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是當朝最年輕的閣老,我是他大字不識的夫人。
戚遲最厭煩俗不可耐的庸人。
我為了配得上他,讀書習字。
他卻冷道:「庸人自擾。」
他不與我親近,也從不在別人面前提起他有個夫人。
我知道,他瞧不上我。
我卻以為有落魄時相守七年的情誼,或許終有一日能焐熱他的心。
直到蠻夷攻入京城那日,他護著他的青梅,任我被蠻夷鐵騎踩在腳下。
我明白是我錯了,他是天上的雲,是我強求了。
彌留之際,我隱約看到戚遲向我衝過來。
滾燙的血撒在了我的身上,他好似不知道疼,面露驚惶,無力地喊著:「如意!」
他過去從不這麼叫我,總是帶著姓氏,像是要和我撇清關係。
現在,何必呢?
若是重來一遍,只盼早早與君和離,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01
我回到了戚遲連升三級,成了大學士入內閣這日。
前院鑼鼓喧天,後院冷冷清清,這種日子,我是不能見人的,免得給戚家丟臉。
我找到回來換衣的戚遲,把和離書遞到他面前。
「簽了吧。」
他涼涼瞥了一眼:「別鬧。」
我沒鬧,距離前世我死的日子還有三年。
我已不想將日子耗費在他身上,我要給自己搏一條生路。
「我與你已不相配。」
戚遲皺了下眉,卻沒反駁這句話,只是道:「你無處可去。」
我是無處可去。
可他不知道,就算天下間除了戚府之外沒有我的容身之地,我也不願再走一遍前世路!
戚遲沒有籤和離書,也沒再和我說一個字。
只是面色沉沉地回屋換了件外衫,就又匆匆去了前院。
臨走前,他沒攆我回自己的院落,也算給我留了一分薄面。
我看了眼手裡的和離書。
字是我寫的,歪歪扭扭,應是入不得戚遲的眼。
可就算如此,他也沒有問我一句:你何時會寫字的?這是誰寫給你的?
明明此生的昨日,我還是他大字不識的夫人,在他的眼前被侍女嘲笑。
他過目不忘,耽擱七年還能當上本朝最年輕的內閣大學士,自然不可能覺察不出異樣。
他只是不關心,不在意。
前院有他的同僚,有他的青梅,我不過是拿不起又丟不掉的燙手山芋。
我自嘲地笑笑,把和離書壓在了鎮紙下,又從袖中拿出早就準備好的印泥,塗在手上。
全京都說,戚遲是閨秀的夢中情郎,是閨秀爹孃眼中的如意兒郎。
年輕有為,風流倜儻。
卻沒人知道,他有個大字不識的夫人,陪了眼瞎的他七年,助他治好了病,愛了他一世,最後落了個屍骨無存的下場。
也不知這位夫人多年痴心,終是錯付給了一塊石頭。
我在和離書上結結實實地壓上了一個手印。
就把它留在這吧。
02
自從戚遲病癒回戚府後,便不再與我住在一處,我住的偏院平日就只有兩人。
今日事忙,丫鬟去了前院,平日負責灑掃的婆子也不見了蹤影,不知道是躲懶還是吃酒去了。
這樣的日子,離開再合適不過。
我沒什麼可帶走的。
和戚遲迴戚府後置辦的衣服首飾,都在婆母的丫鬟那裡鎖著。
我有的不過是幾件半新不舊的衣衫,兩雙草鞋,多年攢下的幾百個銅錢,還有一根發了黑的銀簪。
這就是我能帶走的全部家當。
還不如戚府的一個丫鬟身家高。
從始至終,我不過是個有名無實的戚夫人。
前世的我早知道,也看透了,卻捨不得戚遲,下不了決心,這才落得悽慘下場。
如今,我改了髮髻,繫好包裹,背在背上,又用巾帕包了包左手,讓它乍一看去與常人無異。
最後對著足有我身量高的銅鏡多看了幾眼。
它明面上也是我的,要不是這東西太沉,真想帶走賣了。
我實在太窮,離開戚府後錢約莫只夠用上幾日,要是那計劃不成,怕是要流落街頭。
不捨地最後看了眼銅鏡,離開自己的偏院破屋,撬開角門早就鏽爛的門鎖,一腳踏出門外。
真容易啊。
前世被困了整整三年的小院,原來只需要這一步就可以甩在身後。
03
戚家在城東,我走了小半個時辰才到了外城人最多的菜市口。
這裡車水馬龍,一處牆上專門用來張貼告示和富貴人家的招貼。
我想要找的那張應該就在上頭。
「姑娘,你識字啊?」見我翻閱,旁邊擺攤的大娘和我搭話。
「嗯,是識得幾個字。」我笑答。
前世的這個時候,我只認得自己的名字。
夫君成了當朝最年輕的內閣大學士後,我不想丟夫君的臉,硬是從省吃儉用攢下的幾個錢裡拿出大半,託小丫鬟出府給我買了本《三字經》。
視若珍寶,每日都看。
說來可笑,事後許久我才知道我的《三字經》與夫君的不同,是普通秀才抄的,不值錢,那筆錢被丫鬟貪了大半。
也幸好是普通秀才抄的,字旁用炭筆畫了些與字同音的圖畫,讓我學得沒那麼艱難。
我斷斷續續學了三年,學會了這本三字經和大半本的千字文。
還想著,若是等學完了千字文,或許就可以厚著臉皮找夫君教我執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