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愛做了三年家庭主夫,老婆卻在周年慶說弟弟更新鮮_第17章 17離婚開庭前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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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開庭前一週,顧氏旗下基金起訴我,指控我利用婚姻期間接觸的顧氏資料,為倫敦總部牟利。

我的賬戶被臨時審查,合作專案也被要求暫停三天。

他們不是為了贏官司。

他們只是想讓我的新職位停下來,逼我回國解釋。

律師把起訴狀放到我桌上時,我正在準備董事會彙報。

“如果應訴,明天的路演可能趕不上。”

“路演不取消,改線上。”

顧明舒提供了書房門禁記錄,也提供了我曾經整理過的專案檔案。

可那些檔案的建立時間早於我進入顧氏婚姻,且全部屬於原僱主。

真正關鍵的是一份加密備忘錄。

顧氏曾借三年前的舉報壓低併購價格,備忘錄裡記錄了整個過程。

顧明舒把它交給法院,聲稱這是我洩露的材料。

可最後的訪問記錄來自她的賬號。

她想證明我有罪,卻把自己參與處理專案的證據送進了卷宗。

開庭當天,我透過影片出庭。

顧明舒坐在被告席一側,頭髮挽得很緊,臉上沒有化妝。

她看見我,輕聲叫了一句:“沈硯。”

我抬頭看向法官。

“申請使用全名。”

法官點頭。

我將三年前的舉報郵件、門禁記錄、陸遙工作室的收款流水、被篡改的企劃案和奶奶去世當天的通話記錄,按時間提交。

顧明舒的律師試圖解釋她只是情緒不穩定。

法官打斷他。

“情緒不穩定不會自動生成門禁記錄,也不會自動修改檔案。”

庭審中途,陸遙透過律師提交供述。

他承認三年前的舉報由自己發起,也承認顧明舒知道他拿到過我的專案資料。

顧明舒的臉色徹底變了。

法官問她:“你是否參與其中?”

她沉默很久,才說:

“我只是想讓他留在我身邊。”

“所以你毀掉他的職業?”

她閉上眼。

“我以為他不會走。”

這是她第一次承認,那份自述不是抱怨,而是她執行過的選擇。

法院當庭駁回對我的起訴,認定顧氏存在惡意訴訟嫌疑,並將相關材料移送調查。

顧明舒的部分股權被進一步凍結。

休庭前,她向董事會代表說道:

“顧氏所有與那項併購有關的資料,交給他所在的團隊複核。”

“我簽過的擔保、審批和舉報檔案,全部公開。”

她在責任確認書上籤下名字。

三年前,她逼我簽下離職申請。

現在,她親手交出了毀掉我的證據。

影片即將關閉時,她望著螢幕。

我已經退出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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