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蛋娘親總闖禍,六歲的我負責收場_第4章 4羅阿婆不會認罪

笨蛋娘親總闖禍,六歲的我負責收場發布時間:2026-09-08作者:肥肥愛挑食

4

羅阿婆不會認罪。

我知道。

可公文上有她的右掌印。

縣衙命我們交出贓物。

否則,就以窩藏罪論處。

孃親把手背到身後。

“我們沒有。”

差役冷笑著推門搜屋。

我沒有阻攔。

銅尺還在灶後。

那裡只有我和孃親知道。

可差役進屋後,徑直走向灶膛。

我的心一下沉到底。

磚被撬開。

夾層裡卻不是銅尺。

是一小錠官銀。

銀底刻著縣庫的“寧”字。

差役大喝。

“人贓並獲!”

孃親嚇傻了。

“怎麼變成銀子了?”

銅尺什麼時候被換走的?

昨夜孃親睡在門邊。

滿倉趴在窗下。

外人不可能無聲無息進來。

除非,那人早就進過。

我想起家中第一次被翻亂時,書箱沒有被動。

那不是因為賊知道里面沒東西。

而是賊根本不是來找銅尺。

他是來藏銀子的。

我誤判了。

許文昌從門外走進來。

“沈小姑娘,你確實很聰明。”

“可惜,聰明人總愛把簡單的事想複雜。”

我盯著他。

“羅阿婆呢?”

“畏罪撞牆。”

“今晨死了。”

我耳邊嗡的一聲。

昨夜我答應過要帶她出去。

才一夜,她就死了。

孃親一把捂住我的耳朵。

“別聽。”

她哭著衝許文昌喊。

“你胡說!”

許文昌沒有生氣。

他遞來一張口供。

口供寫著,羅阿婆偷賣官木,分了我們五兩官銀。

孃親只認得自己的名字,長篇口供幾乎一個字也看不懂。

可她看見紙尾那枚右掌印,忽然伸手搶過口供。

羅阿婆右手缺了半截食指,牢裡遞水時我和孃親都見過。

紙上的掌印五指輪廓齊全,食指紋路一直延伸到指尖。

“這不是阿婆的手!”

她一把撕了口供。

紙裂開時,我瞥見最下方還墊著一張薄紙,墨跡與上面分毫不差。

那是書辦留存的口供副本。

紙屑飛了許文昌滿身。

所有人都驚住了。

孃親自己也嚇了一跳,手卻沒有松。

“你們拿假掌印騙人,這張就不能留著害阿婆。”

許文昌抹掉臉上的紙屑。

“撕毀公堂證物,罪加一等。”

我們被押到縣衙。

韓縣令坐在堂上。

裴硯不在。

他昨夜去了鄰縣查糧道。

許文昌把官銀呈上去。

周啟又帶來兩個證人。

他們說爹活著時,孃親常替他從縣庫夾帶東西。

孃親急得滿臉通紅。

“我連縣庫的門朝哪邊開都不知道!”

“那你如何解釋官銀?”

孃親答不上來。

許文昌以“咆哮公堂、撕毀證物”為由請刑。韓縣令遲疑片刻,最終命人打她十板。

我撲到她身上。

“要打打我。”

孃親反手把我推開。

“她是孩子。”

“她什麼都不知道。”

板子落下時,她死死咬住袖子。

第七板,她昏了過去。

我跪在堂下,指甲掐進掌心。

可她每次護著我時,從沒算過自己會挨多少疼。

那天,我們暫時失去了唯一的破屋。

許文昌以防止轉移贓物為名,逼韓縣令暫封房屋,禁止我們出入,等案結再行核驗。

爹的舊算盤也被當作贓物拿走。

我揹著昏迷的孃親站在雨裡。

許文昌撐著傘走到我面前。

“承認你爹做過假賬。”

“再說那些糧袋,是你為了替娘脫罪而割破的。”

“我可以給你們一間屋。”

我低頭替孃親擦掉嘴角的血。

“許大人。”

“你少算了一樣東西。”

他挑眉。

“什麼?”

“我娘挨的每一板。”

“我都替你記著。”

七日後,土地廟裡,孃親醒來時仍疼得說不出話,只用右手摸我的頭。

我沒敢告訴她,羅阿婆已經死了,銅尺也丟了。

雨水從破簷角砸下來。

我第一次承認,光會算對數字救不了人。

若不能讓證據離開許文昌的手,我找到多少真相,都只會害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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