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要把女兒過繼給堂妹,我和離之後他們後悔了_第3章 3那天夜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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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夜裡,裴知遠來找我。
明珠已經睡了,乳母在外間守著。
我坐在床邊收拾母親的家書和自己的衣物。
他站在門口,沒有進來。
“明日我會讓族老把和離文書改一改。”
“改成什麼?”
“你可以帶走自己的首飾,但明珠必須留在裴家。”
“她是裴家的血脈,將來要讀書、議親,跟著你回顧家沒有前程。”
我把一隻玉鐲放進箱子。
“她的前程什麼時候由你一個人決定了?”
“她是我女兒。”
“這六年裡,你有多少天陪她吃過晚飯?”
他沒有回答。
“她發熱時是誰守了一夜?她第一次學會寫自己的名字時,誰在旁邊教她?”
“她怕雷的時候,是誰抱著她等天亮?”
“我在外讀書謀生,總不能日日守著她。”
“你每月回來三次,蘭因每次都在。”
裴知遠沉下臉。
“我和她的事,你別再把岳父扯進來。”
“父親替你把院契拿給蘭因的時候,也與你無關嗎?”
他皺眉,像是沒想到我還要追究院契的事。
“岳父只是想讓蘭因有個安穩的地方。”
“那我呢?”
“你是顧家女兒,孃家有地方住。”
“所以我母親留下的院子,也該給她?”
他終於進屋,坐到桌邊,將我正在收的賬簿合上。
“你帶走明珠,吃穿用度誰來出?”
“我的陪嫁鋪子有租銀。”
“那鋪子一直是我替你管。”
我從他手下抽出賬簿,翻到租約那頁。
“你替我收錢,鋪子就成了你的?”
他望了一眼床帳,聲音低下去。
“夫妻之間,有必要算得這麼清?”
“你把女兒歸誰都寫好了,為什麼銀錢不能算?”
他沒有再碰那本賬。
我取出鋪契,和玉鐲放在一起,親手扣上箱蓋。
他嘆了口氣。
“昭寧,你以前不是這樣的人。”
以前我會替他圓場,替父親勸母親,替宋蘭因解釋每一句過分的話。
只要大家肯坐在一張桌上,我就覺得這家還在。
“以前我以為你們會把我當家人。”
“我一直把你當家人。”
“家人不會把我的女兒交出去,逼她認另一個母親。”
他沉默許久,轉身離開。
我關上門,明珠從被子裡探出頭來。
“娘,爹爹是不是不要我們了?”
我走過去,把她抱進懷裡。
“是我們不要這種讓你害怕的日子了。”
她伸手摸了摸我袖裡的信封。
“外祖母寫了什麼?”
“她說無論誰讓你改口,你都可以說不。”
明珠把臉埋在我肩上。
“那我只叫你娘。”
窗外有人走過,燈影從門縫劃過,很快又暗下去。
乳母春娘端來溫水。
“夫人,明日先把小姐送到顧家,能不能躲過這場禮?”
“父親剛用顧家的門逼過我,不能送。”
“那咱們去哪裡?”
我讓她取來紙筆。
“客舍要多少錢,要拿走的東西有哪些,我們先記下來。”
“先留出一個月的花銷,再去找舅父的人。”
“姑爺若扣著鋪租呢?”
“我還有首飾。拿我自己的東西安身,不丟人。”
她將紙折進荷包,又把舊賬簿上的收租人圈了出來。
“這個掌櫃認得您,奴婢明早就去遞話。”
我將賣首飾的那一行劃掉,重新寫下掌櫃的姓。
明珠翻身時,我把燈移遠了些,繼續算剩下的銀錢。
天快亮時,管事送來改過的和離文書。
我翻開第一頁,女兒仍寫著由裴知遠撫養。
我翻到第二頁,將新添的小字讀了出來。
“生母自願將女兒交宋氏撫育,永不反悔。”
我將兩頁紙並排放在燈下,叫乳母取來紙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