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要把女兒過繼給堂妹,我和離之後他們後悔了_第12章 12翌日清早

12

翌日清早,我從嫁妝箱中取出自己的那支木簪。

出嫁時帶來的東西已經點清,它是最後一件要歸還的。

巳時,我帶著明珠來到宗祠。

裴知遠站在另一邊,看見我將那支舊木簪放到桌上。

那是我們剛成親時,他親手削的。

他說等日子好了,再給我打一支金的。

後來他真的買過金簪,卻不是送給我。

“這支木簪你還留著?”

他問。

“留著。”

他像是鬆了口氣。

我把木簪往他面前推了推。

“今日還給你。”

他眼裡的亮光暗下去。

族老將最後的條款再讀一遍。

“陸氏院落歸昭寧,嫁妝已返還。明珠隨生母生活,知遠按約探望。”

“昭寧往後擇何處居住、靠何營生,兩家不得再幹涉。”

裴知遠在末尾簽名時手指顫了一下。

宋蘭因沒有來。

交割單上的最後一筆租銀也已補齊。

我逐項驗收,在和離文書上簽名,按下手印。

裴知遠卻按住女兒隨我生活的那一頁。

“探望那日,她若不肯見我呢?”

“你先按約來,別騙她,也別帶人接她走。”

“她總不能一輩子怪我。”

“她才七歲。你有時間讓她相信,也得容她慢慢相信。”

他將手移開,第一次沒有讓我替他說好話。

裴家嬸母收起桌上作廢的舊文書。

“喜帖已經收回,知遠與蘭因的婚事,暫且不辦了。”

她看向父親,這一次,父親沒有再替蘭因爭。

書吏將文書分開,向兩家交代。

“各執一份,另送一份存檔。舊附頁作廢,不得再改記宋氏。”

我看著他劃掉附頁,收好明珠的身籍文書。

走出祠堂時,她拉了拉我的手。

“以後寫名字,還用先問爹爹嗎?”

“寫你的名字,寫你自己。”

她伸手要幫我抱匣子,我把那隻最輕的交到她懷裡。

我帶著明珠回到母親院落。

明珠指著鎖住的西廂問我。

“東屋住我們,這一間做什麼?”

“收拾出來,給你認字,也給我看賬。”

乳母取來油壺,讓明珠在旁邊遞工具。

“門軸好多年沒上油了,小姐站遠些,別夾著手。”

門終於推開時,陽光落到母親從前做針線的桌上。

窗外那株桂樹還在,枝條壓住了半邊窗。

明珠把長命鎖握在手裡。

“這是外祖母住過的地方嗎?”

“是她留給我們的地方。”

我們接著收拾西廂,許嬤嬤擦桌子,我和明珠掃地。

她蹲在窗邊,拿手比了比。

“這裡放書桌好不好?我想請阿綿來一起認字。”

“先量尺寸,明日一起去找木匠。”

“還有一條家規。”

她說。

“你說。”

“誰都不能讓我改口叫不想叫的人。”

我看著她認真說話的樣子,點了點頭。

“好,這是第一條。”

春娘從門房進來,手裡抱著一隻木盒。

“姑爺在外面站了很久,沒敲門,只留下這個。要開啟嗎?”

“先放門房吧,明珠想看時再看。”

隔日,父親送還母親的舊家書,另附了一封信。

“昭寧,你的東西,我原不該拿去許人,更不該逼明珠改口。”

“我已向族裡說明,你沒有病,也從沒答應過繼。”

明珠見我把信收進木匣,問了一句。

“他道歉了,我們就要回去嗎?”

“不用。聽見道歉,和願不願意回去,是兩件事。”

夜裡,明珠睡在窗邊的小床上。

我把長命鎖放進她枕邊,又把院門鑰匙掛到門內。

她從被子裡伸出手,指著門上的鑰匙。

“這門從裡面能鎖上嗎?”

“能。”

“那我們想開的時候再開。”

“好。”

我坐在她床邊,看著母親的家書在燈下泛黃。

十年婚姻不是假的,父親也曾抱過我,堂妹也曾與我一起長大。

可那些好的記憶,不能成為他們替我做決定、拿走我女兒的理由。

明珠閉上眼睛。

院門的門閂,已經從裡面落好了。

母親留下的院子不再是嫁妝,不是宗族的臉面,也不是誰許給新婦的住處。

它是明珠可以放心睡去、我也不必再替任何人讓步的地方。

這一次,鑰匙在我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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