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搶走我的獎,還用假章逼我退賽_第6章:

他們搶走我的獎,還用假章逼我退賽發布時間:2026-09-10作者:燈下

第6章:

第六天,國家核驗組調出了下一年度重大專項預申報表。

專案總預算一點二億。

負責人一欄已經填了陳旭。

技術來源寫著:

“省院自主研發。”

林硯兩個字從頭到尾沒有出現。

這份表的附件要求是全國賽特等獎證明。

只要陳旭拿到獎,預申報就能立刻進入正式流程。

再往後,會有產業化授權、崗位晉升、團隊經費和成果分成。

所謂第一作者,只是第一把鑰匙。

真正要開的門,在後面。

陳建國終於被要求參加遠端說明會。

他沒有撒潑。

反而非常鎮定。

“省院承擔平臺成本。”

“也組織了後期團隊。”

“把成果認定為單位成果,符合科研管理慣例。”

核驗組問:

“那為什麼需要林硯放棄一切權利主張?”

他停了兩秒。

“為了避免後續爭議。”

“也就是說,你知道他可能擁有權利?”

會議室安靜下來。

陳建國沒有正面回答。

這個停頓本身已經很說明問題。

但程式上仍然不能拿一個停頓直接定性。

核驗組繼續調材料。

隨後發現,所謂“平臺成本”總共只佔專案支出的不到百分之八。

核心模型形成時,省院專項甚至還沒立項。

這讓“完全職務成果”的說法開始站不住。

與此同時,我也被要求說明自己有沒有使用單位未公開資料。

我如實回答:

“有。”

“後期驗證使用過合作醫院和院內平臺數據。”

“是否願意承認這部分屬於團隊貢獻?”

“願意。”

我沒有把所有功勞都往自己身上拽。

因為如果我要別人尊重我的邊界,我也必須尊重別人的貢獻。

核驗組重新畫了一張技術貢獻圖。

核心理論和原始模型,歸我主導。

工程部署和資料驗證,屬於團隊。

陳旭確實有工程貢獻。

周倩有組織貢獻。

真正違規的,不是他們參與了。

而是陳建國試圖把貢獻排序改造成利益分配工具。

下午,周倩正式提交證言。

她承認自己拿過我的舊私章。

也承認知道作者順序會被修改。

她沒有說“都是陳旭逼的”。

只說:

“我想要編制。”

“所以我配合了。”

然後她補了一句。

“但我不知道陳副院長準備徹底清掉林硯的權利。”

這份證言不能讓她免責。

卻補上了偽造退賽材料的執行過程。

我聽完整段筆錄,心裡沒有勝利感。

只覺得很疲憊。

三年感情最後只剩一份證言。

晚上,國家組委會通知正式答辯照常舉行。

陳旭仍可上臺。

因為技術貢獻爭議還沒完成最終認定。

很多人不理解。

連我都停了幾秒。

主持專家解釋:

“不能因為調查進行中,就提前把結論當成事實。”

“正式答辯本身,也是核驗的一部分。”

這句話讓我徹底安靜下來。

規則真正保護的,不只是我。

它也必須保護我最討厭的人在結論出來以前不被提前定罪。

這才是我主動退賽後真正換來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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