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那天,前夫的債主找上門讓我還錢_第十七章 17第八年
第十七章
17
第八年。
我辭了行政的工作,全職寫作。
不是因為賺到錢了。
是因為我寫了一部關於單親媽媽的網路小說,連載了半年,訂閱量翻了十倍。
網站的編輯跟我簽了一本150萬字的長約,預付稿費三十萬。
三十萬。
夠甜甜五年的學費了。
我簽了。
用了一個月的時間寫出大綱和前三章。
然後我開始日更,每天四千字,雷打不動。
早上六點起來寫,寫到八點。
送甜甜上學,回來繼續寫。
下午四點停筆,去買菜做飯。
晚上輔導甜甜寫作業,然後陪她看會兒電視,哄她睡覺。
十點以後,再寫一個小時。
一天工作七八個小時,比上班累。
但快樂。
因為寫的是自己的故事,是我想說的話。
連載到第五個月的時候,有一個讀者在評論區寫了一句話:
“甜媽,你的小說我每天都在追。我也是一個單親媽媽,離婚兩年,帶著一個四歲的兒子。看了你的故事,我覺得自己沒那麼孤獨了。謝謝你。”
這句話,我截圖儲存了。
不是因為虛榮。
是因為它讓我明白了一件事——
我寫的不是小說。
是千千萬萬個像我一樣的人,活出來的日子。
第九年。
我的小說改編成了電視劇。
不算大製作,只是在影片平臺播,二十集,主演是兩個不太紅的演員。
但播出之後,火了。
不是因為劇情多精彩。
是因為太真實了。
很多人在女主角身上看到了自己。
那段時間,我的微博粉絲從兩千漲到了二十萬。
出版社找我重版《那些打不倒我的》,加了五萬字的新內容。
首印五萬冊,上市一週賣完。
加印三次,賣了十五萬冊。
我開始收到各種採訪邀約——電視臺、報紙、公眾號、播客。
我一個都沒去。
不是矯情。
是真的覺得沒什麼好說的。
我的故事,都寫在書裡了。
一個人的故事,不需要重複講很多遍。
講一遍就夠了。
第十年。
甜甜小學畢業了。
畢業典禮那天,我和我媽、李薇都去了。
甜甜穿了一件白色連衣裙,頭髮紮了兩個馬尾,站在臺上領優秀畢業生獎狀。
她下來以後,把獎狀遞給我。
“媽媽,給你。”
“給我幹嘛?”
“是你幫我寫的論文。”
“我沒幫你寫,是改了幾個錯字。”
甜甜笑了。
她笑起來的樣子,越來越像我。
不對。
是我笑起來的樣子,越來越像她——無憂無慮,什麼都不怕。
畢業典禮結束以後,我跟甜甜在校園裡走了一圈。
她問我:“媽媽,我們要搬回北京嗎?”
“你想搬回去嗎?”
“不想。廣州挺好的。姥姥也搬來了。”
是的。
兩年前,我媽和我爸搬來了廣州。
我爸辭了看大門的工作,在番禺租了一套小兩居,跟我住一個小區。
每天早晚,我媽幫我接甜甜放學。
我爸幫我遛法鬥。
一家人,雖然不富裕,但齊整。
“媽,你說爸爸會不會來參加我的畢業典禮?”
“你給他打電話了嗎?”
“打了。他沒接。”
我不說話了。
甜甜也沒再問。
她長大了。
大到不需要我替她撒謊了。
大到她自己能承受一些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