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十八年前的錄音帶後,我重回七歲守護全家_第12章 12半年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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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後,案件判決下來。
大姨、舅舅因非法拘禁、故意傷害、詐騙等罪獲刑。
陳經理參與偽造材料、轉移財物,也沒能脫身。
趙衛東承擔的罪責最重,除了這起案子,警方還查出他利用測繪漏洞侵吞多戶老人產權、組織賭博和暴力催債。
那些人不是突然變壞。
他們只是一次次發現,親情可以拿來遮醜,老人沉默就能被當成同意,孩子年幼便不會有人相信,於是膽子越來越大。
外婆的腿沒能完全恢復,走路要拄拐。
她出院後沒有回祖屋,而是住進媽媽租下的一樓小房子。
親戚來勸她撤回遺囑,說兒女進了監獄已經夠可憐。
外婆只問:“地窖裡冷的時候,誰可憐過我?”
沒人再說話。
祖屋的產權重新測繪,第三間鋪子回到外婆名下。
徵收補償到賬後,外婆仍按原來的四份分配,但大姨和舅舅那兩份先用於退贓、治療和償還合法債務,剩餘部分依法處置。
媽媽沒有獨吞,也沒有替他們求情。
她拿自己的兩份補償重新讀了成人大學,後來考回會計崗位。
她說照顧家人不該以失去自己為代價。
我重新讀了一次小學。
這一回,沒有人因為給我一碗飯,就要求我用一生感恩。
表姐來找過我們。
她沒有替大姨辯解,只把這些年大姨存在她名下的一筆錢交出來,配合退贓。
之後她轉學去了外地,臨走前對我說:“我媽做的事,我不會賴掉;但我也不會替她過完刑期。”
外婆聽說後,沉默許久,讓媽媽給她帶了一箱冬衣。
“孩子沒錯。”
她說,“但路得自己走。”
祖屋拆除那天,我們三個人一起回去。
工人從灶臺夾牆裡取出那隻鐵皮飯盒。
因為已經作為證物使用過,它的鎖釦上貼著編號,邊角也比記憶裡少了一塊鏽。
媽媽問我要不要留下。
我搖頭。
“把磁帶留下就好。”
修復後的錄音裡,除了外婆的求救,還有媽媽衝進地窖時那一聲哭喊、街坊搬磚的喘息,以及我隔著人群一遍遍喊“外婆別怕”。
那不再是一盤遲到了十八年的遺言。
它成了我們把人從黑暗裡接回來的證明。
新年那天,媽媽煮了桂花甜湯。
她盛好後先喝了一口,再把小碗推到我面前。
外婆笑她:“孩子都多大了,你還試毒呢?”
媽媽也笑:“答應過她,別人遞的東西要當心。”
我捧起碗,桂花的熱氣撲到臉上。
院外有人放煙花。
媽媽伸手捂住我的耳朵,外婆在燈下慢慢剝橘子。
我忽然想起上一世那堵倒下來的牆。
這一次,牆裡沒有人叫我的乳名。
我要找的人,都坐在我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