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搶走我的獎,還用假章逼我退賽_第8章:
第8章:
最終技術核驗持續了三天。
最重要的一場不是公開答辯。
而是一間只有七名獨立專家的會議室。
他們把完整專案拆成十二個技術模組。
每個人只能認領自己真正參與過的部分。
陳旭認領了介面封裝、部署最佳化和兩項工程改造。
這些都被記錄為有效貢獻。
我認領核心模型、初始演算法和主要推導鏈。
第三方日誌逐項驗證。
周倩沒有認領技術模組。
她的貢獻被歸到專案組織和材料協調。
沒有人因為她背叛我就抹掉她做過的事。
這反而讓我更確定這套核驗值得相信。
真正出現問題的是第一作者變更過程。
陳建國拿不出任何正式學術評議記錄。
只有人事處郵件、專項申報表和幾份內部指令。
這些材料都指向同一個目的。
陳旭需要第一作者身份,才能成為下一年度重大專項負責人。
下午,公證機構回函。
我三個月前確實已經辦理舊章作廢。
那份退賽宣告上的印章屬於作廢印章。
而備案時間發生在宣告形成之後。
也就是說,它不能證明我當時真實同意退賽。
更關鍵的是,公證申請人並不是我本人。
核驗組將這一部分移交給獨立調查程式。
沒有人在會場當場戴手銬。
也沒有直播宣判。
因為學術核驗和其他責任認定本來就不是一回事。
第三天晚上,獨立委員會形成結論。
第一,核心理論和原始演算法由我獨立主導完成。
第二,後期工程化屬於團隊貢獻。
第三,陳旭具備真實工程貢獻,但不足以支撐第一作者變更。
第四,作者排序變更程式無效。
第五,偽造退賽材料另行調查處理。
最讓我意外的是最後一條。
“本專案本屆成績取消。”
不是把獎補給我。
是整個專案退出今年評獎。
我盯著那句話很久。
主持專家問:
“有異議嗎?”
我搖頭。
如果作者和權屬直到總決賽才釐清,這個專案本來就不該帶著爭議領獎。
陳旭坐在另一邊,臉色很白。
他問:
“那我之前的工程貢獻呢?”
專家回答:
“保留。”
“責任和貢獻分開認定。”
這句話也很重要。
做錯一件事,不代表過去所有工作都可以被一筆抹掉。
同樣,做過一部分工作,也不能因此搶走別人全部成果。
會議結束後,我拿到正式結論。
沒有金牌。
沒有冠軍。
只有一份重新確認的貢獻清單。
可我第一次覺得,這張紙比獎狀更重。
因為上面每一個名字,都終於回到了它該在的位置。
結論送達時,組委會還附了一份修改建議。
以後所有重大賽事,作者排序發生變更時必須留下獨立技術評議記錄。
我看著那條建議,第一次覺得這場爭議沒有隻停在我們幾個人身上。
至少以後再有人想改名字,不會只靠一句“組織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