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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那天,前夫的債主找上門讓我還錢

作者:大六更新:1個月前章節: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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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離婚協議剛簽完

第一章

離婚協議剛簽完,門就被踹開了。

三個男人站在門口,領頭的光頭舉著手機裡的照片問我:“你前夫欠我們八十萬,你是他老婆,你得還。”

我拿著剛蓋完章的離婚證,說:“我們離婚了。”

光頭笑了:“離婚證是五分鐘前蓋的,借條是三個月前寫的。按法律,這是夫妻共同債務。”

我看了眼手裡那張判給我、月供六千卻斷供兩個月的房子,又看了眼客廳里正在收拾玩具的女兒。

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一件事——我舔了七年的男人,不僅把我當傻子,還給我留了一屁股債。

我叫宋瑤,三十二歲,大專學歷,結婚七年,全職主婦五年。

今天,我要開始還債。

1

離婚協議簽字的那個上午,前夫陸鳴全程戴著口罩。

不知道是怕傳染我,還是怕我看到他嘴角那點心虛。

他把女兒撫養權給了我,房子判給了我——當然,房子的貸款也判給了我。

月供六千,已經逾期兩個月,銀行發了三封催收函。

陸鳴說自己失業半年,沒錢。

我信了。

畢竟他確實半年沒往家裡拿過一分錢,信用卡套現還了三回。

我全職在家帶孩子,一分錢收入沒有,靠著之前攢下的五萬塊積蓄硬撐了八個月。

積蓄早花完了。

離婚前最後一個月,我是靠著我媽偷偷轉來的三千塊過的。

三千塊,三個人——我、五歲的女兒、和一隻他非要養的法鬥。

簽完字出來,陸鳴說了一句“對不起”,然後打車走了。

我站在民政局門口,手裡拿著離婚證,太陽曬得我睜不開眼。

女兒被我媽帶著去幼兒園了。

法鬥被我寄養在寵物店,一天四十塊。

我盤算著下一步怎麼辦。

房子不能賣,賣了我和女兒沒地方住。

房貸一萬二的押金要繳,不然銀行下個月就要拍賣。

信用卡欠了六萬,最低還款每月兩千五。寵物店寄養費已經欠了四百。

口袋裡餘額:兩千一百三十塊。

我在路邊站了五分鐘,決定先回家。

鑰匙剛插進門鎖,身後傳來一陣急促的腳步聲。

“宋瑤?”

我回頭。

一個穿黑色夾克的光頭男人站在我身後,身後還跟著兩個壯漢。

他手裡拿著手機,螢幕上是一張照片——陸鳴的身份證照片。

“你是陸鳴的老婆?”

“前妻。”我下意識舉了舉離婚證。

光頭沒看那個證。他推開我,直接進了門。

“陸鳴借了我們八十萬,三個月前寫的借條。你是他老婆,你得還。”

他說著從兜裡掏出一張借條影印件,上面有陸鳴的簽字和手印。

八十萬。

月息四分。

借條上寫的借款理由是“生意週轉”。

陸鳴有什麼生意?

他半年前被公司裁員,之後一直說自己在跑業務、談專案。

每次問他做什麼,他都說“你不懂”。

我確實不懂。

但我懂一件事——八十萬,利息四分,三個月沒還,光利息就快十萬了。

“我跟陸鳴已經離婚了,他的債務跟我沒關係。”

“姐們兒,你逗我呢?”光頭把借條往茶几上一拍,“借錢的時候你們還是兩口子。法律規定,夫妻共同債務,就算離了婚也得還。”

我也不知道這條法律到底對不對。

但這三個人的塊頭加起來快五百斤,我一個一百零幾斤的女人,站在他們面前像根筷子。

“我現在沒錢。”

“那就想辦法。”光頭掃了一眼客廳,“這房子不錯,賣了就夠還了。”

“房子有貸款,賣不了。”

“那是你的事。”光頭站起來,從兜裡掏出一張紙條遞給我,“這是我電話。一週之內,先還二十萬。不然——”

他沒把話說完。

但意思很清楚。

門關上的時候,我聽見他在樓道里跟旁邊的人說:“查查她還有什麼值錢的,車、包、首飾,都給我記下來。”

車?一輛開了五年的本田飛度,二手值三萬。

包?最貴的那個COACH,是陸鳴三年前送的,當時一千八。

首飾?結婚戒指,金價現在一克四百。

我靠在門上,腿有點軟。

不是因為怕。

是因為累。

這場婚姻的最後一年,我已經把所有的力氣都用在了維持體面上。

現在連體面都維持不住了。

手機響了。

我媽發來的微信:“瑤瑤,甜甜在幼兒園哭了,說要找媽媽。”

我看了一眼時間。

下午三點。

我擦了把臉,出門去幼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