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剛下葬,教授丈夫就拿精神病歷逼我簽掉半導體專利_第2章 第七版讓與書

隔天早上,沈博文帶我去律師事務所,羅景和坐在後排,像押送又像陪診。

律師把讓與書重新印了一份。「只是先授權沈教授處理,江小姐仍是受益人。」

我指著頁尾。「第二頁是新細明體,其他頁是明體。頁碼從 V5 跳到 V7,V6 去哪裡?」

律師低頭看檔案。沈博文說:「技術檔案改版很正常。」

「那就提供版本紀錄。」

他笑了。「你做採購,以為所有研究都像買螺絲?」

我做採購十年,最清楚一句「只是改版」能藏多少責任。昨晚我已把父親合法留給我的備份交給數位鑑識事務所,做唯讀映像、計算雜湊,連我自己都不能改動原檔。費用二十八萬元,幾乎是我的全部存款。

事務所剛寄來初步清單:父親資料夾最高只到 V6,沒有 V7;所謂第七版,最早出現在沈博文的校內信箱。

我把收件證明放上桌。「附件來源有爭議。任何授權或移轉,請先暫停。」

律師看完,收回簽名筆。「在權利鏈確認前,本所不辦理。」

沈博文原定中午與產學公司籤意向書。助理在門外接到電話,會議被取消。他臉上的教授式耐心終於裂了一道縫。

「你拿夫妻共同財產去做鑑識?」

「我拿自己的婚前存款,儲存我父親的資料。」

羅景和把轉介單往前推。「這種衝動消費,也可能是情緒失調的表現。」

我看著他,突然不再反駁。

「也許吧。」我說。

兩個男人交換了一個放心的眼神。

離開律所前,我在附件縮圖裡看見一張不規則水痕圖。那圖我小時候就看過。父親總把測試草圖畫在我的便當紙背面,這張右下角還留著我用紫色蠟筆畫的半顆太陽。

沈博文的得獎論文首頁,正是同一張圖,只把紫色太陽裁掉了。

電梯門開啟,羅景和按住開門鍵。

「下午兩點,醫院已替你掛好號。」

他遞來一隻藥袋。上面印著我的名字,開藥日期卻是昨天。

我還沒看診,藥已經替我領好了。

鑑識事務所還發現,V7 的建立者欄位不是父親,而是沈博文校內帳號的縮寫。律師要求他交出原始信箱,他卻說研究資料涉及保密。產學公司因此不只取消午餐會,還凍結了他原本要先領的顧問費。親戚群組裡,昨天勸我快籤的人開始問檔案為何先於死亡兩個月完成。我沒有在群組辯論,只貼出公證暫停編號。第一個可見回報不是誰道歉,是那份檔案暫時不能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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