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審那天我才知道,父母死後被判了刑_第2章 2從法院出來

政審那天我才知道,父母死後被判了刑發布時間:2026-08-22作者: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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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院出來,我站在門口臺階上翻手機通訊錄。

翻到一個名字:周彥。

法學院研二的,在學校法律援助站做志願者。

開學前在新生群裡加的我。頭像是一本翻開的刑法教科書。說有問題可以找他。

我當時覺得用不上。

現在用上了。

電話響了三聲。

“喂?陳予?報到順利嗎?”

“學長,我問一下。法院的案卷,利害關係人自己調不了。必須律師來。”

“法援站能幫忙出個手續嗎?”

他頓了一下。

“什麼案子?”

“我爸媽的。交通事故。十五年前的。”

電話那頭安靜了兩秒。大概在翻課表。

“你在哪?”

“區法院門口。”

“哪個法院?”

我報了地址。

“你等我半小時。”

掛了電話,我在法院門口的臺階上坐下來。

我把那張紙條掏出來。

老警察的名字和地址。

紙條摺痕很深,紙邊起了毛。

我姐應該翻過很多次。

半小時後,周彥到了。

手裡拿著一個檔案袋。

褲腳沾了泥點。法學院研二的人平時襯衫扣到最上面一顆,今天敞著。

走過來在我旁邊坐下。

“你剛才說,你爸媽的案子。十五年了。為什麼突然現在查?”

“政審沒過。檔案上寫我爸交通肇事罪。我爸死的那天,和訊問筆錄的日期,少三天。”

周彥看了我一眼。

沒說話。

然後把檔案袋開啟。

裡面是一份空白的授權委託書。

“法援站不能直接代理,但可以出具一份協助調查函。”

他語速不快。

“我導師簽了字就能用。今天籤不了——導師下午有課。明天。”

“明天能用?”

“能。”

他把委託書收回去,站起來。

“陳予。”

“嗯。”

“你剛才說的事——死人做筆錄——你確定日期沒看錯?”

“沒看錯。”

他又看了我一眼。

這次看得久了一點。

然後他伸出手。

“明天八點半。還是這兒。我跟你一起進去。”

第二天八點二十,周彥已經到了。

協助調查函夾在檔案袋裡,導師簽字落在最後一欄。

他把函抽出來給我看。

鋼筆寫的:同意協助調查。

落款陳秉誠。

字跡收得很緊,一筆一劃壓進紙裡。

視窗後面換了個男的,五十出頭。

看了函,又看了我一眼。

那一眼裡有什麼東西。

沒說。

他把函收進去,敲了幾分鐘鍵盤,列印了一張登記表。

我簽了字。

等了十分鐘。

他從身後架子上抽出一個牛皮紙檔案袋,放在臺面上。

封口貼了一張標籤:歸檔日期,十五年前的九月。

周彥接過袋子,放在角落的長桌上。

最上面是事故認定書。

和家裡那份一模一樣。

下面一沓現場照片,六張,用橡皮筋扎著。

我一張一張鋪在桌上。

照片過了塑。邊角有點割手。十五年前的塑封,已經發黃了。

第一張:事故全景。雙向兩車道,路面有很長的剎車痕跡。

路口上方伸出一個監控攝像頭。右下角時間戳——事故當天,下午兩點四十七分。

第二張:車輛受損部位。近景。鐵皮翻卷,擋風玻璃碎成網狀。時間戳還是當天。

第三張以後開始不對。

第四張是另一個角度。從路對面往這邊拍的。時間戳變成了第二天。

第五張、第六張,全是第二天補拍的。

我重新按時間排了一遍。

前三張當天。

後三張隔天。

隔天那三張裡的剎車痕跡方向,跟前三張不一樣。

不是眼花。是真的反了。

我把兩張照片並排放在一起。

左當天。右隔天。

剎車痕一個朝左,一個朝右。

像有人把現場反過來畫了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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