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那天,前夫的債主找上門讓我還錢_第十四章 14一年後

離婚那天,前夫的債主找上門讓我還錢發布時間:2026-07-14作者:大六

第十四章

14

一年後。

我在公司的試用期過了,轉正了。

工資漲到了九千。

晚上寫小說的收入穩定在每個月五千左右。

這五千塊,全部用來還債。

趙哥的債,還了大半年,還剩下四十八萬。

王姐的十萬,還了五萬,還剩五萬。

日子一天比一天好。

雖然還是很窮,但至少不用每天醒來就擔心今天吃什麼。

甜甜在廣州適應了新的幼兒園,交了幾個好朋友。

她每天放學回來第一件事就是抱著法鬥說今天學了什麼。

法鬥聽不懂,但搖尾巴。

我坐在旁邊,看著這一幕,覺得一切都值了。

有一天,甜甜問我:“媽媽,爸爸去哪了?”

我想了想,說:“爸爸在另一個城市工作。”

“他會來看我們嗎?”

“可能會。但不確定。”

“媽媽,你是不是不想說爸爸?”

我蹲下來,看著她的眼睛。

“甜甜,有些事情等你長大了媽媽再告訴你。你現在只需要知道,媽媽愛你。”

“我也愛媽媽。”

她抱了我一下。

很用力。

那天晚上,我給陸鳴發了一條微信。

這是離婚以後我第一次主動聯絡他。

“甜甜問你什麼時候來看她。”

過了十分鐘,他回了。

“我在深圳。下個月去看她。”

深圳。

離廣州只有一小時車程。

但這一年,他從沒來過。

我沒問他為什麼。

但他主動問了甜甜,說明他心裡還有這個女兒。

這就夠了。

我不需要他對我好。

但我希望他對甜甜好。

第二年的春天,發生了一件事,徹底改變了我的生活。

我寫的一部長篇小說,被一家出版公司看中了。

他們願意出十萬塊買斷紙質出版權。

十萬塊。

我第一次見到這麼多錢。

我的第一反應不是高興,是害怕。

這錢是真的嗎?不會是騙子吧?

我找李薇商量。她幫我看合同,又找了公司法務幫忙稽核。

確認沒問題之後,我簽了字。

十萬塊到賬那天,我在家裡哭了一場。

不是因為感動。

是委屈。

三年的委屈,在這一刻全部湧了出來。

我想起三年前的那個下午,趙哥上門討債,我口袋裡只有兩千一百三十塊。

我想起甜甜生病了,我連掛號費都掏不出來。

我想起我媽偷偷把退休金轉給我的那三千塊。

我想起自己蹲在中介門店門口吃便利店老闆娘送的飯糰。

一切的一切,都在這十萬塊面前變得不那麼重要了。

不是因為我有了錢。

是因為我終於確認了一件事——

我可以靠自己活下來。

我把這十萬塊全還給了趙哥。

趙哥收到錢以後,沉默了很久。

“宋瑤,你欠我的錢還剩多少?”

“三十八萬。”

“我跟你商量個事。”

“說。”

“剩下的錢,你不用還了。”

“為什麼?”

“因為那八十萬裡,有三十萬是我自己借給陸鳴的。我那三十萬,你幫我還了十萬,還剩二十萬。剩下的五十萬是我老闆的錢,我老闆那邊我已經跟他說清楚了,分期還。”

“他同意了?”

“他說只要你每個月還三千,就別折騰你了。”

“所以三十八萬裡,只有二十萬是真欠我老闆的?”

“對。”

“那剩下的十八萬呢?”

趙哥沒說話。

“趙哥,你是不是在騙我?”

“宋瑤,我騙你什麼了?這一年你每個月給我轉錢,我一分都沒吞。你那剩下的三十八萬,十八萬是利息,二十萬是本金。我跟老闆商量了,利息免了,你就還二十萬本金就行。”

“真的?”

“我趙哥不是那種人。”

我信了。

不是因為趙哥可信。

是因為我不想再算了。

這一年的賬已經夠多了。

我不想再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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