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愛做了三年家庭主夫,老婆卻在周年慶說弟弟更新鮮_第18章 18顧明舒接受調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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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明舒接受調查後,顧氏董事會取消了她的管理職務,收回簽字許可權,並對三年前的專案舉報重新審計。

陸遙因偽造檔案、挪用專案款和妨礙調查被正式逮捕。

他在審訊中反覆強調,是顧明舒讓他“替她看住我”。

顧明舒則承認,她曾以我的名義向原公司傳送解釋郵件,暗示我因能力不足主動離職。

那封郵件沒有直接造成解僱,卻讓原公司在考慮返聘時把我排除在外。

我花了三年,才重新回到牌桌。

她只用一句話,就把那三年寫成了我自願放棄。

判決日,我沒有回國。

倫敦的專案進入最終簽約,我留在會議室完成最後稽核。

陳勳發來一張照片。

顧氏舊總部的大廳已經換了招牌,顧明舒的照片被撤下,創新基金也被暫停。

桌面上放著一隻紙箱。

裡面是我的獎盃、舊門牌、戒指和幾本被翻皺的專業書。

物業問這些東西如何處理。

顧明舒的律師回覆:“按沈先生要求,送去檔案機構。”

我讓陳勳把門牌寄到奶奶墓園。

“在墓旁立一塊小木牌。”

“寫什麼?”

“只寫奶奶的名字。”

不寫孫媳,不寫婚姻,也不寫誰曾經屬於誰。

她給過我的愛,不該再被顧明舒的名字佔著。

下午,法院公佈離婚判決。

婚姻關係解除,顧明舒歸還玉鐲、婚戒以及奶奶留下的全部遺物,並承擔相應賠償與訴訟費用。

這不是她施捨給我的房子,也不是她允許我擁有的股份。

是她為自己的選擇承擔後果。

判決公佈後,她在看守所申請見我。

我沒有同意。

律師將她的信交給我。

第一行仍是“沈硯”。

第二行寫著:

“我知道你不會原諒我。”

後面是她對三年前那段時間的解釋。她說自己害怕我越來越優秀,害怕有一天我不再需要她,害怕婚姻裡只剩下她一個人。

我看完,將信折回原樣。

她終於說出了真話。

可真話出現得太晚,無法改變任何一個日期。

“歸檔。”

律師問:“不回覆?”

“不回覆。”

當天的簽約會上,對方提出讓顧氏作為次級合作方加入。

“顧氏有現成資源。”

我翻到合同最後一頁。

“換一家。”

“這會增加成本。”

“成本可以計算,信任不能。”

我在拒絕欄簽下名字。

專案最終由新的合作方落地。

她曾說我離開牌桌三年,別人只會懷疑我還能不能坐回去。

現在,我坐在桌前,決定誰能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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