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蛋娘親總闖禍,六歲的我負責收場_第12章 12半月後

笨蛋娘親總闖禍,六歲的我負責收場發布時間:2026-09-08作者:肥肥愛挑食

12

半月後,府尹會同上差親臨寧安複審。

我把他所有說法都記在一張紙上。

“陸大人,您說自己在寧安沒有莊園。”

“也從未見過那些田契。”

“是。”

“那麼,東坳那三十七畝地,為何要與柳溪十二畝合渠?”

陸崇山脫口而出。

“因為東高西低,不合渠便灌不了水。”

我看著他。

“沒見過田地的人,怎麼知道東高西低?”

“本官只是聽說。”

“那西坡九畝為何只賣八兩?”

“那是沙地,本就不值......”

他再次住口。

流民馬會從人群裡站出來。

“那不是沙地。”

“是你的人掘斷水渠,故意讓它變成沙地!”

府兵在陸氏義莊找到一萬五千四百餘斤同批好糧;連同行館先前放出的三千斤,恰與短缺的一萬八千四百斤相合。

莊中另搜出同式紅繩、袋布和用於摻假的灰白石料,均與封存樣本相合。

另有六百餘斤來源不明,單獨造冊核查。

府尹又調來陸家佃租冊、縣庫出糧簿和各家留存的口供副本。

三冊中的日期、車次、畝數與黑匣暗賬逐筆相合。

羅阿婆被撕毀的口供,也從書辦留存副本上驗出了偽造的右掌印。

許文昌被府兵押上堂,與陸崇山分跪兩側。

“都是他指使我的!”

“沈雲舟也是他逼死的!”

陸崇山猛地掙開半步,一腳踹向許文昌,隨即被府兵重新按住。

“若非你貪得無厭,何至於留下這麼多破綻!”

爹的舊案也被重審。

府尹先開驗三年前的卷宗。

原卷一處寫著爹在東橋投河,另一處卻記著衣鞋在西灣尋獲;報案時辰還比更夫發現衣鞋早了一個時辰。

黑匣第三張便箋又寫著“雲舟不肯改冊,沉河後以畏罪報結”。

許文昌為求活命,供出了呈狀中那兩名舊差役和拋屍地點。

許文昌供出拋屍處的具體石縫。府兵在那裡挖出骸骨、殘衣和爹失蹤時佩戴的銅算籌,算籌一端刻著他慣用的“舟”字暗記。

其中一名舊差役被押上堂後,看見舊值夜簿與銅算籌,當場癱倒。

他承認兩人奉許文昌之命,將爹從縣庫後門押走,推入西灣,再把衣鞋放到東橋偽作投河。

另一名差役分押審問,供述相合。

他不是畏罪投河。

而是因不肯同汙,被許文昌派人殺害。

人證、舊卷、遺物和黑匣便箋至此全部閉合。

孃親哭累了,便問我:“你爹現在算好人了嗎?”

“他一直都是。”

“那就好。”

她抹掉眼淚。

“他最怕你覺得他不好。”

陸崇山被革職押往京城。

他侵吞的田產全部發還原主。

許文昌因貪墨賑糧、殺人滅口,被判秋後問斬。

韓縣令復職後做的第一件事,是廢掉新量鬥。

官府從許文昌住處找回了被奪走的銅尺。所有官倉依府庫官樣重新制鬥,並以羅阿婆銅尺上記載的舊鬥尺寸複核。

量鬥邊還刻了一行字。

“進出同量,童叟同秤。”

我和孃親終於有了一間新屋。

孃親種了三畦蘿蔔。

結果她把種子撒得太密,蘿蔔全擠成了歪脖子。

她蹲在菜地邊發愁。

“棠棠,娘是不是又闖禍了?”

“沒事。”

“我來收場。”

我拿著小鏟子走過去。

孃親卻擋住我。

“今天不用。”

她認真地把多餘的小苗一棵棵拔出來,移到另一畦。

燒傷的左手伸不直。

她就用右手慢慢做。

“棠棠負責算賬。”

“娘負責種地。”

“以後咱們各管一半。”

我看著她額頭的汗,忽然想哭。

孃親從懷裡掏出一個油紙包。

裡面是一塊桂花糕。

她掰成兩半。

這一次,兩半真的一樣大。

“娘學會分了。”

我接過那半塊糕,卻沒有立刻吃。

“娘。”

“嗯?”

“下回你再闖禍,也別把我往外推。”

她愣了一下。

然後用力點頭。

“那你也不許一個人收場。”

我把桂花糕咬下一小口。

我再也不用藏饅頭。

也不用半夜伸手去確認孃親還在不在。

因為她就在我身邊。

可若有一天,我也算錯了,走錯了,闖下彌天大禍。

我知道,她一定會跑得跌跌撞撞,朝我伸出手。

然後告訴我。

“棠棠別怕。”

“這次換娘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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