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再發光的小太陽_第十八章 葬禮結束後

不會再發光的小太陽發布時間:2026-09-09作者:元期期

第十八章

葬禮結束後,陸臨川搬出了婚房。

陸氏釋出調查通報,解除他的執行職務,退出繼承人候選名單,終止所有與婚禮有關的合作。

網上流出婚禮現場的影片。

有人質疑,有人謾罵,也有人替他解釋這是豪門規矩。

陸臨川沒有刪除。

他把責任宣告固定在個人賬號最上面,隨後關閉了評論。

不是為了求誰相信。

只是因為這一次,他沒有資格再替我維持體面。

爸爸賣掉家裡的第二套房。

媽媽退掉給明珠買的新車。

明珠辦理休學,找了一份兼職,將這些年能核對出來的錢一筆筆轉入遺產專戶。

她沒有再說自己會替我完成願望。

因為她終於知道,穿我的婚紗不是替我結婚,去我的海邊也不是替我生活。

爸爸去勞動仲裁部門補交我過去幾份工作的材料。

媽媽結清出租屋的清潔費和欠款。

羅姨只收了房租。

“麵包是我給晚星的,不是借給你們的。”

媽媽捏著那十幾塊錢,站在樓道里很久,最後還是將錢摺好,放進我的遺物盒。

出租屋退租那天,他們收拾了一整天。

爸爸把牆上的裂縫補好。

媽媽換了一盞暖黃色的燈,又買來柔軟的床墊,鋪上乾淨床單。

她把淺黃色針織衫疊好,放在枕邊。

羅姨站在門口。

“明天房子就要交給別人了。”

媽媽點頭。

“我知道。”

她還是把被角壓得平整。

只是門關上後,住進來的人不會是我。

爸爸最後一個離開。

他握著門把,回頭說道:

“晚星,回家了。”

小時候他這樣喊,我無論在做什麼都會跑過去。

這一次,我也下意識往前走了一步。

腳卻停在了暖燈照不到的地方。

他們將我的骨灰安葬在臨海的墓園。

墓園能看見一小片海,風很大,墓碑旁沒有高樓。

媽媽帶來那條藍色圍巾,繞在裝遺物的小木盒外。

爸爸放下一張成人教育學校的報名表。

“你十九歲退學時,我說以後有機會再讀。”

“學校問了,人不在了,不能報名。”

“我還是把資料拿來了。”

紙張被風吹起一角。

他用最後一筆還款憑證壓住。

八百萬的憑證,終於不再是我回家的路。

它只證明,我曾經替他們走了八年。

媽媽拿出一雙厚棉襪,放在墓碑前。

“你腳踝怕冷。”

她摸著照片上的我。

“晚星,媽媽不是來求你原諒的。”

“你不用再懂事。”

明珠把那雙鑲著珍珠的婚鞋帶到墓前。

她沒有燒掉,也沒有擺在墓碑旁,而是送進公益機構的回收箱。

所得款項轉入幫助輟學女孩復學的專案。

最初她在捐贈人一欄寫下“許晚星”。

蘇禾提醒她:

“不要替她決定她想成為什麼。”

明珠拿回登記表,劃掉我的名字,換成了自己的。

“是我該還。”

陸臨川來得最晚。

他沒有帶花,只帶來了取消婚禮的正式檔案和那張泛黃的請帖。

他把請帖放在墓前。

“海邊我來了。”

“但不是陪你。”

“我只是來把欠你的東西放下。”

說完,他將取消婚禮的檔案壓在請帖上。

墓園要關門時,媽媽在墓前放下一盞小小的太陽燈。

燈不貴,天暗下來便會自動亮。

她擦乾淨燈罩,輕聲喊我:

“小尾巴,天黑了。”

我的身體本能地轉向她。

卻沒有再走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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