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兒是縣主,卻在裴家挖十五年的野菜_第9章 9審在青州大堂

我女兒是縣主,卻在裴家挖十五年的野菜發布時間:2026-10-15作者:好故事

9

審在青州大堂。

門口站滿了人。

當年叫顧氏“賢內助”“顧夫人”的,就是這批人。

我坐在堂側。

雲昭坐在我旁邊,裹著厚披風。

堂上坐的是韓崢,手裡有御史關防。

裴彥之、顧氏、裴令儀,跪在堂下。

第一件事,念賬。

賬房抱著賬冊跪在中間。

“十五年間,顧氏以侯夫人名義支取嫁妝銀三萬七千兩。”

“施粥、修橋、送禮、辦宴,皆從此銀出。”

“去年那場及笄宴,用銀八百兩。”

“也在裡頭。”

堂下有人吸了口氣。

顧氏抬起頭。

“那是大人讓我拿的!”

裴彥之沒看她。

第二件事,念人證。

藥鋪掌櫃被帶上來,抖得站不住。

“是顧氏身邊的人吩咐的。”

“說縣主的藥太貴,換次的。”

“賬上按好的記,差的銀子送到顧夫人院裡。”

送水的婆子也上來了。

“後院一天一碗水。”

“冬天結冰,我端著,不敢換。”

第三件事,念罪。

韓崢一條一條念。

停妻再娶。

囚虐縣主。

侵吞嫁妝。

偽造信印。

冒認官眷。

奪人之女。

唸到“奪人之女”,顧氏慌了。

“沒有的事!”

“那孩子是抱來的!”

裴令儀跪在她旁邊,轉過頭看她。

“我是不是抱來的。”

“你答我。”

顧氏咬著牙不答。

裴令儀從地上站起來。

她走到堂中央,跪下去。

“大人。”

“我求您查。”

“我身上那塊帕子,和她是一樣的。”

她把半塊帕子舉過頭頂。

滿堂靜了。

雲昭扶著我的手站起來,往前走了兩步。

她從袖裡取出另一半。

兩塊帕子擺到公案上。

合上。

是一隻蘭。

針腳一樣。

第四件事,互咬。

韓崢看著裴彥之。

“裴彥之,你可認罪。”

裴彥之磕頭。

“臣認。”

“但臣是被她蠱惑的。”

“當年是她說,縣主身子弱,早晚是個死人。”

顧氏猛地抬頭。

“是我說的?”

“是你說的!”

“你說,只要她死了,你就是正妻。”

“你說,孩子抱過來,養在你名下。”

堂下的罵聲起來了。

罵的都是當年他們誇過的話。

“賢內助。”

“顧夫人。”

“活菩薩。”

一句一句,全變了味。

裴令儀跪在中間,一直沒動。

她看著顧氏。

“你養我十五年。”

“你教我,說我娘早不要我了。”

顧氏閉著眼,不答。

第五件事,定名分。

韓崢拍案。

“顧氏。”

“你以妾身冒認官眷十五年。”

“堂上只有一個人能叫顧氏。”

他指著雲昭。

“這位是縣主,一品誥命。”

又指著顧氏。

“你是妾。”

顧氏從地上爬起來。

“我是夫人!”

“裴府的夫人!”

“我掌家十五年!”

“我是夫人!”

堂上回她一句。

“你是妾。”

她愣在那兒。

十五年了。

頭一回,有人當著這麼大的場面,把那個字還給她。

她跪下去,抱著頭,一直喊“我是夫人”。

喊到嗓子啞。

沒人再理她。

韓崢合上案卷。

“押下去,候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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