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當天遇到沙塵暴,班長說要徒步去考場_第十章 10那是我第一次走進法庭

高考當天遇到沙塵暴,班長說要徒步去考場發布時間:2026-08-07作者:年年

第十章

10

那是我第一次走進法庭。

法庭比我想象中小,但那種莊嚴肅穆的氛圍,讓人不由自主地挺直了腰背。

原告坐在輪椅上,被她的媽媽推著進來。

她比我想象中瘦小得多,臉色蒼白,頭髮稀疏,像是大病初癒的樣子。

被告席上坐著四個學生和他們的家長。

四個學生都低著頭,看不清表情。但他們的家長,表情各異。

有一個母親,全程都在抹眼淚,嘴裡唸叨著“孩子還小,不懂事”。

有一個父親,翹著二郎腿,一臉不耐煩地看著手錶,好像出現在這裡浪費了他寶貴的時間。

還有一個母親,從頭到尾沒有看過原告一眼。

庭審進行了三個小時。

原告律師出示了證據,宣讀了日記,播放了錄音。

被告律師的辯護詞,我幾乎能背下來。

“被告均未滿十四周歲,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被告的行為雖然造成了嚴重後果,但主觀惡性不大,系同學間的矛盾糾紛。”

“懇請法庭念在被告年幼無知,從輕處理。”

但那個坐在輪椅上的女孩,這輩子都站不起來了。

法官最後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走出法庭的時候,原告的媽媽推著輪椅,走在前面。

女孩突然回過頭,看了我一眼。

那雙眼睛很黑,很亮,像是兩潭死水裡突然投入了一顆石子。

她衝我笑了笑。

那個笑容,我這輩子都忘不了。

大三那年,我做了一個決定。

我選修了一門課,叫《侵權責任法》。

授課的教授姓陳,是業內頂尖的學者,五十多歲,頭髮花白,說話慢條斯理,但每一個字都擲地有聲。

第一堂課,他在黑板上寫了四個字。

“以人為本。”

“侵權責任法的核心,不是賠償,不是懲罰,而是對人的尊重和保護。”

“你們學法,不是為了記住法條,而是為了理解法律背後的邏輯——人是有尊嚴的,人的生命和健康,是不可侵犯的。”

我坐在第一排,一字不落地記下了他說的每一句話。

課間的時候,陳教授走到我旁邊,看了一眼我的筆記。

“你是計算機專業的?”

“嗯,雙學位。”

“為什麼學法律?”

我想了想,說:“因為有些事情,法律應該管,但沒有管到。”

陳教授看了我一眼,沒再說什麼。

學期末的時候,我交了一篇論文,題目是《論未成年人侵權責任的法律規制——以校園霸凌為視角》。

陳教授給了九十二分,批註寫了八個字。

“思路清晰,勇氣可嘉。”

那篇論文後來被推薦到了一家法學期刊,經過三輪審稿,最終發表了。

這是我的第一篇學術論文。

我把樣刊寄回家的時候,我媽在電話那頭哭了。

“你爸在單位逢人就顯擺,說我閨女在華清上學,還發表了文章。”

我爸在電話那頭喊了一嗓子:“那是我閨女!”

電話兩頭都笑了。

大四那年,我拿到了保研資格,繼續在華清讀計算機的研究生,同時修法學的碩士。

雙碩士學位,五年。

很多人覺得我瘋了,季恬在電話裡罵了我整整二十分鐘:

“沈鳶你是不是有病?你計算機專業出來年薪百萬不香嗎?你非要再讀三年法律?你是不是嫌自己的頭髮太多了?”

我笑著聽她罵完,說:“季恬,有些事情,不是錢的問題。”

“那是什麼問題?”

“公平的問題。”

季恬沉默了很久,最後嘆了口氣:“行吧,你從小到大都是這個倔脾氣,我說不過你。”

研究生期間,我跟的導師是計算機學院的一位大牛,研究方向是人工智慧與法律的交叉領域。

這個方向很新,在國內幾乎沒有人做。

但正因為新,才有機會。

我開始嘗試用計算機技術去解決法律領域的一些問題,比如用自然語言處理技術分析判決文書,用機器學習演算法預測案件結果,用大資料分析法官的裁判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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