右。」

「別騙我,半夜兩點你屋裡還亮著。」

我沒有接話。

她盯著我。

「你是不是揹著我們接了什麼活?」

「嫂子——」

「穗穗,別獨自扛。」

我猶豫後坦白。

「有個程式設計單子,做完能拿五萬。」

「寫程式?你會這個?」

「自己學的。」

她許久沒緩過神。

「真有五萬?」

「嗯。」

「你才十八,一個人自學這些,還能接到五萬塊的單?」

「嫂子,重點不在這——」

「你瞞著不說,是想多攢點錢養我們,對不對?」

我低頭沒有回答。

她眼眶一下紅了。

「怎麼這麼傻。」

「嫂子,別哭,雞蛋焦了。」

她用手背抹過眼睛,趕緊去翻鍋。

到了中午。

江叔從魚塘回來,許蘭秋把他拽到牆邊低聲說了一陣。

他抬頭看了我一眼。

那一眼很複雜。

有自責,有心疼,還有我說不準的東西。

「穗穗。」

「江叔。」

「田伯說我可以多做些活,一天能給一百二。你別再拿命熬。」

「談不上熬夜,是多做一點。」

「你九月就得進清華。

到時候——」

「還沒到時先別替它發愁。」

他嘴唇動了動,到底沒有繼續勸。

轉眼一個月。

江敘白把初中三年數學重新走了一遍,開始碰高一試卷。

十道題能答對五道。

幅度不小,可離目標遠。

明年高考只剩十一個月。

要從一百五到七百,別人說,得靠奇蹟。

我從來不等奇蹟。

我只信辦法。

那晚,我再排了一份細到不能再細的學習表。

每門課、每個章節、按周拆分。

每天練什麼題、補什麼課、覆盤什麼。

每個小時都排定。

我列印了三份。

江敘白拿一份,牆上釘一份,我手裡壓一份。

他一看計劃就豎眉。

「你把我當流水線了?一天學十四小時?」

「前十七年欠下的課,得在十一個月裡追回來。十四小時已經是我心軟,不然我敢排二十小時。」

「我真會累??。」

「??前先把今天的卷子交了。」

「......你是真沒人性。」

「對。趕緊寫。」

他邊罵邊寫。

到了第二個月。

江敘白身上的變化越來越明顯。

先變的並非分數——分數本來就在往上爬。

變的是他這個人。

早晨不用我端水叫。

有幾次我五點半推門,他已經坐在燈下背公式。

粗飯也不挑。

許蘭秋有天只煮了清湯麵,他一口氣吃掉兩大碗。

鞋面沾滿泥,他也沒提換一雙。

他甚至主動劈柴。

木頭劈得亂,斧頭差點傷腳。

可他真在劈。

一天夜裡我去收卷。

他坐在桌旁,盯著一道數學題出了神。

「卡住了?」

「沒有。」

他停了會兒才接著說。

「我只是在想,我以前有大把時間,怎麼就沒認真算完過一道題。」

我沒急著答。

「林穗。」

「聽著呢。」

「你小時候,也每天這樣逼自己嗎?」

「我吃過更多苦。沒人教,全靠自己啃。冬天手生凍瘡,握筆就疼,可我還得寫。」

他把眼睛垂下去。

「對不起。」

「說什麼呢?」

「我罵過你是山溝丫頭。那句。」

「我記得。」

「那話確實不該說。」

「我本來就是山裡人。這不算罵。」

「可你從這裡考進了清華。」

「所以你也能從這兒考出去。不必非是清華,至少別辜負你爸給你鋪過的路。」

他安靜了一陣。

「林穗。」

「說吧。」

「謝謝你。」

「謝字不值分,先把明天那份卷子寫完。」

他笑出了聲。

第一次,他笑得沒刺。

可清淨日子沒撐多久。

第二個月快結束時。

村裡來了個不受歡迎的人。

一輛黑色商務賓士停在曬穀場邊。

車裡下來兩個西裝革履的男人。

中年人,大腹便便,腕上戴金錶。

羅世昌。

遠川科技從前的合夥人。

也是把江叔推到破產邊緣的人。

律師站在旁邊,抱著厚厚材料。

「江遠川住這兒嗎?」

我擋在院門中間。

「先說你是誰?」

羅世昌上下打量我。

「你是他供了十來年的那個女學生?」

「我問的是你的身份。」

「我是江遠川過去的合夥人。有些舊賬得同他當面說。」

江叔從堂屋出來。

認出羅世昌的一刻,他兩隻手猛然握緊。

「你還敢找到這裡?」

「老江,火氣別這麼衝。」羅世昌笑得和氣,「我這一趟是替你解圍。」

「把公司拆空的人,也配說替我解圍?」

「生意有輸贏,怪不得誰。我今天來,只談八百萬。」

江叔臉色煞白。

律師抽出一份檔案遞向前。

「江先生,這是您親筆簽署的擔保合同。依照約定,若六個月內不能清償八百萬元,您名下可執行資產——包括本處宅基地使用權——都需轉讓抵債。

「這套房是我的!」

「房子跟他沒關係。」我從旁開口。

眾人都看我。

「老屋屬於我家。宅基地登記人是我奶奶林秀梅,我是唯一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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