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君把掌家權交給青梅,我另起爐灶他悔瘋了_第七章.
第七章.
顧承宣再來找我時,帶著那枚掌家印。
他把印信放在櫃檯上,推到我面前。
“你拿回去。”
我沒有碰。
“我已經說過,不再掌侯府的家。”
“你不掌,也可以讓阿芷繼續做。你只要把供貨恢復,府裡的事都好商量。”
“按照什麼價?”
他怔住。
“什麼?”
“現銀,還是舊賬?”
我取出一張新寫的供貨單。
“沈氏錦行可以給侯府報價。現銀三成,餘款在交貨前結清。交期、數量、損耗寫明,收貨人必須本人簽字。”
顧承宣拿起那張紙,像第一次認識上面的字。
“你要我按商戶的規矩來?”
“你現在來的是我的鋪子,不是我的內院。”
他把供貨單放下。
“令儀,我只是想讓你回來。”
“回來做什麼?”
“回到從前。”
“從前是哪一天?”
他沒有回答。
是我替侯府記下第一筆欠賬的那天,還是我把母親留下的鋪子交給他週轉的那天?
我收起供貨單。
“若侯府要買貨,按這張單子來。若你想讓我回去繼續兜底,免談。”
顧承宣把單子看了兩遍。
“三成現銀,侯府一時拿不出。”
“那就減數量,或者延後宴席。做買賣只有這兩種辦法,沒有第三種辦法叫沈令儀補上。”
“你明知府里正在週轉。”
“所以我給的是七日交期,不是拒單。你若連三成定金都拿不出,我更不能賒。”
他終於明白,我擺出的不是一道等他服軟的門檻,而是一份任何客人都必須遵守的合同。
顧承宣的手指收緊。
“你一定要把我逼到這個地步?”
“是你先把我逼到必須做選擇的地步。”
他拿起掌家印,轉身走了。
門口一陣風吹進來,掀動了窗邊的青色簾子。
我站在櫃檯後,心裡仍有一點鈍痛。
可鈍痛不等於後悔。
下午,裴行舟來取一批素絹。
他是北城布商,和我做過三年生意。過去我們常為一釐價錢爭到日落,誰也不肯先讓一步。
他看了貨單,問:“這是沈氏錦行的名義?”
“是。”
“那我按沈氏錦行的規矩付。”
“不問侯府?”
“貨是你挑的,價是你定的,為什麼要問侯府?”
他說得平常,卻讓我停了片刻。
我把收據遞給他。
“三日後交貨。”
“可以。”
他收好收據,又指了指門外。
“剛才那位世子爺,是來買貨的?”
“算是。”
“那下回給他單獨排期。”
我抬頭看他。
裴行舟笑了一下。
“做生意歸做生意,舊情歸舊情。若你把兩樣混在一起,誰都不好做。”
這句話比奉承更讓人舒服。
我沒有回答,只低頭核對賬目。
這筆單子只有十二匹,利潤遠不如侯府過去一月的用量,卻是沈氏錦行獨立後的第一筆新客訂單。
第二日,織坊來報其中兩匹染色不勻。周掌櫃想從次等貨裡挑兩匹相近的補上,我搖了頭。
“相近不是相同。退回織坊,啟用備用批次,運費記在我們賬上。”
這樣做要少賺三兩銀子,卻能讓交出去的十二匹都與樣布一致。
裴行舟驗貨時只說了一句:“單上寫什麼,你便交什麼。這就夠了。”
那張按期結清的收據,後來成了沈氏錦行第一份完整履約記錄。
周掌櫃將它單獨裝訂,又附上退換兩匹問題貨的記錄。商會看中的從來不是商號有沒有出過差錯,而是出了差錯後由誰付錢、怎樣補救。
這套憑據,比侯府的門楣更能替我說話。
傍晚,商會賬房再次送來訊息。
改過交貨地點的那張副單,需要下單人與實際收貨方一同到場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