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夢停在一九七三_第14章 14第三封信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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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封信以後,程懷安沒有再寄。
第二年春天,《回信》恢復為每週一期。
我的生活沒有突然變得多麼輝煌。
仍要擠食堂、改稿、值夜班,冬天洗衣服時手會裂口。
有時節目收聽率不好,領導會提醒我別總寫沉重的婚姻。
有時聽眾寫信罵我,說我教壞女人。
我也會在夜裡懷疑,自己是不是根本不適合做廣播。
可這些苦和從前不一樣。
從前的苦沒有盡頭,也沒有名字。
現在每一天都是我自己選的。
縣廣播站老主任後來寫信告訴我,程懷安主動向運輸站說明,存摺冒籤、公車私用和偽造放棄說明都是他所為。
他還將過去幾份先進材料重新交給單位,註明原稿出自宋青禾。
運輸站宣傳欄第一次貼出了我的名字。
老主任說:
“他只說,欠你的東西應該還。”
“還了,也不代表你該原諒。”
老主任還在信裡夾了一張剪報大小的紙。
那是運輸站家屬委員會貼在宣傳欄上的更正說明。
最上面寫著:
“關於撤回涉及宋青禾同志聯名材料的說明。”
下面沒有再寫我情緒失常,也沒有勸我顧全大局。
只承認當初未經核實,聽信了片面說法,給我的工作和名譽造成了影響。
十七個名字重新簽在末尾。
這一次,不是為了證明我應該忍。
是為了證明他們曾經說錯。
老主任在信後寫:
“這張說明貼了整整一個月。”
“有人覺得家醜不該貼出來,我沒讓撤。”
“當初他們敢把你的名字送到省臺,現在就該讓所有人看見,是誰把事情說錯了。”
我把那張更正說明摺好,收進抽屜。
沒有裱起來,也沒有帶回縣城給任何人看。
真正讓我鬆口氣的,不是終於有人站在我這邊。
是從那以後,再也沒有人能拿那封聯名信證明,我受過的傷只是一個女人不懂事。
他們曾經用十七個名字壓住我的聲音。
後來,也用同樣十七個名字,將那句話收了回去。
柳月琴仍在分期還錢。
第一年還了八百,第二年還了一千二。
那是她欠程懷安的錢。
我沒有問她過得好不好。
她受的懲罰不能抵消我受過的傷害。
她還錢,也不等於我們之間又有了什麼人情。
那年夏天,我回縣裡參加聽眾座談會。
禮堂重新粉刷過,舊橫幅已經摘掉,門口還留著當初釘鉤子的兩個小洞。
程懷安站在人群最後。
他懷裡抱著一臺舊紅燈牌收音機。
和父親留下的那臺是同一個型號,連調頻旋鈕上的裂痕都很相似。
活動結束後,他在側門外等我。
“這臺收音機,你還要嗎?”
我摸了摸後蓋。
上面新刻了一個小小的“禾”字。
它不是父親留下的那一臺。
也不是我揹著走了十幾里路,賣給鄰縣舊貨鋪的那一臺。
程懷安低聲說:
“我去了那家舊貨鋪。”
“老闆說,那臺收音機早被人買走了。”
“我找了很久,只找到這一臺同型號的。”
他停頓片刻。
“後來我才知道,你賣掉它,是為了交醫藥費。”
“我一直以為,醫院的費用是單位替你結的。”
我收回手。
“你從來沒問過。”
“是。”
他沒有再替自己解釋。
“我總想著,也許找一臺一樣的,修一修,還能像從前。”
我看著那隻新刻上去的“禾”字。
“有些東西不是壞了。”
“是已經不在了。”
他沉默很久,將收音機重新抱回懷裡。
“青禾,你現在說話越來越像廣播裡了。”
“你以前嫌我說話難聽。”
“以前是我聽不懂。”
梁靜書在遠處催我上車。
我轉身時,程懷安忽然問:
“你以後會再結婚嗎?”
“可能會,也可能不會。”
“那個人會比我好嗎?”
“這不重要。”
“怎麼會不重要?”
我看著他。
“我以後跟誰在一起,不是為了贏過你。”
我上車前,程懷安又叫住我。
他將鐵盒放到車窗邊。
裡面整整齊齊躺著七封真信。
“這一次,你自己決定留不留。”
他沒有說替我儲存,也沒有勸我帶走。
只將鐵盒放下,退開一步。
我看了他一會兒,最終把鐵盒抱進懷裡。
不是因為捨不得。
是因為這一次,如何處理過去,終於由我自己決定。
回到省臺後,縣廣播站將作為證物儲存的五十七封假信全部退還給我。
我把它們和鐵盒裡的七封真信放在一起。
六十四封信,整整齊齊地鋪滿桌面。
假的墨跡更新,真的紙張更舊。
可無論真假,都曾讓我在夜裡流過眼淚。
我決定回一趟縣城。
不是為了程懷安。
是為了給這六十四封信,一個真正的結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