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搶走我的獎,還用假章逼我退賽_第4章:

他們搶走我的獎,還用假章逼我退賽發布時間:2026-09-10作者:燈下

第4章:

周倩是在第四天來找我的。

她沒有哭。

也沒有求我原諒。

只把一張作者變更表放在桌上。

最新版本里,陳旭仍是第一作者。

她卻從第二作者變成了“專案聯絡人”。

連作者都不是。

我抬頭看她。

“現在看懂了?”

她臉色很難看。

“我原本以為只是把你從第一作者換下來。”

“陳副院長說,等拿到全國獎,我和陳旭都會進編制。”

“你呢?”

她抿緊嘴。

“他說你可以拿補償。”

我沒有接話。

這已經足夠說明她不是無辜。

偷舊章。

配合提交退賽材料。

拿編制換我的位置。

這些都是她自己的選擇。

可她同樣沒想到,陳建國連她也只當一次性工具。

“那份放棄全部權利的附頁,你什麼時候見過?”

她回答:

“公證那天才看到。”

“我問過。”

“陳副院長說是標準附件。”

“你信了?”

“我想信。”

這三個字比道歉更真實。

她開啟手機,調出一段工作群聊天。

陳建國曾明確要求:

“林硯必須徹底退出權利鏈。”

後面還有一句。

“否則產業化時會留下追索口。”

這就是我一直找的動機證據。

我問周倩:

“為什麼現在給我?”

“因為他們也準備把我踢掉。”

“所以不是為了我。”

“不是。”

她答得很快。

“我是在救自己。”

我點頭。

“那就把證據交核驗組。”

“不是交給我。”

她愣了一下。

“你不拿這個跟他們談?”

“我已經迴避。”

“這案子不是我裁。”

她盯著我看了很久。

最後問:

“你真的不要今年的獎了?”

我說:

“退賽書已經生效。”

她第一次沒有繼續勸。

當天下午,技術核驗開始分別訪談作者。

陳旭的表現出乎我的意料。

他不是完全不懂。

工程介面、算力排程、部署流程,他都能說清。

甚至能準確解釋後期兩個穩定性修改。

這意味著他確實參與過。

核驗專家因此提出一個對我不太有利的問題。

“既然陳旭有真實貢獻,為什麼不能做第一作者?”

我沒有急著反駁。

只把第一版推導記錄和每次版本提交時間線開啟。

“他有工程貢獻。”

“我從沒否認。”

“爭議是核心模型來源和第一作者排序依據。”

專家又問:

“你能證明核心模型在他參與前已經完整嗎?”

“能證明到百分之七十。”

“剩下百分之三十呢?”

我沉默。

因為最後一段效能最佳化,確實發生在團隊階段。

第一次核驗沒有結論。

晚上,陳建國在省院內部發文。

稱國家核驗“尚未證明剽竊”。

輿論立刻倒向他們。

我看著那份通報,沒有生氣。

因為他說的這句話在程式上暫時沒錯。

尚未證明,就是尚未證明。

這一次我不能靠情緒把“懷疑”直接寫成“定罪”。

我要做的,是把剩下那百分之三十也說清楚。

臨走前,周倩把訂婚戒指摘下來放在桌上。

“這個你還要嗎?”

我看了一眼。

“不用了。”

她沒有再推回來。

我們都知道,這不是原諒,也不是和解。

只是三年關係終於停止被拿來交換任何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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