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里的姑娘,我先走了_第 7 章 請問您是陳鶴年的妻子柳映棠嗎
第 7 章
“請問您是陳鶴年的妻子柳映棠嗎?”
律師事務所的前臺很客氣,把我引到一間小會議室裡。
對面坐著一個四十出頭的男人,戴著金絲眼鏡,面前擺著一疊檔案。
“柳女士,您要諮詢離婚相關事宜,是嗎?”
“不只是離婚。”
我把一個塑膠袋放到桌上,裡面裝著那張收據、保險變更申請的影印件和家庭群的聊天截圖。
律師翻了翻,抬頭看我。
“您的意思是?”
“我想知道,三十二年婚姻,我能拿回多少屬於自己的東西。”
律師推了推眼鏡,翻開一頁紙。
“柳女士,您目前名下有房產嗎?”
“沒有。婚房寫的是他的名字,當時說一家人不分你我。”
“存款呢?”
“存摺是他的名字。我退休金每月上交,沒有私賬。”
“那您嫁過來時的嫁妝呢?”
“賣了,存了定期,也是他的名字。”
律師沉默了幾秒。
“那枚金鐲子的購買憑證還在嗎?”
“我媽留了收據,我找找。”
“如果能證明嫁妝屬於您的婚前個人財產,且能追溯到後續理財的資金來源,那筆定期存款有爭取的空間。”
他又看了一眼保險變更申請。
“受益人變更是他單方面操作的?”
“是。沒通知我。”
“這個要看保險合同的具體條款。”
他把金項鍊的收據單獨抽出來。
“這條項鍊以家庭共同收入購買,贈予他人,您有權主張返還。”
我點了點頭。
律師合上檔案。
“柳女士,我實話說,您這個情況比較被動。三十二年的全職主婦,沒有獨立財產、沒有收入證明,法律上會支援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但對方如果轉移資產,維權週期會很長。”
“那就打長的。”
律師看了我一眼。
“好,先取證,後起訴。”
我從律所出來,天又陰了。
手機開了,訊息一下子湧進來。
老陳發了六條語音,每條都是找我回家。
兒子發了三條文字,問我去哪了。
女兒發了一條,語氣已經帶了怒。
“媽你到底搞什麼?爸在醫院等你送飯,溫姨一個人忙不過來。”
我沒有回覆任何一條。
開啟通訊錄,翻到那個退休前的同事,撥了出去。
“老何,是我,柳映棠。”
“映棠?你這麼多年都沒打過電話,出什麼事了?”
“我想租你那個小門面,開個裁縫鋪。”
電話那頭靜了一下。
“你還做衣服呢?”
“嫁給老陳之前,我就是做衣服的。”
“行,下週來看看吧,租金好說。”
掛了電話,我站在公交站臺上。
口袋裡那枚藍髮卡硌著手指。
我把它拿出來,對著光看了看,缺齒的地方像一個小小的豁口。
三十二年前老陳在夜市上遞給我的時候說,藍色配你好看。
現在配不配,他已經不看了。
但我還是看得見。
我把髮卡重新別到頭髮上。
這一次,不是為了紀念。
是為了記住,我曾經是個有名字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