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八歲,我拿着五百萬離開了全家_第14章 第十三章開庭案件在當地引起了不小的議論
第十三章 開庭
案件在當地引起了不小的議論。
小區裡的老人幾乎都聽說了。
有人震驚,有人同情,也有人在背後說林秀珍做得太絕。
「都過了三十年,何必非要把人送進監獄?」?
「男人在外面有人很正常,老了還折騰什麼?」?
陳桂蘭聽見這種話,直接在人群裡反問:「被騙的不是你,你當然大度。」?
「讓你給別人的合法丈夫做三十年飯,你願意嗎?」?
沒有人再說話。
案件開庭那天,林秀珍穿了一件米白色外套。
進法院前,馬長山的律師曾提出最後一次調解。他願意撤回彩票分割訴求,也願意給林秀珍二十萬元,只要她出具諒解意見,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馬浩宇站在走廊裡勸她:「媽,二十萬不少了。你不是也沒受什麼實際損失嗎?」?
林秀珍看著他,只問了一句:「三十一年值二十萬,那你願不願意拿自己三十一年換?」?
馬浩宇說不出話。調解最終沒有達成。
這件衣服是她在草原旅居時買的。
以前她捨不得給自己買超過兩百元的衣服。
如今她明白,錢花在自己身上,並不叫浪費。
庭審中,馬長山仍試圖把責任推給過去的登記制度。
他說自己年輕時不懂法,以為辦酒就算結婚。
檢察人員當庭出示了偽造的結婚證。
「既然你認為辦酒即可結婚,為什麼要製作假證件欺騙林秀珍?」?
馬長山答不上來。
他又說,自己與溫玉茹登記只是為了方便以後互相照顧,不存在夫妻感情。
檢察人員繼續問:「沒有夫妻感情,為什麼共同旅遊十幾年?」
?
檢察人員還出示了溫玉茹第一任丈夫仍在世的戶籍材料、早年匯款憑證以及虛假死亡證明的鑑定意見。
溫玉茹最初堅稱自己以為丈夫早已死亡,可一段錄音中,她曾親口對馬長山說:「蘇國慶在那邊又換了住處,只要他不回來,沒人會翻舊賬。」?
馬長山也在錄音裡回答:「等全國聯網再說,先把證辦下來。」?
兩人有過擔心,有過商量,也有過掩蓋。所謂年紀大、不懂法,根本無法解釋這些提前準備好的謊言。
「為什麼在外地酒店多次登記入住同一房間?」?
「為什麼在明信片中互稱老伴?」?
馬長山的臉一陣紅一陣白。
溫玉茹在庭上一直哭。
她說自己喪偶後孤苦無依,馬長山只是心疼她。
可證據顯示,她不僅清楚林秀珍一直以馬長山妻子的身份生活,還多次在私下聊天中嘲笑林秀珍。
其中一段聊天記錄,是她發給馬長山的。
「她願意帶孩子就讓她帶。」?
「反正她沒有登記,也翻不起什麼浪。」?
另一段是馬長山回覆。
「先穩住她。」?
「等浩宇和曉冉結婚,她更捨不得走。」?
這兩句話一齣現,旁聽席上一片譁然。
林秀珍坐在那裡,臉上沒有表情。
她以為自己已經不會再疼了。
可親眼看見這段算計,心臟還是像被人捏住。
原來兒子結婚、孫子出生,在馬長山眼裡,都是困住她的繩子。
他早就知道她心軟。
所以才敢肆無忌憚。
刑事部分審理結束後,法院又對相關民事請求進行處理。
馬長山要求分割彩票獎金的請求被依法駁回。
林秀珍要求返還部分個人財產、承擔欺詐造成的實際損失,獲得了部分支援。
至於她主張的全部家務勞動價值,法院沒有完全採納,但結合轉賬記錄、證人證言和長期欺詐事實,酌情支援了一筆民事賠償。
數額遠遠抵不上她三十年的付出。
可宣判時,林秀珍還是紅了眼睛。
不是因為錢。
而是終於有人正式告訴馬長山:
她做過的一切,不是理所應當。
法官在判決說理中明確指出,家庭內部的長期照料和勞動不能因為沒有工資單就被視為毫無價值。馬長山利用親密關係與資訊差,使林秀珍在錯誤認識下長期付出,並透過虛假證件維持這種狀態,應當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聽到這幾句話時,林秀珍低下頭,眼淚落在手背上。她等了三十一年,終於有人用正式、清楚的語言告訴她:不是她太計較,是他們真的欠她。
最終,馬長山因重婚、參與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等行為,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年。
溫玉茹因在原婚姻未解除的情況下再次登記結婚,重婚罪名成立,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宣判後,馬長山突然轉頭看向林秀珍。
「秀珍!」?
法警攔住了他。
他大聲喊:「我知道錯了!」?
「你等我出來,咱們重新過!」?
林秀珍停下腳步。
她回頭看了他一眼。
「馬長山,我最想和你過日子的時候,你沒有珍惜。」?
「現在,我不需要你了。」?
說完,她轉身走出法院。
外面的陽光很亮。
陳桂蘭等在臺階下,朝她揮手。
「結束了。」?
林秀珍走過去,輕輕點頭。
「結束了。」?
第十四章 溫玉茹病了
溫玉茹入獄體檢時,被查出肺癌晚期。
她年輕時長期吸二手菸,又一直有咳嗽症狀,卻從未認真檢查。
病情發現時,已經出現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