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那天,前夫的債主找上門讓我還錢_第十五章 15第三年
第十五章
15
第三年。
甜甜上小學了。
廣州的公辦小學,沒有學費,但書本費、校服費、課後託管費加起來一年也要一萬多。
我的工資漲到了一萬一。
小說寫作收入不固定,有時候一個月賺兩萬,有時候一個月賺兩千。
平均下來,一個月七八千。
加上工資,一個月到手近兩萬。
我開始存錢。
不是為了買房——廣州的房,我買不起。
是為了給甜甜存教育基金。
李薇幫我在她公司樓下的一家投資公司開了個賬戶,每個月定投兩千塊。
“這是指數基金,長期持有,年化收益百分之八左右。等你女兒上大學,這筆錢夠她幾年的學費了。”
“謝謝。”
“不用謝。你好好寫你的小說就行。”
“為什麼突然說這個?”
“因為你寫的小說我看了,看哭了。”
李薇不是一個容易哭的人。
她說看哭了,我是信的。
因為我自己寫的時候,也哭過很多次。
不是矯情。
是真的疼。
那些事情,想起來就疼。
寫出來,雖然疼,但至少能讓自己不那麼堵。
第四年。
陸鳴來看甜甜了。
一年一次,固定在中秋節左右。
他會在廣州待兩天,帶甜甜去長隆、去動物園、去吃好吃的。
每次來,都會給甜甜帶禮物。
第三個中秋,他給甜甜帶了一個iPad。
甜甜很開心。
但她不知道,這個iPad是用什麼錢買的。
我不說。
不是因為怕破壞氣氛。
是因為甜甜不需要知道這些。
陸鳴走的時候,甜甜拉著他的手:“爸爸,你什麼時候再來看我?”
“下個月。”
“真的嗎?”
“真的。”
但下個月他沒來。
甜甜等了一個月,然後問我:“媽媽,爸爸是不是又在騙我?”
我抱了抱她。
“甜甜,爸爸也想來看你,但他太忙了。”
“他是不是不喜歡我了?”
“不會的。爸爸永遠喜歡你。”
我說這句話的時候心裡在流血。
不是因為我在乎陸鳴。
是因為甜甜在乎。
我不能讓她恨她爸爸。
至少在她還小的時候,不能。
等她長大了,她會自己判斷。
第五年。
我出了一本書。
就是那本十萬塊賣出版權的長篇,經過兩年的打磨,終於出版了。
書名是《那些打不倒我的》。
封面是一個女人逆光的背影,看不清臉。
有人說那是我。
其實不是。
那是一個攝影師朋友的背影,我只是借了她的輪廓。
新書釋出會那天,我站在廣州購書中心的小舞臺上,臺下坐了三十多個人。
李薇來了。
王姐特意從北京飛來了。
我媽也來了。
我媽老了。
頭髮白了一半,走路也有點慢。
但她來了。
她坐在第二排,全程沒哭,就是一直看著我笑。
釋出會結束以後,我媽走過來,拉著我的手。
“瑤瑤,你做到了。”
“媽,謝謝你。”
“謝我什麼?”
“謝謝你一直相信我。”
“你是我女兒,我不信你信誰?”
我媽說得對。
這世上最信任我的人,不是我前夫,不是趙哥,不是李薇。
是我媽。
那個一輩子都是中學老師、一個月退休金三千五的老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