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再發光的小太陽_第八章 遺體認領手續辦到下午

不會再發光的小太陽發布時間:2026-09-09作者:元期期

第八章

遺體認領手續辦到下午,媽媽始終沒有簽字。

工作人員提醒:“需要直系親屬簽名,確認死者身份和後續安排。”

爸爸接過筆:“我來。”

最後一筆落歪,在紙上劃出一道墨痕。

這是他第一次替我簽字。小時候報名補習班,後來退學,他都把筆遞給我。

“晚星,你自己決定。”

可我從來沒有選擇過。如今,他替我簽名,卻是在確認我已經死了。

工作人員拿來遺物紙箱,裡面有手機、錢包、鑰匙、半瓶可樂、還款憑證和那支九塊九的口紅。

媽媽拿起憑證。

最後一筆轉賬在我死亡當天上午九點零三分,三十六萬八千元,備註是“最後一筆”。

爸爸皺眉:“她哪來的這麼多錢?”

羅姨站在門邊說:“她攢了很多年。她說,債還清就能回家,還想把出租屋重新刷一遍,買張軟一點的床。”

那確實是我的計劃。婚禮不順利,我也可以自己住。那時我沒有想過死,只是想好好休息。

媽媽攥緊憑證:“她為什麼不告訴我們?”

爸爸臉色難看:“她自己願意扛,就說明她有能力。”

“她沒有能力。”

陸臨川開啟手機,螢幕上還停著他發給我的訊息。

【你還有三十秒。】

【我不喜歡和你玩這樣的情緒消耗。】

【如果你還不出現,我不會為你辦一次婚禮。】

媽媽低聲說:“她沒有回你。”

“我以為她在賭氣。”

葬禮定在第三天。

工作人員問:“靈堂照片用哪張?”

媽媽翻出一張婚紗照。照片裡的女孩穿著白紗,笑得明亮,是明珠試穿婚紗時拍的樣片。

“就用這個吧。”

陸臨川按住手機,翻出我二十歲生日的照片。照片裡,我穿著洗得發白的毛衣,站在蛋糕旁,笑得很標準。

“用這張。”

媽媽皺眉:“這張不好看。”

“她只有這一張是她自己。”

屋裡安靜下來。

明珠想摘下腕上的小太陽,陸臨川卻說:“葬禮上再還給她。”

我伸手去接,指尖穿過吊墜,它仍掛在明珠腕上。

工作人員在收走紙箱前提醒:“死者的手機已經送回來了,重要通話記錄最好及時儲存,警方後續可能還會核實。”

陸臨川立刻拿起手機。

他翻到昨天下午兩點四十八分,忽然停住。

一個未接來電,通話時長為零。

那是我最後一次撥給他。

那時我已經喘不過氣,不敢再打給爸媽。蘇禾說過,如果撐不下去,可以先給她發一個句號。可我沒有力氣,只撥出了陸臨川的號碼。

電話沒有接通,我等到螢幕熄滅。

陸臨川盯著那條記錄,手指慢慢收緊。

“為什麼我這裡沒有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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