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報警說我偷水,我爸當天收回了鋪子_第4章 4周慶海沒有在核對單上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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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慶海沒有在核對單上簽字。
他把紙推回來的時候,手指在桌面上敲了三下。
“賬我不認。”
賀叔問:“哪一筆不認?”
“全部。”
“你可以列出具體異議。”
“我做生意每天都忙,沒時間跟你們算這些小賬。”
我看著他。
四萬六對他來說是小賬,三塊錢卻成了報警理由。
周慶海把目光轉向我爸。
“陳哥,咱們這麼多年關係,你今天讓孩子拿著賬單來壓我,合適嗎?”
我爸說:“賬單是管理處出的,不是我兒子寫的。”
“你兒子那天在我店裡拿東西喝,還把我拍成壞人。”
“他先喝後付,已經承認了。”
“那就讓他公開道歉。”
我爸皺眉。
“他道歉和你的欠租沒有關係。”
“怎麼沒關係?他要是沒有仗著房東身份,我也不會報警。”
“你報警是你的選擇。”
周慶海的臉色慢慢沉下去。
“行。既然你要按合同,那我也按合同。合同裡寫的是租金,不是讓我被你們一家羞辱。”
我爸把核對單收回來。
“你可以對影片內容提出異議。租金也可以提出異議。但你不能用影片抵租金。”
周慶海站起來,抓起桌上的水果。
“那我就等你們正式通知。”
他說完,帶著水果離開了。
我問我爸:“他明明看見完整影片了,為什麼還不承認?”
“承認就等於他之前的直播是在說假話。”
“那他會刪嗎?”
“不會。”
“為什麼?”
“因為現在認錯,他要付的不只是租金,還有面子。”
我不懂這個答案。
在我看來,錯了就該認,欠錢就該還。
可大人好像總能把一件簡單的事,拖成一場誰先低頭的比賽。
當天晚上,周慶海把直播標題改成了“房東要趕走困難商戶”。
他沒有再提我偷水,而是把重點放在租金上。
他說我爸為了漲租,要把老租戶都清出去;還說我爸家的鋪子空著也不怕,因為半條街都是他們家的。
這次站出來說話的人更多了。
有個網友留言:“房東家有錢,少收幾個月能怎麼樣?”
有人說:“別拿合同欺負普通人。”
我看著那些評論,第一次理解了周慶海為什麼要把事情放到網上。
他不需要證明自己完全沒錯。
他只要讓別人先覺得他可憐。
我爸沒有回應直播,卻叫我去管理處。
賀叔把原合同、補充條款、收款記錄全部攤在桌上。
“陳嶼,你能看懂多少?”
“合同約定每月五號交租,超過兩個月未交,房東書面催告。催告十五天後仍未補齊,可以解除。”
“還有呢?”
“解除後要按約交還鋪子,不能自己換鎖,也不能把貨物扣下來。”
賀叔點頭。
“懂這一條就夠了。你們家有權處理,但不能想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律師許叔坐在旁邊,補充了一句。
“周慶海報警的事,警方已經記錄了。你先喝後付是小過失,不能自動證明盜竊。至於他公開說你偷東西,要不要追究,得看傳播範圍和證據。現在最穩妥的做法,是把欠租和合同違約處理清楚。”
我問:“那我們能不能明天就讓他搬?”
“不能直接把人趕出去。”
“為什麼?”
“因為他還佔有鋪子。要先書面催告,給足期限。對方不搬,再走後續程式。你們越想快,越不能亂。”
我爸看了我一眼。
“聽見了?”
我點頭。
“我只是想讓他別再拿那瓶水說事。”
“那就先把他必須面對的事擺出來。”
當晚,爸爸在租金核對單上補上了完整明細,又讓管理處蓋章。
第二天早上,他把書面催告裝進檔案袋。
我問:“你真要送過去?”
“合同不是寫來收藏的。”
他拿起車鑰匙。
剛走到門口,周慶海的電話打了進來。
“陳哥,聽說你要給我發正式催告?”
“是。”
“你發出來,就別怪我把這事鬧大。”
我爸停了兩秒。
“你先把檔案收好。”
“你什麼意思?”
“以後每句話,都按檔案說。”
電話結束通話。
我爸把檔案袋放進車裡。
我看著那張蓋過章的催告單,第一次覺得,真正的反擊不是喊得更大聲。
是把對方最想模糊的事情,寫到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