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承諾,全部過期_第十二章 三十天冷靜期最後一天
第十二章
三十天冷靜期最後一天,下了很大的雨。
七年前領證時也是雨天。
那時我和傅沉舟沒帶傘,從民政局跑到停車場,他把西裝罩在我頭頂,自己淋得半邊肩膀都溼了。
我笑他:“傅總這麼狼狽,後悔嗎?”
他說:“後悔什麼?我這輩子就結這一次。”
現在想想,人最容易把當下的篤定誤認為永遠。
辦證視窗前,工作人員照例問:“雙方考慮清楚了嗎?”
“清楚了。”
我先回答。
傅沉舟隔了兩秒:“清楚。”
鋼印壓下去的一聲很輕。
七年婚姻結束,沒有音樂,沒有爭吵,也沒有誰哭著追出來。
只多了兩本離婚證。
走到大廳門口,傅沉舟把一把鑰匙遞給我。
“老房子倉庫裡還有你一些大學模型,我都讓人封好,沒有動。”
“謝謝。”
“城西那套房我準備賣掉。”
我抬眼:“不用告訴我。”
“我知道。”
他把鑰匙收回一半,又停住:
“只是裡面有些東西是你的。賣之前你有空去看一眼,想拿什麼就拿。”
我沒有拒絕。
不是捨不得婚房,是我不想讓自己的東西繼續留在那裡,替過去陪葬。
兩天後,我去了城西。
玄關還是原來的樣子。
鞋櫃裡我的拖鞋擺在最下層,餐桌角落有我以前放維生素的小盒子,陽臺上那盆半死不活的薄荷居然重新長了葉子。
傅沉舟沒在。
陳秘書把幾個整理箱交給我。
“傅總說您自己挑,他不進來。”
我開啟書房櫃子,裡面堆著旅行攻略、過期的音樂會門票、餐廳預訂單,還有一張北海酒店確認函。
全是那些曾經沒兌現的事。
陳秘書站在門口,猶豫了很久。
“沈小姐,有句話我不知道該不該說。”
“那就別替他求情。”
“不是求情。”
他苦笑:
“傅總以前真的覺得自己對您很好,他會記得您胃不好,車裡永遠放藥。”
“知道您怕冷,每年十月讓家裡提前開地暖。”
“可他把這些都當成了‘我已經做了很多’,所以每次臨時改您的安排,他都覺得只是小事。”
我把一疊過期票據放回箱子。
“我知道。”
最讓人難過的從來不是他完全不愛我。
如果一點都不愛,我可能早走了。
恰恰是那些零碎的好,讓我一次次相信,他下一次會把我放在前面。
“這些都扔了吧。”
我只拿走大學模型和父親送我的那隻舊檯燈。
下樓時,姜妤站在小區門口。
她拖著行李箱,像是剛從機場過來。
“我明天走。”
“嗯。”
“有件事一直想告訴你。”
她遞給我一隻信封,裡面不是電影票,而是一張十二年前的照片。
照片上年輕的傅沉舟和姜妤站在老電影院門口,兩個人笑得很開心。
“我本來想把這些全扔了,後來覺得照片裡也有我自己的十二年,沒必要因為做錯過事,就假裝那段人生沒發生。”
我看著她。
她繼續說:“你那天說得對,越界是我的賬,他怎麼選是他的賬。”
“出國以後,我不會再聯絡他。”
“這也不用向我保證。”
姜妤怔了一下,隨後笑了。
“也是。”
她把照片收回去。
臨走前,她回頭看了一眼那棟樓:
“其實我以前很羨慕你,我總覺得你擁有他七年的日常,而我只有幾張舊票。”
“後來才知道,日常不是天然就比舊票值錢。”
我沒有回答。
因為那句話,我已經用一個父親和兩個孩子的代價明白了。
姜妤走後,我在雨裡站了一會兒。
手機響起,是民政局系統推送的電子狀態變更。
婚姻狀況:離異。
我看著那兩個字,竟然沒有想象中的疼。
原來真正走到這一步時,心不是碎掉。
是終於不用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