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要把女兒過繼給堂妹,我和離之後他們後悔了_第10章 10裴知遠遣人來傳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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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知遠遣人來傳話,說他願意把宋蘭因送走,只求我回去好好過日子。
我讓來人將話原樣帶回去。
“與誰成親,如何做丈夫,都是他自己的事,不用再來問我。”
和離手續辦到一半,我已拿回院子的鑰匙,帶明珠住進東屋。
裴家送來的第一車箱籠停在門外,我卻沒有收交割單。
許嬤嬤對完清冊,少了兩件首飾,還有半年租銀。
管事指著交割單解釋。
“首飾送了禮,銀子也不能立時湊齊,您再等等。”
“姑爺說,先簽了和離書,後面慢慢補。”
我把單子退給他。
“物件還齊,缺的作價補銀,再籤。”
“夫人總得顧著兩家的臉面。”
“那便請兩家把欠下的東西還齊。”
管事推著空車回去,第二日,少的首飾先送了回來。
其中一件正是宋蘭因戴過的耳墜。
我驗過成色,請他在交割單上另簽了一行。
同一日,宋蘭因來找我,將一封新信放在院門口。
她把信展開。
“他許我住進伯母的院子,把明珠交給我撫育。”
“他告訴我,你已經同意了。”
“你信了?”
“我想信。”
那是裴知遠的親筆字。
“昭寧通情達理,不會與我們為難。”
宋蘭因把信折起來,眼裡沒有哭意,只有疲憊。
“我以為嫁給他,我就能得到一個完整的家。”
“他給不了。”
“你為什麼不早告訴我?”
我看著她。
“你從未問過我。”
她低頭沉默許久。
“我想過,如果我沒有進顧家,你是不是就不會覺得自己失去了什麼。”
“我失去的是你這個妹妹,不是你的婚姻。”
她的肩膀顫了一下。
“你還願意叫我妹妹嗎?”
“現在不願意。”
她沒有再求我。
臨走時,她問那封舊信能不能還給她。
“你想拿回去燒了?”
“事情已經鬧成這樣,還留它做什麼?”
“留著記清你們答應過什麼,又做過什麼。”
她伸出的手慢慢收了回去。
“伯父說,你心軟,等氣消了就好了。”
“你們都這樣想,所以每一次都敢再過分些。”
她抬頭看了一眼門內。明珠正蹲在桂樹下挑落葉,沒有叫她。
兩日後,契書核驗無誤,裴知遠與宋蘭因爭吵的事也傳了出來。
他怪她先挑起婚事,害他在宗族面前失了臉面;她怪他許下院子和女兒,卻什麼都沒有拿到。
父親聽說爭執,又來找我。
“不如你把院子租給知遠,大家總還能做親戚。”
“你們畢竟做了十年夫妻,鬧到這樣,對明珠不好。”
“明珠已經聽見他們說要她改口。”
“孩子長大就忘了。”
“我不希望她忘記自己不願意的時候,也可以說不。”
父親嘆氣。
“你把話說得太重了。”
“你們把事情做得太重,卻希望我說得輕一點。”
裴知遠將謄好的和離文書送來,指著末尾的簽押處。
“只要你簽了,明珠就徹底是你的人了。”
他說。
我看著文書。
“她不是任何人的東西。”
他低頭看著那份文書。
“昭寧,我真的愛過你。”
“我知道。”
“那你為什麼不能給我一次改過的機會?”
“你不是犯了一次錯。你和她瞞了我多年,還想讓我替你們遮掩。”
他低下頭。
我把文書推回去。
“後日驗過交還的東西,我會籤。明日是明珠的生辰,別再來逼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