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清的畫,分不清的愛_第 7 章 謝清嘉

看不清的畫,分不清的愛發布時間:2026-09-10作者:栗子布朗尼

第 7 章

“謝清嘉,你讓你的律師撤回那份協議。”

沈若華的電話在她離開後的第四天打來。

我以為她會更早。

結果她忍了四天。

“你看了?”

“看了。”

“有什麼問題?”

“整份協議都有問題。”

她的聲音壓得很低,像含著一顆沒吞下去的釘子。

“你不要房子,不要車,不要贍養費,就要一幅畫和一張簽字。你是不是覺得這樣顯得你很瀟灑?”

“我不需要顯得瀟灑。我只是不想要你的東西。”

“那三年呢?三年就這麼一筆勾銷?”

“沈若華,是你先把三年一筆勾銷的。”

“我什麼時候——”

“你把票給微之的時候。”

她沉默了。

然後換了種語氣。

“清嘉,我沒簽。”

“我知道。”

“我不會籤的。”

“那就走訴訟。”

電話那頭傳來一聲悶響——大概是拳頭砸在桌面上。

“你非要把事情鬧到法庭?你知不知道這樣對你名聲有什麼影響?你是畫家,你靠圈子吃飯——”

“我靠作品吃飯。”

“你——”

“而且,我的名聲,是在展廳門口被你的微之拿去發朋友圈那天就開始被消耗的。不是今天。”

她的呼吸很重。

“你到底在氣什麼?就因為一張票?”

“你到現在還覺得是一張票的事。”

“那是什麼?你說清楚。”

“我說了三年了。你什麼時候聽清楚過?”

電話斷了。

這一次是我掛的。

顧景行第二天發來訊息:她委託的律師聯絡我了,不同意協議條款。

我問:哪一條不同意?

顧景行回:她不同意離婚。律師說她情緒很激動,反覆強調雙方感情沒有破裂。

感情沒有破裂。

她確實這麼認為。

在她的世界裡,我們只是吵了一架。吵完她來道歉,我消消氣,然後一切恢復原樣。

她甚至可能已經替我想好了臺階——回去之後她少見微之兩次,多陪我吃幾頓飯,過年帶我回老家看一次父母。

然後慢慢的,一切又回到原來的軌道。

微之還是那個她放不下的人。

我還是那個替她兜底的人。

我沒有回顧景行的訊息。

因為還有一件事要先處理。

論壇上那篇關於我父母的帖子熱度不降反升,有人把照片搬到了更大的平臺。

評論已經分成了兩派。

一派說我父母是蹭展的,不配出現在那種場合。

另一派說保安和主辦方太勢利,看人下菜碟。

沒人知道那兩個被攔在門外的老人是畫展主角的父母。

因為沈若華沒告訴任何人。

她當天在場,看到了帖子,卻沒有替我父母說一句話。

甚至連畫展的主辦方事後都沒道歉,因為沈若華打了招呼——她說不要把事情鬧大,影響我的展覽口碑。

她保護的是我的口碑。

不是我父母的尊嚴。

我把那張帖子的連結轉給了顧景行。

三天後,顧景行替我發了一份宣告。

發在我自己的賬號上。

很簡單,三段話。

第一段:畫展當天被攔在門外的兩位老人是我的父母。他們從外地趕來,專程來看我的畫展首秀。

第二段:他們沒能進場,是因為他們的票被我妻子轉給了其他人。

第三段:我已經委託律師提起離婚訴訟。

沒有控訴,沒有煽情,沒有指名道姓。

但看過帖子的人都看得懂。

發出去兩個小時後,評論區湧進來上萬條留言。

點贊最高的那條寫著:原來被拒之門外的不是蹭展的人,是畫家的爹媽。

第二高的寫著:什麼樣的妻子會把公公婆婆的票送給別的男人?

第三條——

第三條是微之的一個發小哥們發的。

“別隻聽一面之詞好嗎?票是微之借來應急的,他根本不知道那是叔叔阿姨的。而且微之第二天就想道歉了,是謝清嘉自己拒絕溝通。”

這條評論下面很快有人回覆:應急?應什麼急?去看別人的畫展有什麼好應急的?

另一條回覆:道歉?用手衝咖啡道歉?

熱度在持續攀升。

沈若華的電話在聲明發出後的第四十分鐘打進來。

我接了。

“你瘋了。”

她的聲音不再是壓低的那種,而是一種剋制到極點之後繃斷的嘶啞。

“你把家事捅到網上?你知不知道你在幹什麼?”

“我在陳述事實。”

“什麼事實?你把我說成一個不顧公婆的混蛋?”

“你不是嗎?”

她停了兩秒。

“我不是。你知道我不是。”

“沈若華,那天你把票給微之的時候,你有沒有想過我父母怎麼進去?”

“我說了臨時來不及——”

“你有沒有想過?”

她終於沒再狡辯。

沉默代替了回答。

“你看,你甚至想都沒想過。”

“不是因為你忙,不是因為來不及。是因為在你的排序裡,他們從來就不在需要考慮的範圍內。”

電話裡傳來一個清朗委屈的男聲。

宋微之的聲音。

“若華姐,網上說的那些話太難聽了,你讓他刪掉好不好......”

沈若華沒有把電話挪開。

或者說,她沒意識到我能聽到。

她對微之說了一句:“你先出去。”

聲音裡有一種疲憊的溫柔。

跟我對我說話時的語氣不一樣。

她對我的語氣像在處理一場公關危機。

對微之的語氣像在安撫一個受了委屈的弟弟。

我把電話掛了。

開啟賬號,微之在我宣告下面留了一條評論。

“清嘉哥,這件事是我的錯,我不該接那兩張票。但你我之間沒有你想的那種關係,若華姐對我真的只是姐弟之情。我知道你不信,可我還是想說:我從來沒想過傷害你和叔叔阿姨。如果你願意,我們可以當面聊聊。”

評論下面有人說:好大度的小夥子。

也有人說:這不就是標準的男綠茶話術嗎?

也有人說:兩個男人爭一個女人,累不累啊。

我沒有回覆他。

因為無論我說什麼,在他的敘事裡,我永遠是那個不夠大度的丈夫。

而他永遠是那個被誤解的好弟弟。

這場仗不是在評論區打的。

是在法院打的。

當晚,顧景行發來一條語音:她委託的律師今天下午聯絡我了,態度比上次軟。說沈若華同意坐下來談,但有一個條件。

“什麼條件?”

“她要求當面談。就你和她兩個人。不帶律師,不帶家屬。”

“她想談什麼?”

“她沒說。但她律師原話是:沈女士認為這件事還沒有走到不可挽回的地步。”

不可挽回。

她到現在還覺得可以挽回。

“景行,替我回一句話。”

“你說。”

“告訴她,可以談。但不是兩個人。”

“帶誰?”

“帶我爸媽。”

“上次她把我爸媽攔在門外,這次就把門開啟給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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