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那天,前夫的債主找上門讓我還錢_第十三章 13在廣州的日子

離婚那天,前夫的債主找上門讓我還錢發布時間:2026-07-14作者:大六

第十三章

13

在廣州的日子,平靜但艱難。

第一個月發工資,到手六千三。

房租兩千三,甜甜幼兒園學費兩千,生活費一千,法鬥狗糧兩百。

剩下的八百塊,我存著。

第二個月,晚上寫小說賺了三千塊。

加上工資,這個月存了兩千。

第三個月,一篇小說賣了影視改編權——當然是那種很便宜的改編權,一萬二。

我樂了一晚上。

不是為那一萬二。

是因為有人覺得我寫的東西值錢。

半年後,我第一次給趙哥還了一萬塊。

不是三千。

是一萬。

趙哥收到錢以後問:“宋瑤,你發大財了?”

“沒有。我寫小說賺的。”

“寫小說能賺錢?”

“能。”

“你寫什麼小說?”

“寫我這個倒黴女人的倒黴故事。”

趙哥笑了。

這是我第一次聽他笑。

“行,你繼續寫。我還等著看我自己的故事呢。”

我跟趙哥的關係,從那一刻開始變了。

不是變好了。

是變正常了。

他不再堵我家門了,我也不再躲他了。

每個月十五號,我準時給他轉錢。

三千、五千、有時候八千。

我從沒斷過。

不只是因為欠他錢。

是因為我不想讓甜甜知道,她媽媽是一個欠債不還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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