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說我是垃圾桶里撿來的,可明明我哥才是_第十三章 13林意晚
第十三章
13
“林意晚!”媽媽的聲音突然拔高,“菜糊了!”
我回過神,趕緊翻鍋。
可已經晚了,鍋底一層黑。
媽媽走過來,看了一眼,臉色更難看了:“你發什麼呆?這點事都做不好?”
我沒說話,把糊了的菜倒掉,重新洗鍋。
媽媽站在旁邊看著我,忽然說了一句:“林意晚,我跟你說個事。”
我的手頓了一下。
“你也不小了,有些事也該跟你說了。”她的語氣很平靜,平靜得像在說今天天氣不錯,“那對夫婦家那個老二,我打聽過了,人是笨了點,但老實,不打人不罵人。你要是嫁過去,也不會受什麼委屈。”
我握著鍋鏟的手在發抖。
“媽,”我聽見自己的聲音,像是從很遠的地方傳來的,“我不嫁。”
“你說什麼?”
“我說我不嫁。”我轉過身,看著她,“我才二十歲,我還要讀書。我不嫁人。”
媽媽的臉色沉下來:“讀書讀書,你讀再多書最後不還是要嫁人?再說了,這個家養你二十年,現在家裡有難處了,你就不能幫一把?”
幫一把。
她把賣女兒,叫幫一把。
“媽,我是你親生的。”我的聲音在發抖,可我還是一個字一個字地說出來,“你把我賣給他們家,你就不怕別人戳你脊樑骨?”
媽媽的臉色變了。
不是愧疚,不是心疼,是被戳中要害的惱怒。
“誰說要賣你了?”她的聲音尖起來,“那是嫁!是明媒正娶!你一個女孩子,怎麼說話那麼難聽?”
“那你告訴我,那個男人叫什麼名字?多大了?幹什麼的?你見過嗎?”
媽媽張了張嘴,沒說出話來。
“你沒見過,你連他叫什麼都不知道,”我的聲音終於壓不住了,“你就要把你女兒嫁給他,就為了省那三十萬?”
“是二十萬!”媽媽脫口而出。
二十萬。
她說出來了。
她真的說出來了。
我看著她,忽然覺得特別可笑。
這個人是我媽。
這個為了二十萬要把我嫁出去的人,是我親媽。
“我不嫁。”我轉過身,把鍋放在灶上,開火,倒油,“你說什麼都沒用。我不嫁。”
媽媽站在原地,看了我幾秒鐘,然後轉身走了。
走之前丟下一句:“你最好想清楚。這個家供你吃供你穿二十年,你別不知好歹。”
不知好歹。
我不願意被賣給一個素未謀面的男人,是不知好歹。
我不願意用自己的終身幸福去換林意舟的好日子,是不知好歹。
我不願意繼續當這個家裡的保姆和籌碼,是不知好歹。
好。
我不知好歹。
可我至少還是個人。
一個有血有肉、會疼會哭、知道自己不該被這樣對待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