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承諾,全部過期_第十三章 離婚後的第三個月
第十三章
離婚後的第三個月,文化中心專案進場。
真正開工以後,麻煩比方案階段多得多。
拆到東側舊閱覽室時,施工方發現兩根木樑內部已經大面積腐朽。
原方案只做加固,如果全部更換,不但預算要增加六百多萬,工期至少延後一個半月。
老趙把安全帽往桌上一放:
“最省事就是拆,反正這部分不算文保,重建外觀做舊,驗收也過得去。”
我盯著牆上那張舊照片。
那間閱覽室建了四十多年,附近很多老人年輕時就在裡面看報。
前期訪談裡,有個七十多歲的奶奶還專門說過,她和丈夫第一次見面就是在東側窗邊。
“先別拆。”
老趙急了:“沈工,這不是做效果圖。現場一天都在燒錢,你得給方案。”
“給我四十八小時。”
“甲方不會等。”
“那我去解釋。”
下午的協調會比想象中更難。
傅氏負責成本的副總把預算表往桌上一推:
“六百多萬不是小數。保留這兩根梁,對使用功能沒有任何實質提升。”
我把第三方檢測報告遞過去:
“梁可以換,牆體和屋架關係能保,我們不是為了兩根木頭加六百萬,是為了保住原空間尺度。”
“誰為延期負責?”
“設計方承擔重新出圖的責任,新增成本由審計核實,不該花的,一分錢不花。”
對方看向傅沉舟:
“傅總,這個專案現在外面已經有人說,我們因為私人關係給設計方開綠燈。”
“再追加預算,董事會那邊不好解釋。”
會議室一下安靜。
我握著筆,沒有看傅沉舟。
這件事最簡單的處理方式,是他一句“批了”。
也是我最不想要的處理方式。
傅沉舟翻完檢測報告,合上。
“既然有利益關係爭議,這筆追加我不表態。”
副總愣住:“那專案怎麼辦?”
“請兩家獨立結構事務所複核,再找第三方造價審計。”
“結果支援保留,就按專業意見走;不支援,設計方重新做拆建方案。”
他說完看向我。
“沈設計師,能接受嗎?”
“可以。”
沒有偏袒,也沒有故意為難。
三天後,兩份結構意見都認為舊空間具備保留價值,造價審計把新增成本壓到四百二十萬。
方案透過。
老趙拿到通知時衝我豎了個大拇指:
“沈工,你是真敢扛,換別人,知道甲方老闆是前夫,早一句話解決了。”
我笑:“那不是解決,是把以後所有問題都變成一句‘靠前夫’。”
複核結果公示那天,社群開了一場說明會。
最先舉手的,就是前期訪談裡那位七十多歲的奶奶。
她沒問造價,只問我:
“東邊那扇窗還在不在?”
我把調整後的圖紙轉過去:
“窗洞位置保留,原來的木窗已經腐壞,會按舊比例重做,窗邊那排座位也還在。”
老人眯著眼看了半天,忽然笑了。
“那就好。我老伴走五年了,以前每週三都在那兒等我,房子新不新不重要,方向別弄丟就行。”
散會以後,我一個人在空掉的閱覽室裡站了很久。
陽光從拆了一半的窗框照進來,地上全是灰。
我忽然想起父親的小冊子。
人死了以後,很多東西確實補不回來。
可留下來的地方、記得住的細節,仍然有意義。
我第一次覺得,重新做建築不只是把自己的七年撿回來。
也許我還能替別人,留住一點來得及留下的東西。
施工重新啟動的那晚,我在現場待到十一點。
右手用力過度,舊傷又開始發酸。
走出圍擋時,傅沉舟的車停在路邊。
他降下車窗:“送你?”
“司機馬上到。”
“好。”
他真的沒下車。
我站了兩秒,還是問:
“今天會議上,你為什麼不直接反對追加?”
“因為檢測報告沒看完。”
“也沒直接同意。”
“因為同意得太快,對你不公平。”
我一怔。
傅沉舟看著前方,聲音很低:
“以前我總覺得替你把麻煩解決,就是對你好。”
“後來才發現,我替你做得越多,別人越容易看不見你自己做了什麼。”
“這話誰教你的?”
“代價教的。”
他笑了一下。
我沒有接。
司機的車在路口亮起雙閃。
我轉身前,傅沉舟又叫了我一聲。
“知意。”
“嗯?”
“手還疼嗎?”
我下意識看向右腕。
“偶爾。”
他點頭:“那就少熬夜。”
說完又補了一句:“建議,不是要求。”
我突然有點想笑。
“傅沉舟,你現在說句話這麼費勁嗎?”
“以前太不費勁了。”
他也笑,“所以現在多想兩秒。”
我上車後,隔著車窗看見他的車往另一個方向開。
沒有跟上來。
也沒有發訊息確認我有沒有到家。
那天晚上,我把東側閱覽室的最終施工圖發進工作群。
凌晨一點,梁教授只回了四個字:
“這次像你。”
我盯著那句話很久。
七年以前,我總以為重新成為沈知意,需要回到二十八歲,回到那封米蘭通知還沒過期的時候。
直到這一刻我才明白,不用回去。
三十五歲的我有傷疤、有空窗、有失敗過的婚姻,也一樣可以重新站起來。
這不是把舊人生續上。
是從這裡開始,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