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說我是垃圾桶里撿來的,可明明我哥才是_第二章 2媽媽長嘆一口氣
第二章
2
媽媽長嘆一口氣,終於找回聲音,張口卻還是強撐:“一隻銀鎖能說明什麼?現在外面刻舟字的首飾多了去了,你們少來認親。”
那女人坐在沙發上,恨不得全身都貼在上面,擺明了要耍無賴:“那行啊,那就去做親子鑑定,你們敢不敢?”
爸爸沒接話。
他不敢。
我看見他太陽穴上的青筋都鼓起來了。
男人這時才開口,聲音粗啞:“我們也不是來鬧事的,孩子丟了這麼多年,我們也找的苦啊,又費錢又費力的,誰知道他是被你們抱走了啊。”
“這些年我們擔驚受怕,就怕是人販子拐走了。”
“哎呦,我這心臟都嚇得一顫一顫的。”
他說得像模像樣。
可他眯著的眼睛一直在看我家牆上的掛畫和櫃子上的茅臺,
根本不像來認失而復得的兒子的。
林意舟也看出來了。
他臉上的血色一點點褪乾淨,腿都在發軟。
我太瞭解他了。
他怕真被認回去,怕回到這種一眼就能看見窮氣的家裡。
怕以後沒有人把雞腿夾到他碗裡,怕沒人替他洗襪子疊衣服,怕他那個“林家長子”的身份,一夜之間變成笑話。
“爸,媽......”他嗓子發緊,先看爸爸,再看媽媽,“我不走,我只有認你們。”
“別趕我走......”
這一句出來,客廳裡更靜了。
我媽的眼圈一下就紅了,幾乎是本能地過去抓住他的手:“不走,誰也不能把你帶走。”
那女人一聽,立刻變臉:“什麼叫不能帶走?這是我肚子裡掉出來的肉!你們這是拐孩子!”
爸爸冷冷看她:“你說是就是?當年孩子為什麼會在垃圾桶邊上,你們自己心裡沒數?”
女人的神情僵了一下。
男人立刻接了過去:“當年家裡苦,真的是沒辦法,可再沒辦法,也不能不認血親吧。”
我站在一邊,忽然想笑。
原來“沒辦法”三個字,這麼好用。
他們窮,丟孩子,是沒辦法。
我爸媽想要兒子,撿了別人的孩子回來,也是沒辦法。
那我呢?
我從小到大吃剩菜,穿舊衣,冬天手上生滿凍瘡,放學回來先做飯,再洗一家的衣服,也是因為誰沒辦法?
我想起自己十歲那年發高燒。
那天晚上我燒到三十九度多,躺在床上直髮抖,想讓媽媽陪我一會兒。
可林意舟第二天要去參加學校的演講比賽。
媽媽守在他屋裡給他熨襯衫,爸爸開車帶他去藥店買潤喉糖,誰也沒顧得上我。
我自己裹著被子睡了一夜,第二天退了燒,照樣去廚房蒸饅頭。
後來媽媽發現了,只說了一句:“女孩子皮實,燒一燒就好了。你哥比賽更要緊。”
當時我信了。
我以為是因為我是撿來的,所以不配被照顧。
現在我才知道,不是。
不是我不配。
是他們從來就沒想過給我。
為什麼呢?
難道就因為我是女孩嗎?
客廳裡,媽媽已經把林意舟拉到自己身後,像護著什麼寶貝。
那對夫妻看得更眼熱了。
女人咂了咂嘴:“養得真好啊,白白淨淨的,一看就沒吃過苦。”
她又看向我,嫌棄地上下掃了一眼:“這個閨女倒像個做活的保姆。”
媽媽臉色一變,下意識看了我一眼。
那一眼裡沒有愧疚,只有防備。
我什麼都沒說。
因為我忽然很想知道,曾經連退燒藥都不捨得給我這個親生女兒買的父母。
今天他們會為了林意舟,做到哪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