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八歲,我拿着五百萬離開了全家_第11章
?。如今只是唱對了一句,就有人認真誇她。
晚上,她把那天的通話錄音完整匯出,交給周律師儲存。錄音裡馬長山親口承認不願辦理登記,也承認長期陪溫玉茹旅遊。
她不再把這些話當成傷害自己的刀,而是把它們變成保護自己的證據。
第十章 所謂事實婚姻
馬長山一家見軟硬都沒用,真的找了律師。
半個月後,林秀珍接到一名律師的電話。
對方自稱受馬長山委託,詢問她是否願意調解。
「馬先生認為,你們共同生活三十多年,並育有一子,周圍親友也一直將你們視為夫妻。」?
「他準備請求法院確認雙方存在事實婚姻關係,並依法分割彩票獎金。」?
林秀珍聽得心裡發緊。
雖然周律師已經解釋過,可真正聽見對方要起訴,她還是害怕。
她沒讀過多少書,更沒進過法院。
五百萬剛到手,她還沒有學會怎麼花,便有人想來搶。
周律師知道後,先讓她別急。
「對方律師只是在轉達委託人的說法,不代表法院會支援。」?
「你們九五年才開始共同生活,不符合事實婚姻的時間條件。」?
「而且馬長山這些年究竟是什麼婚姻狀態,還沒查清。」?
在周律師幫助下,林秀珍委託了當地一家律師事務所。
律師憑授權前往她和馬長山當年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查詢。
結果很快出來。
系統中沒有林秀珍和馬長山的結婚登記記錄。
紙質檔案裡也沒有。
老家的婚姻檔案室在一棟舊辦公樓裡。工作人員戴著棉線手套,從落滿灰塵的紙盒中翻出九十年代的登記簿。
泛黃的紙頁上,每一對登記人都有手寫編號和雙方簽名。
林秀珍跟著律師一頁頁看過去。那一年同村結婚的幾對夫妻都在,唯獨沒有她和馬長山。
她直到這時才徹底死心。所謂工作人員漏錄,不是漏錄到電腦裡,而是從來沒有發生過。
工作人員還找到了當年的登記簿。
那一年,根本沒有他們兩個人的名字。
林秀珍看著查詢結果,??口像被挖空了一塊。
三十一年。
她以妻子的身份伺候馬長山,給他生兒子,照顧他父母,為他操持家裡的一切。
可從一開始,她就不是他的妻子。
馬長山給她看的兩本結婚證,是假的。
更讓人震驚的是,律師在進一步查詢中發現,馬長山目前有一段合法婚姻。
配偶姓名:溫玉茹。
登記時間: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七日。
那一年,馬浩宇十一歲,蘇曉冉十二歲。
兩個孩子還沒有成為同學,更沒有結婚。
也就是說,馬長山與溫玉茹早在二十年前,便已經偷偷登記結婚。
登記地不在本市,而在溫玉茹老家所在的縣城。
當時全國婚姻登記聯網還不完善,兩個人又故意避開熟人,事情一直沒有暴露。
溫玉茹對外始終自稱喪偶,可進一步調取的檔案顯示,她與第一任丈夫蘇國慶從未辦理離婚,也沒有死亡登出記錄。
蘇國慶年輕時因欠債離開本地,後來在西南一座小城落腳。溫玉茹對外說丈夫病逝,實際上兩人偶爾仍有轉賬往來。她為了和馬長山登記,提交了一份內容虛假的死亡證明。
更關鍵的是,馬長山知道蘇國慶還活著。
兩人在早年的簡訊中提到過「那邊的人不會回來」?「檔案沒聯網,辦完就沒人知道」?。
這意味著,溫玉茹在合法婚姻尚未解除時再次登記,馬長山也明知她有配偶仍與她結婚。與此同時,馬長山又繼續與林秀珍公開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兩條線交織在一起,已經不只是感情背叛,而是有預謀的法律欺騙。
馬長山則繼續和林秀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
十幾年後,馬浩宇和蘇曉冉戀愛結婚。
兩位年輕人根本不知道,他們的父母早已是法律上的夫妻。
林秀珍拿到查詢結果時,半天沒有說話。
陳桂蘭氣得把桌子拍得直響。
「畜生!」?
「他倆偷偷領證,讓你在家伺候一大家子。」?
「他們拿著退休金出去旅遊,你連買件衣服都要算半天!」?
林秀珍臉色慘白。
「二〇〇六年......」?
她慢慢回憶。
「那一年浩宇上小學五年級。」?
「馬長山說廠裡改制,心情不好,經常不回家。」?
「溫玉茹說她丈夫去世後,一個人帶女兒不容易,帶著曉冉搬到了我們家隔壁。」?
「她說自己不會做飯,馬長山就讓我每天多做兩個人的。」?
陳桂蘭聽得眼睛都紅了。
「所以你從那時候開始,就在伺候他們一家?」?
林秀珍點頭。
「溫玉茹要上課、批作業,曉冉沒人管。馬長山讓我每天接兩個孩子放學。」?
「後來他們兩個說要去外地學習、旅遊,也把孩子留給我。」?
「我一直以為,大家住得近,互相幫忙是應該的。」?
現在她終於明白。
不是互相幫忙。
是馬長山和溫玉茹聯手,把她當成了免費保姆。
他們是合法夫妻。
他們一起旅遊,一起享受生活。
而她這個被假結婚證騙住的女人,替他們做了二十年的飯,照顧了兩個家庭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