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到十年前帖子後,我不再為白眼狼父子兜底_第十七章 語氣很年輕
第十七章
語氣很年輕,但條理清晰:
他說他沒有見過蘇硯秋和周衍有任何私情,那些造謠帖子是他父親授意釋出的。
他可以對此負責任地出具證明,如有必要願意出庭。
帖子下面已經有幾百條回覆,評論區風向明顯在轉。
我拿著手機,坐在那裡沒有動,喉嚨裡像是卡了什麼。
過了一會兒,給他回了訊息:
“看到了。謝謝你,子軒。”
他過了幾分鐘才回,只有一句:
“這本來就是真的。”
與此同時,溫知予的一審結果在下午送達。
篡改科研材料共犯,判處緩刑,行業協會同步出具永久封殺宣告,另需承擔對應民事賠償。
律師把判決書掃描發給我,我在書桌前坐下來,把檔案從第一頁翻到最後一頁。
緩刑,不是監禁。
我在這個詞上停了一下,想了想,接受了這個結果。
她當年的選擇不是單純的被逼,那些年她主動參與、主動獲益,這在證據裡已經說清楚了。
判決是判決,她接下來的路,是她自己的事了。
開庭那天早上,我提前四十分鐘到法院,把檔案袋在桌上鋪開,檢查了最後一遍。
紙質推演筆記、程式碼迭代記錄、三位研究員書面證言。
賄賂錄音、經費挪用流水,加上方辛手裡那冊核心推演底稿的原件。
每一份都完整,每一份都加蓋了認證章。
陸明遠比我晚進來,他穿了一身灰色西裝。
是我以前幫他買的那件,領口整潔,頭髮梳得很認真。
他走到我這側,在旁聽席後方停了一下,叫了我的名字:
“硯秋。”
我沒有回頭。
“我知道你不想聽,”他聲音壓得很低,“但不管結果怎樣,我都想說……”
“陸明遠。”法院工作人員走過來,“請就座。”
他停了兩秒,走到被告席。
庭審開始,法官宣讀起訴書,逐條唸完原告訴訟請求。
陸明遠的律師首先發言,提交答辯狀,措辭嚴謹,核心論點是“學術貢獻認定存在主觀爭議,不構成侵權”。
輪到陸明遠陳述。
他站起來,雙手撐在桌上,深吸一口氣:
“法官,各位,我承認,這些年我做錯了很多事。”
他聲音有些抖:
“硯秋,我們一起從學校走出來,那時候你做預實驗,我整理文獻,兩個人熬夜到天亮。”
“你記得嗎?那年冬天實驗室暖氣壞了,你凍得手都僵了,我把外套脫下來給你披上。”
“我們說好要一起做出成果,要一起站上那個臺。”
他停頓了一下,眼眶開始泛紅:
“後來孩子出生,家裡開銷大,我壓力也大,慢慢就做了很多錯事。”
“我把你的名字往後放,我讓你承擔那些雜務,我甚至忘了哪些成果最開始是你一個人搭起來的。”
他聲音哽咽了,“我錯了,硯秋,我真的錯了。”
“我不求你原諒我,我只想說,如果可以回到從前,我一定不會讓你受那些委屈。”
旁聽席有人低聲議論,法官敲了一下法槌:
“被告,請回到座位。”
“不要講述與案件無關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