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兒是縣主,卻在裴家挖十五年的野菜_第9章 9審在青州大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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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在青州大堂。
門口站滿了人。
當年叫顧氏“賢內助”“顧夫人”的,就是這批人。
我坐在堂側。
雲昭坐在我旁邊,裹著厚披風。
堂上坐的是韓崢,手裡有御史關防。
裴彥之、顧氏、裴令儀,跪在堂下。
第一件事,念賬。
賬房抱著賬冊跪在中間。
“十五年間,顧氏以侯夫人名義支取嫁妝銀三萬七千兩。”
“施粥、修橋、送禮、辦宴,皆從此銀出。”
“去年那場及笄宴,用銀八百兩。”
“也在裡頭。”
堂下有人吸了口氣。
顧氏抬起頭。
“那是大人讓我拿的!”
裴彥之沒看她。
第二件事,念人證。
藥鋪掌櫃被帶上來,抖得站不住。
“是顧氏身邊的人吩咐的。”
“說縣主的藥太貴,換次的。”
“賬上按好的記,差的銀子送到顧夫人院裡。”
送水的婆子也上來了。
“後院一天一碗水。”
“冬天結冰,我端著,不敢換。”
第三件事,念罪。
韓崢一條一條念。
停妻再娶。
囚虐縣主。
侵吞嫁妝。
偽造信印。
冒認官眷。
奪人之女。
唸到“奪人之女”,顧氏慌了。
“沒有的事!”
“那孩子是抱來的!”
裴令儀跪在她旁邊,轉過頭看她。
“我是不是抱來的。”
“你答我。”
顧氏咬著牙不答。
裴令儀從地上站起來。
她走到堂中央,跪下去。
“大人。”
“我求您查。”
“我身上那塊帕子,和她是一樣的。”
她把半塊帕子舉過頭頂。
滿堂靜了。
雲昭扶著我的手站起來,往前走了兩步。
她從袖裡取出另一半。
兩塊帕子擺到公案上。
合上。
是一隻蘭。
針腳一樣。
第四件事,互咬。
韓崢看著裴彥之。
“裴彥之,你可認罪。”
裴彥之磕頭。
“臣認。”
“但臣是被她蠱惑的。”
“當年是她說,縣主身子弱,早晚是個死人。”
顧氏猛地抬頭。
“是我說的?”
“是你說的!”
“你說,只要她死了,你就是正妻。”
“你說,孩子抱過來,養在你名下。”
堂下的罵聲起來了。
罵的都是當年他們誇過的話。
“賢內助。”
“顧夫人。”
“活菩薩。”
一句一句,全變了味。
裴令儀跪在中間,一直沒動。
她看著顧氏。
“你養我十五年。”
“你教我,說我娘早不要我了。”
顧氏閉著眼,不答。
第五件事,定名分。
韓崢拍案。
“顧氏。”
“你以妾身冒認官眷十五年。”
“堂上只有一個人能叫顧氏。”
他指著雲昭。
“這位是縣主,一品誥命。”
又指著顧氏。
“你是妾。”
顧氏從地上爬起來。
“我是夫人!”
“裴府的夫人!”
“我掌家十五年!”
“我是夫人!”
堂上回她一句。
“你是妾。”
她愣在那兒。
十五年了。
頭一回,有人當著這麼大的場面,把那個字還給她。
她跪下去,抱著頭,一直喊“我是夫人”。
喊到嗓子啞。
沒人再理她。
韓崢合上案卷。
“押下去,候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