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天後,合照里只剩我_第10章 10一個月期限到了
10
一個月期限到了。
程敘庭在離婚協議上籤了字。
沒有爭房產,也沒有要求延長冷靜期。
辦理手續那天,我們在登記處見面。
這是照片徹底褪色後,第一次真正意義上的平靜對話。
他替我接了一杯溫水。
遞過來前,又停下詢問:“要嗎?”
“謝謝。”
我們並排坐著,中間隔著一個空位。
前面有一對年輕夫妻正在爭吵。
女人哭著質問男人,為什麼永遠要等到她離開才認錯。
程敘庭低頭看著手裡的號碼牌。
“以前我覺得,只要願意改,就不算太遲。”
“現在呢?”
“現在知道,太遲就是太遲。”
他輕聲開口:“不是所有道歉都必須獲得第二次機會。”
我沒有說話。
工作人員叫到我們的號碼。
簽字、拍照、確認。
整個過程很快。
離婚證遞到手中時,程敘庭盯著上面的名字,許久沒有動作。
走出登記處,他忽然問:“現在拍一張照片,會是什麼樣?”
我明白他的意思。
如果關係已經結束,我們重新拍照,他是否會重新出現在畫面裡?
我從包裡拿出即時成像相機。
程敘庭明顯怔了一下。
“你還帶著?”
“習慣。”
我們沒有並肩站立。
只隔著一段距離,同時進入取景框。
路人幫忙按下快門。
相紙緩慢顯影。
我清晰出現在左側。
程敘庭站在右邊。
這一次,他沒有消失。
只是照片中間隔著大片空白。
他盯著照片,眼裡浮起微弱的希望。
“我重新出現了。”
“因為我們已經不是夫妻了。”
結束後的關係不再面臨消失。
我們可以作為兩個獨立的人,偶爾出現在同一張照片中。
可那並不意味著婚姻能夠恢復。
程敘庭顯然也明白。
他將照片遞給我。
“你留著吧。”
“你不要?”
“我怕自己看久了,會把出現誤解成機會。”
這句話讓我看了他很久。
過去,他總從我的每一次心軟裡尋找複合可能。
如今,他終於懂得,不該擅自解釋我的行為。
“好。”
我收起照片。
他站在登記處門外,問出最後一個問題。
“棲禾,你原諒我了嗎?”
我認真想了想。
“原諒了。”
程敘庭眼底微顫。
“但不會複合。”
我補充:“這是兩件事。”
他苦笑了一下。
“我知道。”
“以後照顧好自己。”
“你也是。”
我們轉身走向不同方向。
沒有誰回頭。
照片裡的我們都沒有消失。
可我們之間,也不再擁有共同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