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再發光的小太陽_第十四章 蘇禾離開後

不會再發光的小太陽發布時間:2026-09-09作者:元期期

第十四章

蘇禾離開後,誰都沒有碰那隻信封。

最後還是媽媽彎腰,將小太陽撿了起來。

她的手剛碰到信封,爸爸便伸手按住紙角。

信封裡掉出幾張影印件。

最上面一份協議,標題清清楚楚:

【陸氏家庭風險承受能力評估補充約定】

爸爸的臉色瞬間變了。

他彎腰去撿,蘇禾卻在離開前順手關上了門,紙張被風吹散,落得滿地都是。

明珠蹲下,一頁頁看完。

協議約定,陸家會透過合作專案,將八百萬債務轉到許家名下,再以“家庭共同債務”的名義由我承擔主要償還責任。

許家父母必須隱瞞陸家提供的擔保和補助。

陸臨川則要多次延期訂婚,觀察我在債務、工作和親密關係受挫時的反應。

最後一項寫著:

【被考察人若始終維持穩定情緒,並保持對雙方家庭的服從,可獲得婚姻資格。】

明珠拿著協議的手開始發抖。

“你們早就知道?”

媽媽閉上眼睛。

爸爸說:“當時陸家說只是走個形式,最後會免掉債務。”

“那姐姐還的錢呢?”

“她願意幫家裡。”

“我問的是,她還的錢呢?”

爸爸沉默片刻。

“還進專案賬戶了。”

“陸家每個月給我們的補助呢?”

“用在家裡了。”

明珠看向媽媽。

“包括我的學費、衣服、藥,對嗎?”

媽媽嘴唇發白。

“你身體不好,不能受委屈。”

“所以姐姐可以受?”

“不是。”

媽媽下意識去拉她的手。

明珠卻躲開了。

她低頭看著自己腳上的婚鞋。

“婚鞋是姐姐的。”

“婚紗是姐姐的。”

“小太陽也是姐姐的。”

她抬起頭,看向陸臨川。

“那天試婚紗之前,姐姐給我發過訊息。”

她開啟手機,翻出那條被儲存很久的聊天記錄。

【明珠,那雙鞋是臨川答應送給我的。你能不能先別穿?】

下面是她的回覆。

【姐姐,只是試一下,你別這麼小氣。】

五分鐘後,我回了一個笑臉。

【好。】

明珠看著那個字,眼淚掉了下來。

“我以為她最後答應了。”

“從小,只要我說喜歡,你們就會讓姐姐讓給我。”

“我以為這一次也一樣。”

陸臨川始終沒有說話。

他看著協議上的簽名,臉色蒼白。

蘇禾問過他,抗壓考核一共有幾次。

第一次是八百萬債務。

第二次是延期訂婚。

第三次是讓她看見自己將更多時間和東西給明珠。

最後一次,是婚禮。

明珠低聲問:“你為什麼要這樣做?”

陸臨川的喉結動了動。

“陸家認為她的出身不適合做繼承人的妻子。”

“所以你就證明給他們看?”

“我想證明她可以。”

“證明給誰看?”

陸臨川沒有回答。

明珠翻到協議附頁。

“這裡寫著,只要姐姐求助、拒絕償債,或者主動取消婚約,考核就終止。”

陸臨川閉上眼睛。

“是。”

“所以每次她想停下,你都會告訴她,再堅持一下就能結婚?”

“是。”

“她向你求助時,你把求助理解成什麼?”

“情緒不穩定。”

“她不笑時呢?”

“抗壓能力不足。”

陸臨川的手指慢慢收緊。

“我以為她只是想讓我回頭。”

明珠忽然拿出另一部手機。

“最後一個電話,是我掛的。”

媽媽立刻護住她。

“你當時不知道晚星出事了。”

“我知道那是姐姐。”

明珠咬著嘴唇。

“那時司儀在催,臨川在和長輩說話。我怕他接了電話,婚禮就辦不成。”

“所以我按掉了。”

“我還刪了通話記錄。”

她將手機放到桌上。

“我以為姐姐還會再打。”

“可她沒有。”

屋裡的空氣像是被抽空了。

陸臨川盯著那份核查說明,聲音啞得厲害。

“手機是我交給你的。”

“我還告訴你,她只是想讓我回頭。”

明珠沒有辯解。

她摘下婚戒,將戒指和小太陽一起放到信封旁邊。

“不是隻有我錯。”

“也不能因為我承認了,你們就把所有事都推給我。”

爸爸跌坐在椅子上。

過了很久,他忽然開口:

“從她十九歲開始,第一筆兩千塊錢拿回來時,我說她有本事。”

“後來她每個月交錢,我就習慣了。”

“再後來,她少給一次,我反而會問她錢花到哪裡去了。”

媽媽捂住嘴。

“她第一次加班住院,我去過。”

“可明珠第二天考試,我只待了十分鐘。”

“我告訴自己,晚星能照顧好自己。”

陸臨川拿起協議最後一頁。

簽名欄裡,有陸臨川、爸爸、媽媽的名字。

沒有我的。

因為被考核的人,從來不需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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