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蛋娘親總闖禍,六歲的我負責收場_第4章 4羅阿婆不會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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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阿婆不會認罪。
我知道。
可公文上有她的右掌印。
縣衙命我們交出贓物。
否則,就以窩藏罪論處。
孃親把手背到身後。
“我們沒有。”
差役冷笑著推門搜屋。
我沒有阻攔。
銅尺還在灶後。
那裡只有我和孃親知道。
可差役進屋後,徑直走向灶膛。
我的心一下沉到底。
磚被撬開。
夾層裡卻不是銅尺。
是一小錠官銀。
銀底刻著縣庫的“寧”字。
差役大喝。
“人贓並獲!”
孃親嚇傻了。
“怎麼變成銀子了?”
銅尺什麼時候被換走的?
昨夜孃親睡在門邊。
滿倉趴在窗下。
外人不可能無聲無息進來。
除非,那人早就進過。
我想起家中第一次被翻亂時,書箱沒有被動。
那不是因為賊知道里面沒東西。
而是賊根本不是來找銅尺。
他是來藏銀子的。
我誤判了。
許文昌從門外走進來。
“沈小姑娘,你確實很聰明。”
“可惜,聰明人總愛把簡單的事想複雜。”
我盯著他。
“羅阿婆呢?”
“畏罪撞牆。”
“今晨死了。”
我耳邊嗡的一聲。
昨夜我答應過要帶她出去。
才一夜,她就死了。
孃親一把捂住我的耳朵。
“別聽。”
她哭著衝許文昌喊。
“你胡說!”
許文昌沒有生氣。
他遞來一張口供。
口供寫著,羅阿婆偷賣官木,分了我們五兩官銀。
孃親只認得自己的名字,長篇口供幾乎一個字也看不懂。
可她看見紙尾那枚右掌印,忽然伸手搶過口供。
羅阿婆右手缺了半截食指,牢裡遞水時我和孃親都見過。
紙上的掌印五指輪廓齊全,食指紋路一直延伸到指尖。
“這不是阿婆的手!”
她一把撕了口供。
紙裂開時,我瞥見最下方還墊著一張薄紙,墨跡與上面分毫不差。
那是書辦留存的口供副本。
紙屑飛了許文昌滿身。
所有人都驚住了。
孃親自己也嚇了一跳,手卻沒有松。
“你們拿假掌印騙人,這張就不能留著害阿婆。”
許文昌抹掉臉上的紙屑。
“撕毀公堂證物,罪加一等。”
我們被押到縣衙。
韓縣令坐在堂上。
裴硯不在。
他昨夜去了鄰縣查糧道。
許文昌把官銀呈上去。
周啟又帶來兩個證人。
他們說爹活著時,孃親常替他從縣庫夾帶東西。
孃親急得滿臉通紅。
“我連縣庫的門朝哪邊開都不知道!”
“那你如何解釋官銀?”
孃親答不上來。
許文昌以“咆哮公堂、撕毀證物”為由請刑。韓縣令遲疑片刻,最終命人打她十板。
我撲到她身上。
“要打打我。”
孃親反手把我推開。
“她是孩子。”
“她什麼都不知道。”
板子落下時,她死死咬住袖子。
第七板,她昏了過去。
我跪在堂下,指甲掐進掌心。
可她每次護著我時,從沒算過自己會挨多少疼。
那天,我們暫時失去了唯一的破屋。
許文昌以防止轉移贓物為名,逼韓縣令暫封房屋,禁止我們出入,等案結再行核驗。
爹的舊算盤也被當作贓物拿走。
我揹著昏迷的孃親站在雨裡。
許文昌撐著傘走到我面前。
“承認你爹做過假賬。”
“再說那些糧袋,是你為了替娘脫罪而割破的。”
“我可以給你們一間屋。”
我低頭替孃親擦掉嘴角的血。
“許大人。”
“你少算了一樣東西。”
他挑眉。
“什麼?”
“我娘挨的每一板。”
“我都替你記著。”
七日後,土地廟裡,孃親醒來時仍疼得說不出話,只用右手摸我的頭。
我沒敢告訴她,羅阿婆已經死了,銅尺也丟了。
雨水從破簷角砸下來。
我第一次承認,光會算對數字救不了人。
若不能讓證據離開許文昌的手,我找到多少真相,都只會害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