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心上雪:和男神一起穿成寵文女配》_第六十二章 可即便這樣

可即便這樣,我還是一眼就認出了他。

「沈琅……」淚水蓄滿眼眶,我顫抖著,喃喃道,「沈琅……」

老闆茫然地看著我,我擦了擦眼淚,忍著哽咽和狂喜問他:「周總,這是哪裡啊?」

「我老婆非要開個什麼養貓的咖啡館,今天剛開始試營業,我還說把照片發出來,讓大家幫著宣傳一下呢。」周總說,「小賀,要不,你也幫著宣傳宣傳?就在秦淮路那邊,位置也挺好的。」

「宣傳就算了,周總。」

我緩緩吐出一口氣,終於冷靜下來,望著他笑了笑:「其實我今天來,是準備跟您談辭職的事情。」

周總大吃一驚:「辭職?小賀,好端端的,怎麼說起這個?我那天還跟他們說,準備今年選你做優秀員工呢……」

我心臟好像泡在溫水裡,輕飄飄地發著昏,也不想再跟他辯駁這番話有多虛偽,只是扯開一個燦爛的笑:「因為,我要去我該去的地方了。」

離開公司後,我打了趟車,直奔秦淮路。那裡果然矗立著一家貓咖,從外觀上看,幾乎與我和沈琅常去的那家一模一樣。

這條路我每天上班都會路過,竟然沒注意到這裡什麼時候開了一家貓咖。

我下了車,停在門口,正要推門進去,手忽然在把手前頓住。

耳畔呼嘯的風在這一刻驟然靜止,陽光落在我身上,分明是夏日氣候,溫度卻並不滾燙。我倏然意識到,倘若這真的是兩個世界間唯一的聯結,那我進去之後,就再也回不來了。

其實這個世界於我而言,也確實沒什麼可留戀的。

只是在此之前,我務必還要再去見一個人。

我轉身離開那裡,打車去了市郊的陵園,在門口的花店買了兩束白菊,又去買了些點心和酒。這裡前兩天剛下過雨,臺階溼漉漉地打著滑。我小心翼翼地往上走,路過幾十座墓碑,終於來到盡頭的一座墳前。

三年前我媽走後,我把她的骨灰葬在了這裡,和我爸一起。

我把白菊花束放在墓碑前,又擺好點心和酒,對著他倆的照片笑了笑:「爸媽,我要走了。這一次走後,我們可能真的就不會再見了。」

我絮絮叨叨地跟他們說了許多,說我去了另一個世界,認識了一個我好喜歡的人,還在那裡做了我喜歡的事情,賺了很多錢,再也不用被組長呼來喝去了。

「我現在是特別受人歡迎的歌手,而且我男朋友還很有錢。媽媽,我知道你臨走前還老掛念著我的終身大事,但如果不是我真心喜歡的人,我真的不想將就。好在,現在你可以放心了。」

我努力壓下聲音裡的顫抖和哽咽,伸手拂去我媽照片上的灰塵。

她年輕時是個漂漂亮亮的女人,因為愛情嫁給了我爸,卻過得並不怎麼好。後來生了我,日子過得就更是緊巴,但我想要什麼,想學什麼,她沒有不同意的。

最後我站起來,轉過身,再也沒回頭。

「媽媽,別擔心我,雪雪過得很好。再見。」

等我重新回到那家貓咖門前時,天色已近黃昏,金紅色的光芒洋洋灑灑,落滿整個世界。

我毫不猶豫地推開門,走了進去。

光線在面前驀然大亮,我下意識閉起眼睛,眼前白光閃過,那一瞬間,宇宙洪荒,粒子萬物,無數奇異的景象從我面前閃過。爾後世界星移斗轉,我睜開眼,看到了不遠處的沈琅。

窗外大雪紛紛揚揚,店裡放著我寫給他的那首歌。他瘦了很多,抱著那隻我從前格外喜歡的銀漸層,就那麼愣愣地看著我,直到狂喜一點一點填滿了他的眼睛。

我眨眨眼睛,發現自己不知道什麼時候又掉了眼淚。

沈琅說:「你回來了。」

他的聲音好輕,似乎疑心自己身在夢境,卻又生怕驚醒過來。

我用力點點頭,然後紅著眼眶,撲過去擁抱他。

「我也不捨得,留下你一個人。」

回來的第二個星期,我和沈琅去領養中心看貓。

去時開的是那輛保時捷 Taycan 冰莓粉,一坐進去我就宣佈:「我今年要把駕照考了。」

沈琅發動車子,輕笑了一聲:「今天是 26 號,今年還有五天結束。」

我:「……」

看著窗外景物一點點倒退,我忍不住吐槽:「這兩個世界的時間流速也太混亂了,我回來的時候那邊還是夏天呢,我穿的都是短袖。好傢伙,一推門進來,再回頭,改下雪了。」

這樣的大雪,令我不可避免地想起去年冬天,那時我還在劉一的身體裡,沈琅還是蘇雲旖。我與他走在深夜落雪的街道上,然後推門走進一家貓咖。

「是啊。」沈琅也很感慨,「誰能想到,一年後,你竟然成了這家貓咖的老闆娘。」

「……」萬惡的資本家。

回來後我才知道,沈琅出錢買下了那家貓咖。原因是有天他坐在這裡發呆時,忽然看到一道身影從窗外匆匆路過。

雖然那張臉對他來說無比陌生,可眼神卻萬分熟悉,以至於他毫不猶豫地站起來,向門外追了過去。

沈琅踉踉蹌蹌地跑出門外,想從人群裡找到我,可惜一無所獲。想到我穿著上的格格不入,他那時才意識到,或許在這個地方,兩個世界會有偶爾的短暫交錯。

所以他買下了這裡,只要公司裡沒事,他就會來這邊坐著,抱著貓望著窗外。郭少和水璇都來過幾次,旁敲側擊地問他如果我回不來了該怎麼辦。

沈琅淡淡地笑了一下,眼底滿是繚繞的縹緲霧氣:「那我就一直等吧,人總歸要有個盼頭。」

水璇馬上就紅了眼圈。

他等了我三個月,等到希望一點一點渺茫,沈琅幾乎已經接受了我不會再回來的事實。可心裡又總浮著一點微薄的希望,於是還要這樣一天天等下去。

好在,終究是等到了我回來的這一天。

我孑然一身來到這裡,和之前的沈琅一樣,是個黑戶,因此他想辦法幫我辦了身份證明。我終於可以叫回賀歸雪,不用再被稱呼一個原文作者顯然是隨便起的名字了。

這一個星期,之前熟悉的人挨個來看我,彷彿遊客排隊參觀大熊貓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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